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本项目针对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服务工作,包括城区及周边道路、佛陈路、白陈路等道路每天洒水(环保降尘),保持路面湿润。
2.洒水作业的取水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取水水源须为干净水源,雾化车作业必须使用自来水,取水点水表、电表报装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禁止使用公共自来水,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采购人根据天气问题等特殊情况,若向中标人发出调整洒水次数或范围的通知,则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服务范围
洒水范围示意图
(三)路段划分及各路段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洒水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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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次年3月 |
每年4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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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围(河涌水) |
105国道 |
km |
4 |
双向 |
每天从6:00——22:00,洒水14次,22:00——6:00洒水2次,共16次 |
每天从6:00——22:00,洒水10次,22:00——6:00洒水2次,共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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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陈路(南涌桥至顺联机械城红绿灯) |
km |
10.25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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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陈路(顺联广场转盘至消防中队) |
km |
4.2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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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碧路(顺联广场转盘至陈村桥桥底) |
km |
2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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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成路 |
km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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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一路 |
km |
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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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二路 |
km |
1.75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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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涌上村大道(景成路至白陈路) |
km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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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路 |
km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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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涌路(力天鞋厂门前路) |
km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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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km |
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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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路段需要连续作业的洒水车辆数:4辆。 内围线路为我镇重点道路每天至少1次用高压水冲洗,时间段暂设置在凌晨,避免对群众出行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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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洒水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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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次年3月 |
每年4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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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围(河涌水) |
医院西路 |
km |
0.31 |
|
每天从6:00——22:00,洒水10次,22:00——6:00洒水2次,共12次 |
每天从6:00——22:00,洒水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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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西路(安宁西路横街) |
km |
0.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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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路(隧道至勒竹桥) |
k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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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栏路(新圩市场至南源饭店) |
km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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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村路(金花楼至永宁桥) |
km |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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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路 |
km |
1.36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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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园路 |
km |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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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路(合成路至锦龙加油站) |
km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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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路(含锦龙遂道) |
km |
1.5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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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镇西路(佛陈路至科达红绿灯) |
km |
3.6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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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道(科达红绿灯至白陈路) |
km |
2.4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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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路 |
km |
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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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云路(长塘路至职业中学旁小桥) |
