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132 度温热灭菌化学指示标签采购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
规格 |
预计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元)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行业划分 |
1 |
压力蒸汽灭菌追溯化学指示标贴 |
61mm*34mm |
650 |
591 |
否 |
工业 |
61mm*68mm |
170 |
441 |
否 |
工业 |
||
2 |
一次性医用吸水纸(蓝色) |
300mm*330mm |
52800 |
1.3 |
否 |
工业 |
300mm*180mm |
60000 |
1.3 |
否 |
工业 |
||
3 |
锐器保护套 |
(规格; 1.4mm*3.2mm、 2.4mm*4.6mm、 4.5mm*7.2mm、7.5mm*10mm) |
45000 |
2.4 |
否 |
工业 |
4 |
压力蒸汽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爬行卡) |
|
45000 |
2 |
否 |
工业 |
5 |
压力蒸汽灭菌包化学指示卡 |
|
448 |
200 |
否 |
工业 |
6 |
压力蒸汽灭 菌指示胶带 |
|
1400 |
58 |
否 |
工业 |
7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1小时 极速生物指示剂 |
|
1980 |
78 |
否 |
工业 |
8 |
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器专用灭菌剂(卡匣) |
|
650 |
350 |
否 |
工业 |
9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卡 |
|
260 |
228 |
否 |
工业 |
10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剂(瓶装) |
|
50 |
160 |
否 |
工业 |
11 |
压力蒸汽灭菌锐器保护套(带化学指示卡) |
|
38110 |
2 |
否 |
工业 |
三、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
序 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产品参数 |
1 |
压力蒸汽灭菌追溯化学指示标贴(规格:61mm*34mm;61mm*68mm) |
1(61mm*34mm):650卷 2(61mm*68mm):170卷 |
1. 规格:双层合成纸61mm*34mm: 61mm:68mm 2. 标贴外形平整,无瑕疵,无污染,文字印刷清晰完整,无模糊不清现象。 3. 环保合成纸配T型胶无毒无味胶。 4. 专用胶两层三纸合成,清洗简便。 5. 第一层单独适用于各种化纤,长纤维及棉布织物作为包装及物品的消毒灭菌。不留残胶,不飞标,方便移出及回贴,不损坏信息。 6. 一二层合并适合用一次性无纺布。皱纹纸包装消毒灭菌,粘贴牢固,不飞标,用后方便移出第一层存档用。 7. 适用于预真空,脉动真空(132°C,134°C)压力蒸汽灭菌监测。 8. 在132°C饱和蒸汽条件下作用3分钟,所测化学指示标贴表面指示剂颜色变成黑色。在 132°C饱和蒸汽条件下作用1分钟,在122° C饱和蒸汽条件作用下3.0分钟所测化学指示标贴表面指示剂颜色未变成黑色。 9. 在134°C饱和蒸汽条件下作用2分钟,所测化学指示标贴的指示剂颜色变成黑色,在 140°C干热条件下作用30分钟,所测化学指示标贴的指示剂颜色未变成黑色,符合GB18282.1-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第1部分:通则》的规定。 10. 指示剂变色为不可逆反应,反应后的指示剂可在常温下保存(不得与过氧化氢混合储存) |
2 |
一次性医用吸水纸(蓝色) (规格: 300mm*330mm、300mm*180mm) |
1.300mm*330mm:52800张 2.300mm*180mm:60000张 |
用于压力蒸汽灭菌包裹内,铺垫于器械筐下部,吸收冷凝水,防止或减少湿包。特点:结实,吸水率高,不掉屑。 |
3 |
锐器保护套 (规格; 1.4mm*3.2mm、 2.4mm*4.6mm、 4.5mm*7.2mm、7.5mm*10mm) |
45000个 |
适用于尖锐医疗器械的保护,在灭菌过程中对人身安全及灭菌包装材料的保护,防止器械包破损,避免二次感染,原材料为医用硅橡胶,可进行压力蒸汽灭菌、不适用于干热医疗器械 的灭菌过程的保护。 |
4 |
压力蒸汽灭菌包内化学指示 卡(爬行卡) |
45000片 |
121-135℃的压力蒸汽灭菌器效果的监测。 |
5 |
压力蒸汽灭菌包化学指示卡 |
448盒 |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监测 |
6 |
压力蒸汽灭菌指示胶带 |
1400卷 |
1、产品以医用美纹纸为基材,涂以变色油墨 作灭菌指示剂,背涂以压敏胶而成。 2、专用于粘贴在待灭菌物品包外,用于标示该物品包是否已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过程, 以防与未经灭菌处理的物品包相混。 |
7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1小时极速生物指示剂 |
1980支 |
1、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监测; 2、需要避免二次污染应为自含式设计; ▲3、生物监测结果读取时间应≤1h。 ▲4、为提交检测效率,应采用集中式菌片设计,可实现荧光检测。 |
8 |
过氧化氢等离 子体灭菌器专用灭菌剂(卡 匣) |
650支 |
1、过氧化氢有效含量应为56%-60%; ▲2、应有内置芯片能完整的记录信息和保证使用动态的安全; ▲3、产品PH值≤2.13; |
9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卡 |
260瓶 |
▲1、为便于留存记录需具备不干胶功能; 2、为便于存储使用应采用小包装; ▲3、按照ISO11140-1检测标准,应属于四类 指示物; |
10 |
过氧化氢低温 等离子体灭菌剂(瓶装) |
50瓶 |
1、能与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器配套使用; ▲2、过氧化氢有效含量应为56%-60%; ▲3、产品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灭菌合格的规定,PH值≤1.36; |
11 |
压力蒸汽灭菌 锐器保护套(带 化学指示卡) |
38110个 |
1.能像传统锐气保护套一样保护灭菌外包装 不被锐器尖端刺破; 2.表面带有化学指示油墨能起到灭菌监测的 作用; 3.适用于10cm-22cm手术剪、手术钳等手上器 械。 |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交货期:每次配送时间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配送通知执行,中标人应于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急救耗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耗材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
(1)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完整有效的票据后,30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的预付款,每月根据双方确认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完整有效的票据后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前期货款逐月在预付款中抵扣。
(2)若中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完整有效的票据后,中标人提供配送的医用耗材验收合格入库后,采购人根据其内部付款流程完成货款支付。
