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备注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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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宁县智能交通建设可研及初设编制项目 |
智能交通建设可研及初设编制项目 |
1 |
6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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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二、采购预算:预算金额895000.00元,最高限价895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三、服务期限:2023年2月--2023年8月
四、项目概况:
1、 拟建项目地点
新宁县主城区范围,及回龙镇副县域中心、清江桥新街,回龙镇街道,白沙街上至金石镇杨溪村,崀山大道下马石至北大门,金狮公路西冲站至高桥加油站等区域。
2、 拟建项目建设目标
立足于新宁县城市发展目标与智能交通建设现状,结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以“交通基础建设标准化、交通体系数字化、交通管控智能化、研判决策智能化”为目标,打造新宁县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新宁县城市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出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将新宁县建设为“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的“三化”智能交通城市。
3、 拟建项目建设规模
围绕新宁县城市发展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着眼长远、谋划全局,通过几年时间的建设,确定新宁县城市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1) 智能交通前端设备建设
对新宁县主城区范围内的交通卡口、城市主、次干道,已建设的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按需进行更新改造,全面提升视频前端档次,提高视频资料的准确性、公平性,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及案情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统筹布建全结构化设备,完善路段卡口、违停监控、区间测速、不礼让行人抓拍等前端感知采集设备,构建数字化交通体系,实现对人、车、物的有效识别和掌握。重点区域打造智慧斑马线及全息路口,通过对交通事故、事件的自动感知,精准数据辅助定责,可降低事故发生,提供精准车道级流量数据,支持路口信控配时,实现交通管理可视化、精细化、智能化、协同化。配齐配强移动智能警务装备,实时获取警员出警定位信息,实现快速出警。建设城区内流量检测等感知设备加大交通数据采集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卡口、事件监测等设施密度,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点位全覆盖,综合运用视频、雷达视频一体化等多种方式采集交通流数据,构建智慧交通多维感知网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上传和自动汇总,为智能交通提效打下铺垫。
(2) 智能交通软件系统建设
打造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其中包含基于多维大数据融合分析的情指勤督宣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系统;基于前端设备数据统一汇聚的交通数据资源系统;为交通基础设施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运维服务的设施设备运维系统。通过智慧交通管理平台,推进跨区域车辆通行轨迹、预警信息联动共享,实现管控车辆的全程监测、全程预警、全程诱导,支撑国、省道智慧防控。构建数字交通底座,打造交通行业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对各类交通物理实体的全生命周期和交通运行全过程的模拟、分析、预测,最终实现科学的全局决策。
(3) 数字中队建设
建设智慧岗亭数字化中队,将集“警务指挥、单位联勤、警保联动、铁骑驿站、现场纠违、视频作战、交通宣传、便民服务”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泛警务区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构筑智能交通立体防控体系。推进基层中队数字化警务室示范建设应用,实现警情可视与通讯融合。
(4) 指挥中心与机房建设
随着近年来的各类系统建设,新宁县机房现有的环境、供电条件、新风系统、网络链路、空间等因素均已不满足长远规划,急需对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大厅及机房的环境系统进行改造(封闭冷通道及机柜、模块化UPS、精密空调及新风、配电及防雷接地、装饰工程等)。
(5) 基础支撑层建设
提供本项目系统所需承载的计算存储及网络资源、安全及运维保障体系。
4、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平交路口前端设备建设:新建信号灯路口35个,信号灯路口升级改造5个。
(2) 违停抓拍设备建设25套。
(3) 区间测速系统6套。
(4) 路段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各30套。
(5) 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6套。
(6) 智慧斑马线5套。
(7) 交通流量检测系统60套。
(8) 全息路口5处。
(9) 智能警务装备1项。
(10) 智慧岗亭数字化中队5处。
(11) 旅游交通优化专题1项,包含对现有道路渠化、标志标牌等整合优化,并建设交通诱导系统。
(12)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1项,包含交通数据资源平台、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情指勤督宣系统、设备设施智能运维系统、交通信号控制优化平台。
(13) 指挥中心及机房建设1项,包括装饰装修、电气工程、暖通、给排水、智能化系统的升级改造。
(14) 交通工程基础设施1项,补足城区未配套建设的标志、标线、标牌,对已损坏、磨损或未按规范设置的交通设施进行更新替换。
五、成果交付时间: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依据拟建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开展新宁县全域智能交通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说明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完成《新宁县智能交通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新宁县智能交通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
七、质量等级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说明及投资概算的设计深度分别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要求。
2、各项工作要求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现行规范标准。
3、所有成果资料电子档肆套,纸质归档资料捌套。
八、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备注(若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报县财政局采购股备案
九、其他要求:1、本文件 “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本项目服务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因此,本文件技术需求描述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本文件技术要求描述是否作出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出详尽《技术方案》,保证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正常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为原则,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文件中未提及的必要的服务等内容,并在报价表中逐项列明。
2、成交单位违反“采购需求”的约定,不能完成设计编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单位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补偿。
3、成交单位违反“采购需求所报价”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清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单位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补偿。
4、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补偿。
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