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371,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371,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C11040000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2,371,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2,371,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甜城大道北延线与汉安大道西延线交汇处,即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9075.95平方米,包括住院楼60462.6平方米,感染楼12043.19平方米,直线加速器设备用房1930.44平方米,配套用房、连廊、架空门廊86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020.82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场、人防及医疗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室外硬质铺装、室外管线等总图工程。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 (二)施工图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1.基本内容: (1)收集及熟悉项目相关资料; (2)现场踏勘; (3)参加设计文件审查会议(若需); (4)计算工程量、调查材料或设备市场价格; (5)依据设计文件、工程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踏勘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 (6)与《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对比分析; (7)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8)服务成果文件:《预算控制价书》。 ★2、编制依据 (1)图纸:依据施工图进行计算和编制(图纸在本次采购完成后由业主提供经审查的最终版)。 (2)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采购人的上级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注: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3、预算编制要求 (1)根据施工图纸资料,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确保预算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能真实反映预算造价。 (2)施工图预算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面、编制说明、造价汇总表、工程预算表、施工措施费分项表等。 ★4、质量要求 (1)工程项目特征描述准确完善,编制准确,无错项、漏项,选用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并适用于本项目。 (2)根据财评中心要求提出的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必须在7个日历天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完善。 (3)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需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4)为确保本次采购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成交供应商需在人力、物力、技术上予以充分保障,并择优选择有经验能胜任的技术人员整合开展编制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5、成果文件要求 施工图预算纸质版本份数均为4份,与纸质版本一致的电子文件1份,计价软件生成的造价文件1份(含计算模型)。各项中间成果、初稿、送审稿纸质版本1份,与纸质版本一致的电子文件1份,计价软件生成的造价文件1份(含计算模型)。各类初稿、送审稿、终稿成果均应包括工程量计算模型、计算书、材料价格依据。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应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为采购人提供合同所述咨询服务,及时、高效的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所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供应商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为采购人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得参与和采购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业务活动。供应商不得私下与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接触,进行任何有危害采购人利益的合作和经济活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供应商还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4)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充分考虑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6)安全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若因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造成自身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
2 |
★ |
商务要求 |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日。 (二)服务地点:服务发生场所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劳务、差旅、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成果、保险、风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的预算成果报告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预算成果经财政评审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四、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2、成交供应商务必在出具成果前实行自己的三级复核程序,对成果质量负责。 五、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2 |
★ |
服务地点 |
服务发生场所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的预算成果报告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预算成果经财政评审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①合同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②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招标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解决争议方式: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分歧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申请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 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