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响应。
3.本项目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了系统水印的响应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但不造成响应无效。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
1、服务范围:广东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
2、服务要求:为推动广东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媒体平台,整合资源,开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以“岭南文脉”、文艺精品及岭南文旅系列宣传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广东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力度,推动岭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助力广东文化旅游强省建设。
3、服务时间(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4、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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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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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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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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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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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70%,如成交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如成交供应商为小型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2023年10月31日前,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总结验收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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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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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承诺,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情况、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成效及热度等方面,采购人有权根据验收结果单方决定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进行扣罚并作为最终对项目验收及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对此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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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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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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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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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要求(补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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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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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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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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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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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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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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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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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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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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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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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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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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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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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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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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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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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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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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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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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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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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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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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服务内容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 2.项目内容:做大做强“全媒体融合传播+文化+旅游”,深度挖掘“文化精品”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大文化”聚焦广东的时政、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深化文旅融合,重点报道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文旅新业态与消费新场景,大力促进广东省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人文湾区”建设。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项目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主题宣传类、文化精品项目类和岭南文旅宣传类,总报道篇幅合计不少于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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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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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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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主题宣传类:围绕“岭南”文化传承与发展主旨宣传内容,在报纸类平面媒体推出不少于30个主题类报道宣传,并清晰阐述各主题内容与宣传报道规划,总报道篇幅不少于30篇;推出“文脉系列”全媒体融合传播平台。制作与“文脉系列”相关的新媒体产品,以海报、短视频等形式展现广东省对文化精品的打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的亮点和经验,同时联合全国主要头部信息流平台加强宣传,形成宣传矩阵集群;推出“岭南文脉”融媒体报道及融媒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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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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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文化精品宣传类:围绕广东省文化精品重点项目建设,宣传与弘扬艺术精品创作展演新动态,报道优秀广东文艺精品、先进艺术院团及杰出文艺人才。 2.3岭南文旅宣传类:基于“立体传播链+文化+旅游”的模式,深化文旅融合,重点报道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文旅新业态与消费新场景。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3.1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3.2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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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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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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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业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拟投放全媒体推广宣传项目的媒体必须是自有的且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纸质报刊媒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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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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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
(二)人员保障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固定、高素质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实施小组人员中的核心主创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文化旅游推广编写等方面的经验。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团队的成熟与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本项目关键技术人员(如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替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予接受,且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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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文档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项目文档,项目文档将作为合同验收的交付材料。最终产出的文档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项目阶段性文档 1.项目需求分析 2.项目实施方案 3.中期总结报告 4.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建议) (二)策划文档: 对于项目中各项主题宣传类、新媒体项目类和综合宣传类宣传推广工作,成交供应商应编写完整全面的策划方案文档。策划文档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宣传推广实施的依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题宣传类计划及策划文档 2.文艺精品项目类计划及策划文档 3.岭南文旅宣传类计划及策划文档 (三)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创作素材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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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服务要求 (一)服务计划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服务内容的规定进度、完成情况和当前时间段的工作状况,以及下一个时间段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建议。 (二)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分工组织明确的服务架构并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各项工作的进度、完成情况及效果,并应针对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提出优化建议。 (三)知识产权及服务成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所有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2.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及制作宣传推广的内容不得侵犯采购人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履行本项目服务工作而产生的所有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究成果、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以及制作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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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已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策划费用,媒体投放费用,素材收集、购置费用,平面或视频等各类成果制作费用,各类工具设备材料费用,版权专利,全额含税发票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及一切技术和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以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其他一切含税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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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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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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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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