km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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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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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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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路段需要连续作业的洒水车辆数: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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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洒水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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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次年3月 |
每年4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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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围(河涌水) |
佛陈路(佛陈大桥到消防中队) |
km |
17.4 |
双向 |
每天从7:00——18:00,洒水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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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陈路(顺联机械城红绿灯至魁奇路东延线) |
km |
7.85 |
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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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km |
25.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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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路段需要连续作业的洒水车辆数: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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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特征 |
单位 |
数量 |
作业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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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雾化车(自来水) |
1.雾化车辆管理(全包) 2.管理时间:3年(2023年-2025年) |
辆 |
2 |
1、每天行驶约50公里,时速约10-20公里/时间; 2、作业路段:景成路、缤纷一路、缤纷二路、景明路、南涌路、南涌上村大道(含南涌水闸堤围)、白陈路(南涌路至105国道)、105国道 3、作业要求:每日每车作业4车水每车9立方,每车水雾化作业2次,即每日作业共1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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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雾化车辆由采购人提供,但运营中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2名司机费用、年审费、保险费、车船税、交强险、油费、维修费、水费、北斗系统安装费、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四)投入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总质量10吨或以上的作业车(纯电动洒水车)8辆(其中2台总质量须达18吨或以上)且通过合格年检的:2020年1月1日以后(以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为准))。投标人投入的作业车辆,须是投标承诺配备的作业车辆,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车辆到位,投标人应保证作业车辆车况良好、外观完好、手续齐全、有合法车牌、且必须是非改装车辆,运作正常。作业车辆到位后须由采购人验收合格才能通过,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投标人提供车辆参数:
1)10吨或以上车辆参数
项目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整车参数 |
整车长度(mm) |
≤7500 |
整车宽度(mm) |
≤2400 |
|
整车高度(mm) |
≤2600 |
|
总质量(kg) |
≥10000 |
|
整备质量(kg) |
≤7000 |
|
额定载质量(kg) |
≥4560 |
|
轴距(mm) |
≥3800 |
|
后防护离地高度(mm) |
≥420 |
|
续航里程(等速法)(km) |
≥260 |
|
电动部分 |
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其性能) |
电池电量(kWh) |
≥150 |
|
专用部分 |
罐体公告容积(m³) |
≥4 |
低压冲洗宽度(m) |
≥14 |
|
洒水宽度(m) |
≥11 |
|
洒水泡射程(m) |
≥25 |
|
前冲宽度(m) |
≥6 |
2)18吨或以上车辆参数
项目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整车参数 |
整车长度(mm) |
≤8100 |
整车宽度(mm) |
≤2520 |
|
整车高度(mm) |
≤2900 |
|
总质量(kg) |
≥18000 |
|
整备质量(kg) |
≤8750 |
|
额定载质量(kg) |
≥9000 |
|
轴距(mm) |
≥4500 |
|
后防护离地高度(mm) |
≥440 |
|
续航里程(等速法)(km) |
≥220 |
|
电动部分 |
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或优于其性能) |
电池电量(kWh) |
≥180 |
|
专用部分 |
罐体公告容积(m³) |
≥9 |
低压冲洗宽度(m) |
≥24 |
|
洒水宽度(m) |
≥14 |
|
洒水泡射程(m) |
≥38 |
|
前冲宽度(m) |
≥8 |
3.洒水车辆必须为纯电动能源车辆,具备前冲、侧喷、后洒等功能,车尾加装作业警示灯,加装作业提示音乐音量调节器。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和视频实时监控,相关安装及后续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安装并承诺同意该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和视频实时监控录得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实时监控必须接入采购人指定的监控系统。
5.每辆作业车(纯电动洒水车)必须有固定的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设备,不得任意更换,拆卸。每台车辆的车牌号码和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设备编码需关联,并将相关登记记录向采购人报备。在没有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下,不能改变。
6.中标人须确保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和视频实时监控正常使用,相关视频及数据须保留不少于30天,作为采购人考核依据。若因设备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监控车辆的工作情况,采购人将视中标人未完成指定任务处理,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投入人员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1人(具体投入人数不得少于21人,并由中标单位根据工作量及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年龄:55岁以下),含管理人员1人,专职司机20人,合理安排轮岗,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专职作业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照,配备足够人数,以做到作业车辆在工作时间段内连续作业且司机不疲劳驾驶(按国家相关驾驶标准)投标人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商业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如未按约定而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实施,中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标人必须遵守行业用工标准,确保配备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且全部人员专用于本项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心、上衣不扣钮扣等。
4.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遵纪守法,不得在作业期间进行其它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
5.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够熟悉设备性能、掌握作业要求。且定期对前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要24小时内上报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7.中标人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发放工资,不得拖欠,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服务人员的数量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日后如出现劳资纠纷,按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8.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用工人员工资的支付。
(1)中标人应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用工人员工资的发放,否则,采购人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用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必要时无需经中标人同意直接支付给用工人员个人。