(3)成交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培训、配送、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4)在合同期内,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时,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以书面文件(加盖公司鲜章)通知采购人;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后,如中标人仍继续送货,采购人对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4.医用耗材质量保证
(1)中标人须提供原厂生产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的货品(含配套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破损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2)中标人所提供货品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当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为准。当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3)中标人提供货品的设计技术专利、外形专利等均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凡因以上问题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4)中标人保证其提供货品的安全可靠性。在正常使用下不应对使用者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如因产品质量或标示不明确而对使用者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5)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耗材原产地真实,医用耗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在无国家标准时,符合行业标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确保临床医疗安全。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退货并承担因耗材质量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产品送货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单)、进口产品需出具中文标签、进口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6)中标人保证所供耗材有效期不低于1年,自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确保采购人在使用耗材的过程中安全、有效。
5、验收
(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若有)、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所有货物质量验收合格,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货物全部交付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该货物的,已使用的货物视为验收合格。
(5)中标人应在交付货物时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一并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须在5日内补齐,否则视为未完成交货,并承担未按期完成交货的违约责任。
(6)若所提供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中标人经过2次维修或2次调换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质量标准,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退货或解除合同。接到采购人退货通知,中标人除应及时运走采购人退还的货物外(若涉及费用或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还应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6、售后服务
(1)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配送服务。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规格、包装等信息与中标产品的规格、包装等信息不一致并不同意更换的,或配送的医用耗材和中标产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要求中标人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售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要求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按时交货,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发送的配送通知执行。要求急需使用的产品4小时内送达,一般情况48小时内送达,若因采购人原因时间变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节假日照常配送,并承诺无条件退换破损和近效期产品。
(4)耗材临近失效期,采购人提前三个月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中标人须在耗材失效前一个月更换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7.中标人必须随货提供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有关合法有效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5)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7.合同有效期内,项目清单中产品凡是转为网上集中采购医用耗材的,应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挂网采购,且挂网采购价格不应高于联动参考价、该产品上月末全省医药机构最低采购价或政府采购成交价中的任一价格。因厂家原因无法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成交合同中对该产品的采购相关约定自动解除。
8、包装和运输
(1)成交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2)投标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3)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
(4)投标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采购人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注:1、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条款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条款未作具体要求的,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厂家公开发布的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图册或技术白皮书或响应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3、以上未带“★”、“▲”的条款为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