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要求
1.说明
1.1本项目采购所有服务不能拆分或少报, 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 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保险费、税 费、验收费、利润、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竞争性磋商响应报 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响应文件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44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期不得少于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期、服务地点按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 得超出此额度。否则响应无效。
3.重要指标
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4.商务要求
4.1.服务地点:城东区人民法院送达事物中心
4.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 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服务期:一年
2、服务地点:城东区人民法院送达事务中心。
3、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总价包括:人工费、设备、交通费、保险费、 税费、验 收费、利润、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具体服务内容:
(1)运用录音电话、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委托公告等多种送达方式,完成民商事、执行案件诉讼副本、出庭传出庭传票、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审判、执行环节所有诉讼文书送达,包括送达案件接收、建档、分拣以及材料移交流转,对接法官、陪审员、书记员,收集、确认案件信息。
(2)反馈送达情况并做好各送达事务的衔接安排。
(3)负责做好送达案件有关数据录入工作,信息流程节点补录、扫描
等。
5、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详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诉讼公文送达辅助事物外包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2)甲方的义务:
1.保证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民商事、执行案件诉讼副本、出庭传票、裁决书、执行通知书等审判、执行环节所有诉讼文书的送达移交乙方;
2.如因移交不及时,导致送达延误。则不计入外包工作细则规定的送达期限。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送达期限完成送达工作;
2.乙方按照录音电话、电子送达、邮奇送达、上门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视为送达完成,包括撤诉或自行和解等的案件;
(4)乙方的义务:
1.派驻人员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守保密记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干部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遵守考勤记律及疫情防控要求;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法释[(2021).12号]司法解释中关于电子送达工作的规定,确保电子送达的规范性、效力性。
6、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扣除本件送达费用。
(2)乙方未能按照关于电子送达的规定,特别是电子送达地址确认、电子送达需经受送达人同意的前提条件等规定,以及其他原因造成不当送达引发上访、投诉或网络舆情的扣除本件50%的送达费用,并负责处理舆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4)乙方送达期限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按工作细则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