(2)中标人应当按照《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与用工人员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截止日当期公布的广东省佛山市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用工人员工资。
(3)中标人方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应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中标人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的工资发放表和员工工资银行流水账单凭证单给采购人(以作为每季度服务费支付依据,逾期未上报的, 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季度服务费,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及采购人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并将工资发放情况表及当地劳动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在现场进行公示。
(4)须设立工人工资专户,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设立、存储、使用协议书详见附件1)
(5)遇到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质量缺陷或项目延误,使项目进度款延迟支付的情况,中标 人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严禁中标人煽动组织用工人员向采购人恶意讨薪。
(6)中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如果中标人或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造成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垫付工人工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得到补偿:a、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b、在进度款中扣除;c、在结算款中扣除。
9.由于质量、进度、安全、拖欠员工或用工人员工资等问题,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的,每次对中标人扣罚2万元;采购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的,逾期不整改的对中标人扣罚5万元;扣罚款从服务款中扣除。整改通知达到3次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重新招标,还可将具体情况如实上报监管部门处理。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撤离项目现场,撤离现场后办理结算,已实施的部分按80%结算,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六)作业实施内容与要求
1.投标人应熟悉陈村本地环保空气质量要求,熟悉陈村城区的交通条件,并对城区洒水作业的取水点做到合理布局。
2.洒水车停车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洒水作业新增的取水点由投标人提供选择,最终由采购人决定取水点位置,取水水源须为干净水源,雾化车作业必须使用自来水,取水点水表、电表报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禁止使用公共自来水,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道路规划、政策性规定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发出适当调整洒水频次或服务范围的通知,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并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所涉及的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出具承诺函)
4.按规定的洒水、喷雾频次及指定道路进行连续降尘作业,出现特殊天气,由采购人发出指令调整洒水、喷雾频次和指定道路的除外。
5.道路洒水效果必须保持地面湿润,洒水车车辆的喷力足够将路面沙尘清理出路面范围。
6.若出现空气质量差或大气污染防范预警的情况,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8〕14号)执行落实。(详见附件2)
7.中标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8.投标人应建立完整的车辆出勤登记制度以及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作业机械维修服务便利,响应时间快。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能够得到及时维修,确保有效使用。
9.车辆作业轨迹及洒水作业记录每日上午上报采购人,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资料每周第一日上报采购人。洒水作业车辆、车载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车载设备须运行良好。
10.路面洒水作业时行车时按规定闪作业警示灯,控制适当水压和行速,控制适当作业提示音乐音量。礼让行车与行人,作业时速不得超过35公里/小时,作业时禁止鸣笛。洒水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停放影响交通,不得超速行使。实施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时应做到文明作业、规范作业、依规作业。
11.投标人应保证作业车辆车况良好、运作正常、手续齐全。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人员情况,车辆停放地点,取水点的分布,实施项目的行车路线图,应急方案等。
13.服务期间,投标人的作业车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或其工作人员发生经济纠纷、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为保障各方利益,中标人应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七)考核办法及要求
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管理质量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开展考核业务工作。
2.考核范围
陈村镇部分路段环保降尘服务项目工作。
3.考核方法
采取每日每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检查等方法。
1)定期检查
由考核小组实施。检查中标人每日上报的车辆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作业轨迹及洒水作业记录等资料。
2)不定期检查:
由考核小组实施。随机抽查不定时间,随时按照《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照标准评分。
3)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月末将各项资料统计汇总并核发给中标人确认考核结果。
4.报备与公开制度
1)中标人须认真填写报备材料,保证准确真实,如发现资料不全或不实的,不作报备处理且作考核扣分记录。
2)报备事项必须经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3)一切报备纸质资料均必须于当天提交,逾期无效。
5.评分方法
1)考核满分为百分制,采取倒扣分制。
2)参与考核的单位必须根据《质量考核标准》执行。
3)每月考核总分作为每月管理费发放的依据。月末,由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考核小组将每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检查考核情况统一汇总,评出中标单位月度考核总分根据当月考核结果确定支付的管理费用。
6.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质量考核标准》执行。未有约定的,以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作依归。如涉及国家、行业及国家、省、市、区更新颁布管理质量标准的,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质量考核标准
序号 |
项目 |
管理要求 |
评分办法 |
扣分 |
备注 |
1 |
车辆管理 |
所有作业车辆需安装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前后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实时视频监控,并随时能接入采购人指定的监控平台。 每辆作业车(纯电动洒水车)必须有固定的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设备,不得任意更换,拆卸。每台车辆的车牌号码和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设备编码需关联,并将相关登记记录向采购人报备。在没有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下,不能改变。 |
未能按要求安装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前后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实时视频监控,每少一台车扣10分。 擅自更换、拆卸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设备的,每台车扣5分。 |
|
|
总质量10吨以上作业车(纯电动洒水车)的数量不少于设备车辆要求的基础数量加上投标人承诺增加的车辆数量。如出现特殊情况中途需更换车辆,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向采购人进行报备。 |
车辆作业出现特殊情况,未能征得采购人同意自行更换车辆作业,每次扣5分。 |
|
|
||
作业车辆应整洁,车体外无污物、污垢。必须确保车辆前后视频摄像头的镜头干净。 |
车容不整洁,每车次扣1分。 镜头不干净,每车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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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业车辆、车载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车载设备须运行良好。 |
车辆和设备故障需于当天用纸质资料上报至采购人,并及时安排备用车辆进行洒水作业,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视频不清晰导致无法查看洒水效果,每车次扣2分。 |
|
|
||
作业车辆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作业轨迹、洒水作业记录、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资料每日每周上报采购人。 |
