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本项目为包含全镇19个行政村(含其自然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41座(含拟新建的1座,下同)公厕管理和保洁、集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政府大院内室外清扫保洁及公园管护工作。
1.2承包期限:服务期3年。
1.3除本投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提升方案、市场化运作招标导则(试行)和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6】24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标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8】73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项号1)
2、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承诺配备车辆设备和保洁人员,并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方法进行保洁作业,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项号2)
3、中标人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项号3)
4、中标人应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项号4)
5、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项号5)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项号6)
7、中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方法进行保洁作业,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投标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更换的,接替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职能,必须报采购人同意以后方能更换。(项号7)
8、中标人须按照福州市道路保洁相关行业作业标准及要求履行合同。(项号8)
(二)主要服务要求
1、工作责任
1.1 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进行统筹管理。(项号9)
1.2 按照要求每日需将清扫收集的垃圾桶集中到各村的垃圾集中转运点等待转运。(项号10)
1.3 要根据农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项号11)
1.4 要对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项号12)
1.5 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工作(包含村道、村庄内部的保洁工作、垃圾杂草清除、清扫、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项号13)
1.6 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需分类,收集车辆需张贴市城管委规范的分类标识,并严格按照福州市政府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自觉落实并配合属地的垃圾分类工作。(项号14)
1.7 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如道路污染、台风等),中标企业应及时清理,迅速恢复卫生。(项号15)
1.8 做好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等)及重大节假日的保洁工作。(项号16)
1.9 配合做好业主交付的其他环卫事项。(项号17)
▲2、工作范围:
2.1 负责对全镇 19 个行政村(含其自然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包含村道、村庄内部的保洁工作、垃圾杂草清除、清扫、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维修、更新及管护);(项号18)
2.2 公园管护(含政府大院内室外清扫保洁)(项号19)
2.3 全镇 41座公厕管理和保洁工作;(项号20)
2.4集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含设备维护、维修费用及每月水质检测等),该项目单列计算,费用每年10万元(总项目年费用85万元中列支),若县统一招标将中止该项目交由县统一管理,费用按实际管理时间计付;(项号21)
2.5 每年四次各村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项号22)
3、工作要求
3.1 保洁要求
(1) 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即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项号23)
(2)负责对全镇垃圾桶的维护,每周对垃圾桶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常年保持垃圾桶外表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杜绝焚烧和垃圾未入桶现象,垃圾桶损坏要及时更换(垃圾桶破损率作为每月保洁考评项之一)。(项号24)
(3)在岗人员必须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劳动纪律,努力提高劳动技能,按职能职责认真全面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项号25)
(4)在岗时间必须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项号26)
(5)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严禁离岗从事与清扫保洁、管理无关的一切事情,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项号27)
(6)上岗作业时,注意来往车辆,要确保人身安全。保洁人员在垃圾清扫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公司自负,乡镇不承担任何责任。(项号28)
(7)如遇突击任务,要服从乡镇指挥,听从调遣,完成各项环境保障任务。(项号29)
(8)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做到随叫随到。(项号30)
注:环卫保洁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1 罗源县飞竹镇环卫保洁服务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办法
3.2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要求:
(1)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内部主体运行(包括管网巡查、疏通,但管网延伸建设、损坏的修复由乡镇、村负责),要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转,污水排放应达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考核总指标为:COD、PH值、氨氮、总磷、SS。中标人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管护维修,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按绿化养护要求,对绿化带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并做到池体整洁美观。产生的污泥应转由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危废管理规范化转运处置。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人工湿地处理模式,要按绿化养护要求,对湿地上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项号31)
(2)中标人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生态湿地养护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检测资质的公司出具的污水检测报告,每季度要有运营管护总结并定期上报采购人及所在乡镇等相关部门备案。(项号32)
(3)承包运行到期后,中标人应在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的情况下移交采购人。(项号33)
3.3 公厕环卫保洁作业要求:
(1)公厕免费开放。管理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督导,热情服务、文明用语。(项号34)
(2)擦拭墙壁、门、门窗每周三次,做到无灰尘、污渍、污垢、无水迹。(项号35)
(3)根据人员流动情况不间断清洁擦拭镜面,化妆台面,做到无灰尘、污渍、污垢、无水迹。根据人员流动情况不间断清洁清洗并擦拭洗脸盆、小便器、坐便器、地板,做到无灰尘、污渍、污垢、无水迹、无异味。(项号36)
(4)根据人员流动情况不间断清洁收集厕所内垃圾筒的垃圾,做到不超过2/3垃圾筒垃圾。(项号37)
(5)厕所每日做到一清洗、一消杀(晚关闭后大清洗并消毒一次),全日制保洁。(项号38)
(6)厕所内发生管道堵塞,应及时清掏、疏通,无法疏通的应及时报告。厕所四周环境洁净,周围3米内无脏乱杂物。(项号39)
(7)厕所内外照明灯具、洗手台、整容镜、自来水龙头、储水箱、感应器、烘手器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项号40)
(8)坑位内污物及时冲洗,做到无粪便、无痰迹,粪槽无污垢、尿碱、废弃物,无蝇蛆,日常应及时点香,保持空气无明显臭味。(项号41)
(9)管理间内物品、工具应排列整齐规范。厕所应保持六面光(地面干净无积水,厕顶、壁、门、窗洁净、无积尘)。(项号42)
(四)工作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
1、人员配置
1.1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 30名保洁员。(项号43)
★1.2 本次采购项目所配备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最低人员数,员工实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福州市城镇从 业 人 员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工具配备费用、劳保费用;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机械车辆的维修费;机械作业费(含车辆油费、水费、工具费);清理乱张贴涂写费用、服装费垃圾运输费、工具材料费、设备维修折旧费;利 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供 应 商需对此项做出专项承诺,未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报分项报价表时应单独列明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含设备维护、维修费用、运营电费及每月水质检测等)一年的费用,不超过10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服务经费付款方式
1、采购人按照中标人每月的考核情况进行处罚后,按月支付作业经费。(项号44)
2、环卫工作移交试行阶段(1个月)。中标人在道路移交完毕后开展相关作业服务。考虑到中标人过渡等因素,试行期间考核评分不扣款。1个月后按《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二、三类道路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进行检查考核。(项号45)
(七)监管办法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社医保缴纳情况、人员数量、车辆到位情况、班次安排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号46)
2、对中标企业实行绩效挂钩的考评办法,按质付费,奖优罚劣。(项号47)
3、中标人正式进场1个月后由业主组织并负责正式对中标人人员、车辆到位情况进行验收。(项号48)
★4、本项目倡导实行企业法人督导检查制,供应商应承诺对本项目实行企业法人督导检查制。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