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宜章县2023-2025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因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爱护。大力倡导人民群众积极见义勇为以及参与抢险救灾,并予以强有力的保障。
(1)被保险人
宜章县域内常住人口,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宜章县常住人口为567970人。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签三年,保险单一年一签。
三、保险方案
(一)“一元民生保险”即本县辖区内常住人口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的标准集中统一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合一的保险模式。
(二)保费: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宜章县常住人口为567970人,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合计保费567970元。
(三)保险保障
责任限额
保险项目
|
每次事故责任
限额
|
每人医疗费用责
任限额
|
每人伤亡责任限
额
|
见义勇为救助
|
50万元
|
5000元
|
5万元
|
火灾爆炸救助
|
10万元
|
2000元
|
2万元
|
自然灾害救助
|
50万元
|
5000元
|
5万元
|
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
|
10万元
|
3000元
|
2万元
|
高空坠物伤人救助
|
20万元
|
5000元
|
5万元
|
恐怖活动救助
|
10万元
|
5000元
|
2万元
|
流动人口救助
|
20万元
|
2000元
|
1万元
|
四、理赔服务及程序
(一)及时报案及服务承诺。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或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在24小时内,直接向相关财险公司报案,报案电话(全国电话服务专线)。
(二)现场勘察。相关财险公司接到事故报案2小时内,会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赴事故现场,对所发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确定理赔方案。
(三)收集材料。因见义勇为导致死亡的,由县综治办出具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证明;因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导致死亡的,分灾害类别分别由县民政、气象等部门出具灾害证明。死者亲属出具书面申请,户口注销单、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致伤残住院治疗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及时向相关财险公司分别提供见义勇为行为或自然灾害认定证明、入院诊断证明、出险小结、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凭证、医院结算清单及伤残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伤残证明等材料。
(四)服务承诺。相关财险公司收齐必备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至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五)投保办法
由县财政局作为投保人,与相关财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费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宜章县常住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