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新宁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
新宁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
1 |
596200.00 |
596200.00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项目施工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是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强化园地、林地、草地科学管理,实现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并可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参考。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数量
1、项目概况:完成新宁县行政区域内现有园地、林地、草地完成土地级别的划定工作、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等工作;
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1、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
为确保城乡地价体系实现全域覆盖,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本次园、林和草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以我县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根据我单位外业调查人员收集的资料以及内业工作人员处理后的数据情况确定我县级园、林和草地基准地价编制范围。
2、工作目标和任务
(1)完成土地级别的划定工作
根据新宁县自然社会经济概况,按照《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采用计算机系统为辅助手段,采用多因素综合定级法,确定新宁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2)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根据新宁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定级结果,并结合地价样点调查资料,完成新宁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3)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参照《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1-2021)、
《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2-2021)等相关技术标准提供的参考因素,结合定级过程中采纳的因素因子,分用途确定用于宗地地价修正的主要因素,并根据因素对土地质量作用的规律和特点,最后建立新宁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3、工作原则
(1)规范性原则
即保持所有的资料的统一、实用。在调查前,统一调查表格、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以获取规范的资料,既有利于准确测算,又有利于资料的重复利用和比较分析。
(2)典型性原则
由于土地估价的资料涉及面广,数量多,而且分布广泛,故在资料收集中,要求所取得的资料同时具有典型性,能代表样本所在区域的特征,并在地域空间上合理分布,尽可能地反映样点所在区域的整体地价水平,以保证基准地价的代表性和一般性。
(3)准确性原则
估价资料是基准地价更新的直接依据,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基准地价成果的科学性。因此,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力求准确,去伪存真,以尽可能避免失真资料对更新工作的消极影响。为了保证调查资料的准确、详实,除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外,对标准宗地样点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其他部分样点。
(4)系统性原则
基准地价成果的综合性特点要求资料收集带有系统性,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到各种相关资料,并为获得全面、可靠的基准地价成果创造条件。
(5)时效性原则
即要求样点资料均为近两年的交易资料,这样可使测算的地价易
于进行时间修正,从而保证地价的现实性。因而,调查的重点须放在近期承包、转让、地租、地价等市场资料上,以市场交易为依据。
4、定级方法及定级单元
园、林、草土地资源的定级方法及定级单元如下:
(1)园地定级采用因素法;具体的定级因素因子应针对某种特定作物,以最新“三调”成果中的园地图斑为定级单元。
(2)林地定级中公益林林地定级采用修正法,商品林林地定级采用因素法;以最新“三调”成果中的林地图斑为定级单元。
(3)草地定级采用因素法;以最新“三调”成果中的草地图斑为定级单元。
6、工作流程
(1)定级工作
1)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最新的成果资料并整理,包括基本资料、图件资料和要素资料等。其中:气候资料收集近
30年的平均值,其他资料原则上收集近3年资料。
2)外业补充调查
在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范围内,部分指标因基础资料收集不齐全或者现有资料准确性不高而难以获得相关基础数据的,可以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完善数据。
3)基础数据处理
本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评价采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比例尺1:5000,提取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作为县级园地定级单元,形成1:5000县级定级工作底图,并获取相关定级因素因子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
4)定级处理(建立定级修正指标体系)
确定定级分区,定级修正指标体系,定级指标权重以及等级划分标准。通过计算定级单元分值初步划分级别。
5)定级结果校验
通过总体分析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级别划分结果进行验证与调整,确定级别评定结果。
6)碳汇评价
根据园地、林地、草地等资源相关数据,并接合《森林草地碳汇监测》等资料,计算园地、林地、草地碳汇。
7)定级成果编制
完成相关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等编制。摸清家底是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和参与碳交易的基础。
(2)估价工作
根据《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等相关技术规程,园、林、草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包括样点地价平均法、定级指数模型法和基准地块评估法三种方法。样点地价平均法的可操作性比较强,定级指数模型法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均较强,该方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县市区;基准地块评估法需建立丰富的基准地块数据档案库,适用于面积较小区域进行农用地地价的评估。
1、样点地价平均法
采用样点地价平均法评估基准地价,是在农用地定级基础上,调查农用地投入产出样点资料和交易样点资料,并计算样点地价,以各样点地价的平均值评估并确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具体评估流程如下:
①资料调查;
②按农用地级别确定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③投入产出资料抽样调查;
④利用投入产出资料分析计算土地利用纯收益,并以此计算样点地价;
⑤利用市场交易案例资料,计算样点地价;
⑥根据所测算的样点地价资料,计算各级别基准地价。
2、定级指数模型法
采用定级指数模型评估基准地价,是在农用地定级基础上,根据定级单元定级指数、市场交易地价资料和投人产出资料,建立定级指数与地价关系模型,并利用该模型评估级别基准地价。具体评估流程如下:
①资料调查;
②按农用地级别确定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③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样点地价调查、计算与整理;
④测算有样点地价定级单元的平均地价;
⑤选择确定有样点地价定级单元的指数;
⑥建立定级单元平均地价与定级指数关系模型;
⑦计算各级别基准地价。
3、基准地块评估法
采用基准地块评估基准地价,是指根据农用地土地质量条件划分农用地均质地域,然后在均质地域内选定若干地块作为基准地块,依据农用地市场交易资料和投人产出资料评估基准地块价格,再将同一均质地域内基准地块的平均地价作为该均质地域的基准地价。具体评估流程如下:
①调查和收集资料;
②划分均质地域;
③选定基准地块;
④评估基准地块价格;
⑤核定基准地块价格水平;
⑥计算均质地域基准地价。
7、预期提交成果
(1)《新宁县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技术报告》
该报告共分为概述、资料收集与整理、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城区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分析与应用共六章,以及有关表格、图件及相关文件等附录。
(2)主要表格
其中主要成果表格有:
1)新宁县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新宁县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表;
(3)主要图件
1)新宁县园地级别分布图;
2)新宁县林地级别分布图;
3)新宁县草地级别分布图;
4)新宁县园地基准地价成果图;
5)新宁县林地基准地价成果图;
6)新宁县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图;
(4)数据库成果
1)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数据库;
2)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数据库。
(5)《新宁县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
1)基本参数表、指标权重表、原始数据与资料;
2)中间成果资料,主要包括补充调查、指标权重确定等过程性资料;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执行。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分布,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1、时间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合同签订后完成资料收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数据库建设、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