每日上午上报前一日的车辆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作业轨迹、洒水作业记录,每周第一日上报上周的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资料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资料,未及时上报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表格上报以上资料,存在作业时段、使用车辆不详细、不真实等现象的,每次扣3分。 未提前报告采购人,擅自改变作业轨迹的,每次扣3分; |
|
|
||
2 |
作业实施管理 |
作业车辆限速不超35公里/小时。 |
超速作业或其他违章由中标人处理违章扣分/罚款并每车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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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洒水车按规定的洒水频次对道路进行连续洒水作业,道路洒水需保持地面湿润。 |
每少一次扣5分(除天气问题等特殊情况,由采购人发出指令调整洒水次数外)。 洒水量不足致使道路未完全湿润,每次扣3分。空车运行的,每车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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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天需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内对服务范围的道路洒水。雨天(阵雨除外)无需进行洒水,在阵雨情况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在采购人无通知的情况下,正常进行洒水。 |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洒水的,每次扣5分。 |
|
|
||
如遇空气质量差的情况或者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增加、调整洒水次数时,由采购人发出指令可临时调整洒水次数。 |
不配合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临时增加、调整洒水次数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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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须在经过报备的取水点取水,取水水源须为干净水源。雾化车用水必须为自来水(需提供自来水取水点的水费收费凭据作为参考)。 |
未在经过报备的取水点取水的,每次扣5分。洒水作业未使用干净水源的,每次扣5分。 雾化车作业用水使用公共自来水的,每次扣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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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人员管理 |
管理人员需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如有变动及时报备; |
未经报备的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的,每次扣2分。 |
|
|
洒水、喷雾作业的驾驶员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 |
未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的,每人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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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洒水作业时需按规定打开作业警示灯,控制适当水压和车速,控制适当作业提示音乐音亮,做到文明作业。 |
洒水作业时未按规定打开作业警示灯或控制适当水压、车速及提示音乐音亮,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引起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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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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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作业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光脚和穿拖鞋开车,礼让行人,做到文明驾驶。 |
驾驶作业车辆时吸烟、饮食、光脚和穿拖鞋开车的,不礼让行人的每项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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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费扣罚计算标准
1)日常考核由考评小组根据《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并根据所扣分值对应予以发出扣罚通知单。发出扣罚通知单的问题,需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作出双倍扣罚,并再次发出整改通知,直至完成整改要求。考评时每扣1分扣减当月管理费500元,每扣2分扣减当月管理费1000元,如此类推。
2)月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当月得分为100分减去日常考核扣罚分数,当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其中,考核总分高于或等于80分的,不扣减当月管理费;考核每月总分低于80分,高于或等于75分的,扣减当月管理费3%;考核每月总分低于75分,高于或等于70分的,扣减当月管理费6%;考核每月总分低于70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扣减当月管理费10%;考核每月总分低于60分的,扣减当月管理费25%。
3)合同期内有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每月总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中标单位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8.采购人有权根据实施情况对本考核办法及时做出修改。
(八)退出制度
中标人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经营权,已收取的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1.中标人主动放弃承包经营权;
2.合同正式履行后人员设备未满足合同要求的;
3.中标后出现分包、转包情况的;
4.中标人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上访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中标人无视工人权益引发或导致工人有怠工、罢工、上访等过激行为的;
5.出现偷用公用自来水作为水源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一年内发出三次或以上书面严重警告的;
7.合同期内有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每月总分低于60分的。
附件2: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报价清单,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采购包1(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按一个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当季度的服务费在当季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成。 (2)采购人实际支付费用=月度合同管理服务费用-月度考评扣罚金额(如有)。 (3)付款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如中标人违约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可随时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扣减,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3)因处置、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数额没达到本项目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补足。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没有出现任何违约或因任何原因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时,且中标人必须做好下列工作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则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 ①须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采购人; ②已妥善处理本项目的债权债务(工资、税费、社保及其他欠款等); ③必须做好过渡期各项工作(如水表移交、设施清点等),确保市政管理运作正常,顺利交接。 (5)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
其他 |
其他,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为全包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设备(包括车辆的各项运营费用)、服务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高温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培训费、水费、管理费、应急处理费、各种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须标明“免费”。(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总投标报价的成本警戒价为18054315.49元(最高投标限价×8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警戒价,必须提供详细的成本构成证明材料(含人员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证明、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对成本构成做详细的分析说明,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 |
项 |
1.00 |
21,240,371.16 |
21,240,371.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陈村镇低碳智慧城市管理(环保降尘)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