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构建市域一体规划建设体系的专项计划》,加快推进控规编制,特开展笕桥单元详细规划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做好规划评估、明确单元目标定位和功能布局,完善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落实布局综合交通和市政设施。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所属行业 |
预算 |
分包 |
备注 |
1 |
上城区笕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00 万元 |
允许 |
|
详细规划范围:笕桥单元范围,东至九堡街道交界处及空港高架路,南至德胜中路, 西至拱墅区交界处,北至留石高架、丁城路和沪昆高铁,单元面积 11.45 平方公里。
最终单元范围及面积测算须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方案为依据。
4.1相关规划衔接
(1)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上城区分区规划
(3)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资料
(4)各类专项规划
(5)其他相关规划
4.2相关数据衔接
(1)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2020年变更调查)
(2)1:500地形图
(3)地籍数据(宗地信息)
(4)审批数据、不动产确权数据
(5)上城区存量建设用地情况
五、技术要求
5.1开展现状及实施评估
梳理单元现状的用地、人口、产业、交通、设施等情况,结合现状及发展趋势,找准修编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同时做好街道、社区走访调查,对规划范围内产业结构、用地发展、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深入评估分析,提出本次控规编制对策。
5.2衔接上位及相关规划要求
一方面落实在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线”刚性管控要求,落实各类各级上位规划对本单元的功能定位、底线管控、空间布局、设施配套等各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与周边丁兰单元、城东新城单元等已编、在编控规进行衔接。增加耕地保护要求,明确现有耕地资源的保护措施,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现状耕地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解决的路径。
5.3明确目标定位与优化功能布局
一是结合单元特征,明确目标定位及主导功能方向,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协同周边发展,提升空间发展质量和绩效,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二是与正在开展的产业空间控制线划定工作做好衔接,加强对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提出产业功能转型与提升方向,做好重点区块用地优化调整,加强各级重大设施和重点项目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等的规划落实,加强重点项目规划保障,做好赋码工业的指标平衡。三是加强笕桥地区存量更新利用,针对横塘、同心黄家、黎明、笕桥等区块的不同特征,实现城镇空间的功能统筹谋划。明确黎明站、笕桥老街站TOD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规划要求。
5.4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基于历史变迁分析,提炼单元的历史文化格局。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单元内笕桥路历史文化街区、杭州海塘等历史文化资源,落实保护和管控要求,提出发展利用的建议。采取底线控制与城市有机更新思维,将历史传承与城市建设发展相融合,提出笕桥历史文化街区的总体利用方向,制定相应控规指标,指导下一步重点微更新片区方案修编。
5.5提高公服配套与人居环境品质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与本地特色,落实市、区级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协调跨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二是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和结构,完善公共服务和居住生活配套功能。三是落实机场限高对本单元的管控要求,严控建筑高度,优化空间景观。四是注重河网水系和城市绿地的管控要求和建设引导,完善公园休憩体系,增强铁路沿线绿地景观,营造公共开放空间。五是加强城市设计管控,提出对景观风貌、建筑高度等的管控。
5.6完善交通与市政支撑体系
一是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单元对外联系通道,提升东西向交通联通性、内部交通可达性。衔接落实香积寺路东延道路-笕石路段道路管控,做好铁路、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之间的交通转换,理顺空港快速路、笕桥机场周边地面路网,同步完善快速路、铁路周边立体人行过街系统,结合轨道交通探索多种交通方式出行,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二是落实市级重要区域性市政设施、设施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校核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深化细化各类管线管廊、基础设施地块和控制要求,做好与周边单元交界地区的容量协调和廊道衔接,确保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供需平衡。三是梳理并协调处理好区界接壤、城乡风貌过渡区竖向设计、河网水系及路网衔接。
5.7严格落实详规编制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杭州市控规编制技术规程》、《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文件要求,规范控规技术内容与成果规范。
5.8做好规划智编智审
以杭州市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强化规划编制审查的底图化办公与编制和数字化呈现与审查。做好现状用地图、规划用地图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数据成果的审查及入库,数据格式应符合统一标准,数据提交审查应严格按时保质完成。
5.9保障及后续服务
落实杭州市一体化控规技术准则和编制成果规范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公众调查、中后期意见征求、相关意见回复等工作,形成公众参与篇章。积极配合开展与本项目有相关的规划方案公示、意见收集整理及反馈、规划宣传、解释等各类会议及活动。项目编制完成后,需继续按照质量维护期要求,对单元内涉及控规动态维护的内容做好技术支持服务。
六、工作要求
6.1按时按要求提交阶段成果,接受市空间智治平台的技术审核以及单元属地、部门、专家的各阶段审查。
6.2积极回应数字化改革要求,探索规划智编智审,创新控规编制方法。以国土空间一张图平台为依托,做好各阶段数据成果审查及入库。
6.3在控规编制过程中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创新公众参与形式,落实“阳光规划”的有关要求。
七、进度要求
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区级审查;
2023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市级审查。
八、成果要求
本项目成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浙江省国土空间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
8.1成果组成
8.1.1规划成果应参照已有的相关规划,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以及杭州市的有关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则,并符合采购需求的规定。
8.1.2详细规划成果应分单元独立成册,各单元详规最终成果应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控规数据库以及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8.1.3规划成果包括区级审查稿、市级审查稿、报批稿和成果稿四个阶段成果。区级审查稿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市级审查稿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报批稿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最终成果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8.2成果要求
8.2.1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如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等。
8.2.2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df、ppt等)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dwg、jpg等)、规划入库矢量文件必须为可编辑且应符合相关数据标准要求。
8.3规划图纸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详见《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编制成果规范:
(1)现状一张图
(2)用地开发动态图
(3)用地规划图
(4)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图
(5)建筑高度分区图
(6)地块容积率控制图
(7)规划控制线图
(8)街区划分图
(9)地块编号图
(10)其余相关的规划图纸
九、项目实施要求
9.1实施单位要求:投标人须拥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丰富经验。
9.2实施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经验丰富。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项目团队能根据采购人的需要进行及时的工作沟通。
十、其他服务要求
10.1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10.2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包括协助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同时按相关程序协助落实控规的修改、报批、发布等。成果报批、发布后,积极、及时响应采购人信息统筹、成果使用等工作需求。
10.3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10.4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制定相应的投标方案。
10.5质量维护期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十一、商务要求:
11.1验收要求:完成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按采购需求提交所有成果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10)等标准,实施进度符合采购要求,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11.2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项目费用的30%;
(2)完成市级审查后,支付项目费用的40%;
(3)规划成果获得市政府批复后,支付项目费用的30%(以合同尾款为准)。
11.3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1.4其他
11.4.1知识产权保护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避免发生纠纷。
本规划及研究项目的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无权继续使用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1.4.2本项目设计评审阶段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咨询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1.4.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