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一楼、二楼展览展示活动经费
2.坐落位置: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138号
3.基本设施情况:普陀区文化馆一楼建有800余㎡的综合性展厅,二楼建有100㎡的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展厅。
二、展厅布展需求描述
1、项目背景:
普陀区文化馆一楼800余平米的综合展厅及二楼100平米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建成近三年以来吸引了大量参展观众,极大丰富了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了群众艺术素养的普及和提高,使普陀区文化馆形成了综合型、普及型、社会型和服务型的文化场馆;项目实施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和中华传统文化精神;
2、策展布展原则:
坚持总体概括与重点展示相结合,科学系统与生动直观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参与互动相结合,固定陈列与机动展示相结合的原则。
2.1布展要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精致大气的原则;
2.2展览内容要充分体现艺术与创意相融合注重文化艺术形式的创新,为普陀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丰富多彩的饕餮盛宴,名称简单易记,内容清晰明了,功能定位明确;
2.3布展内容要充实,展示手段要新颖,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展板、模型、多媒体综合演示为重要展示手段,努力打造成区域内特点突出、独具魅力的展示厅。
3、具体要求:
3.1一楼展览厅全年共举办5场展览,门类涉及摄影、雕刻、书画、收藏、服装、前卫艺术等综合性文化艺术范畴。其中由市级专业协会、机构或单位主办的专题展览不少于2场,同时结合展览内容全年举办不少于1次由市级专业协会、机构、单位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及主题展览;文化馆二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每两月一次举办不同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主题由文化馆提供,展览内容为普陀区及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需完善展览主题内容;
3.2投标单位根据总体要求自主设计全年展览工作方案(包含方案须包括展览名称、展览内容、邀请主办或协办单位、工作人员安排等相关内容);
投标单位根据现状自拟策划方案;
1)一楼综合展厅(展览面积800平米):2023年度策展方案及展览规划、展览执行、展厅内部管理;全年10场(每场展会每周不少于6天,每周一闭馆)。
2)二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展览面积100平米):2023年度展览执行全年6场(每场展会每周不少于6天,每周一休息),展厅内部管理。
3.3探索数字化场馆建设;
三、人员要求
1、展厅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管理与服务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展览策划人员以及2名具有壹年以上展厅布置经验的人员。展厅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展厅日常管理与维护、展览及展品安全、观众接待以及展览解说等展厅日常服务工作。
2、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回答讯息有耐心、周到、热情、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为提供项目规定的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策划设计、设备材料、通讯费、餐费、服装费、人工工资、加班费、社会统筹保险金、员工保险等)、公众责任保险、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
五、服务承诺
1、中标单位所有员工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必须在招标方备案。
2、展览期间,展厅前台接待、展厅秩序维护、展览期间展品的维护、展览讯息解答等
3、中标单位必须对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管理对象或员工人身安全事故和因工作失误所带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并作出承诺。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员工在工作期间违反纪律规定或超出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中标单位应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工作中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招标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