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1、监管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
(1)对上海市23个无居民海岛、17个低潮高地开展日常巡查;收集海岛的自然演变和人为活动情况,预防制止破坏海岛的行为,保护海岛的生态环境。
(2)根据《海岛四项基本要素监视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开展海岛面积、岸线长度等要素收集和植被覆盖率等监测;现场调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情况、用岛类型、建设时间、用岛面积、用岛方式等,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根据《全球定位系统(GIS)测量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等要求,测量开发利用用岛(用岛面积、占用岸线)及变化情况,如新增、扩建面积等。
(3)调查涉及海岛范围内的审批情况,包括审批类型、审批内容、范围等;
(4)对违法用岛活动进行调查,协助开展海岛违法违规用岛查处;
(5)调查无居民海岛与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和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等相关管理界面的空间关系。
(6)对本市鸡骨礁上的岛碑开展巡视检查,定期维护岛碑。
二、主要目标及成果
乙方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全部技术成果。技术成果包括:
1、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日常巡查监测工作简报和年度总结报告
2、无居民海岛岛碑巡视报告
3、其他相关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情况核查资料(包含影像资料)
4、以上材料电子版。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海岛巡查数量为20个以上,且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调查数量为12个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通过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