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介入为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加强救助力量。
2、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24小时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助,包括临时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情绪疏导、心理咨询、行为矫治、危机介入等方式,同时通过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开展街头巡查救助劝导服务、寻亲服务,站内滞留人员照料服务、救助政策等专题宣传及法律援助等,使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达到保护生命、解救危难、矫正思想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
3、本项目为仙游县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社工服务,服务周期3年,具体视中标人履约情况实行一年一签,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有权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按相同的条件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序序 |
服务项目 |
具体内容 |
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值班救助接待 |
1.负责接待来站的求助人员,核实甄别其是否符合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的予以救助。(项号1) |
不少于3人(含1名项目主管,需持中级社工证)(项号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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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及时完整地将受助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系统。(项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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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做好24小时值班,接听求助电话或热心群众来电,询问有关求助情况,解答相关救助政策,并及时进行处置。(项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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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导受助人员进入救助生活区,妥善临时安置。(项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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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照料人员下班期间和节假日期间,负责照料受助人员。(项号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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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照料 |
1.对站内受助人员提供基本的饮食、起居、衣物、个人卫生、日常看护、安全等专业生活照料服务,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项号7) |
不少于2人(项号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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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用专业的社工知识,对受助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安抚情绪、获取信息,并帮助他们再次融入社会生活。(项号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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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站外救助 |
1.街面巡查劝导:每周至少安排3次街面巡查,一个月需满足仙游所有乡镇全覆盖,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巡查救助台账。(项号10) |
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为司机,要求: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实际驾龄5年以上,且近期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项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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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创城、恶劣气候等特殊时期及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救助专项行动,要根据采购方部署,安排人员配合做好集中专项救助行动。(项号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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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送医治疗:协助为受助人员提供送医治疗、行为矫治等救助服务,并做好与医疗救治机构进行交接、登记等工作。(项号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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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方需自行安排巡街的交通工具,且负责巡街人员的安全问题。(项号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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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寻亲安置 |
1.协助对无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第一时间将信息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平台进行寻亲,联系公安做好受助人员DNA采集、人脸识别等相关服务。(项号15) |
不少于1人(可兼任)(项号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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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受助人员户籍信息(含市内和外地市站提供的受助人员信息),与户籍所在地的救助机构联系核实确认信息,及时反馈并确认护送时间等。(项号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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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对滞留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户籍的受助人员按程序申请安置,在系统中录入安置信息,并及时协助安置单位做好安置落户工作。(项号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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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
负责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其饮食、起居、衣物、个人卫生、日常看护、安全等生活照料,每年开展不少于2期相应的关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活动。(项号19) |
不少于2人(可兼任)(项号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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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源头巩固 |
对受助人员及其家庭进行疏导、帮扶,促使其家庭依法履行赡养、抚养责任和义务,使受助人员能回归家庭,融入正常社会生活。服务期内入户不少于10人次/年。(项号21) |
不少于3人(可兼任)(项号22) |
每次入户社工不少于3人,含入户慰问等(项号23) |
7 |
救助档案收集整理 |
按文件规范要求将受助人员各类信息、项目资料台账收集整理归档。(项号24) |
不少于1人(可兼任)(项号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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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护送返乡 |
接护送返乡:协助接护送受助人员返乡,保障受助人员路上安全。暂定预算为50000元/年。(中标方协助采购方护送危重病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等受助人员返乡差旅费、住宿费由采购方按照差旅相关政策规定,按实际产生费用多退少补)(项号26) |
不少于2人(可兼任)(项号27) |
中标方每年度末期评估合格后出具护送返乡协助的费用清单和佐证材料申请补退相关费用。(项号28) |
9 |
专场活动 |
1.每年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项号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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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每年6.19救助开放日活动的策划、执行、总结等工作。(项号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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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期内每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消防演练,1次救助演练。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组织站内工作人员进行精神病人救助应急演练。(项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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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期内每年至少组织2次业务(社工)培训,邀请专家或老师开展相关救助政策宣传宣讲。(项号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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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采购方要求组织的其他活动。(项号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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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存档材料 |
所有救助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项号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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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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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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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服务要求验收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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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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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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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根据中期评估合格及以上结果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根据末期评估合格及以上结果拨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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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