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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溪镇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和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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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280000414765 发布时间:2023-02-28 文档页数:66页 所需下载券:10
月溪镇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和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数量

 

交货要求

备注

时间

地点

01

月溪镇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和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516000.00元

1

一定三年,一年一签

洞口县月溪镇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洞口县月溪镇城区主干道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

2.农村垃圾清运;

3.农村保洁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4.月溪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等服务。

二、作业人员和装备配备最低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数量

备注

1

工作人员

有相关环卫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32人

 

2

驾驶员

符合国家驾驶员相关要求标准

3人

 

3

垃圾清运车

运输承载4方以上

3台

 

4

垃圾箱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使用年限

600个

 

5

服装劳保用品

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斗笠、手套、口罩、洗衣粉、肥皂、毛巾等

1批

 

三、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要求按《洞口县月溪镇环境卫生服务通用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主次街道保洁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等级道路的标准,背街小巷的保洁质量按三级道路等级标准执行。

农村垃圾清运范围:月溪镇区域范围内;农村垃圾清运要求:箱满即运。

附件一:《洞口县月溪镇环境卫生服务通用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通用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卫生、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②道路路面目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和散落垃圾,路面、沟底、树穴、墙脚、台阶、路沿石、绿化带、人行道无废弃砖石、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弃物。

③路面机扫、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见本色、干净,无泥沙、积水,下水口不堵塞。

④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无过夜垃圾。

⑤公司督促村保洁员确保村庄(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房前屋后、空坪闲地、斜坡竹林等院落公共区域无垃圾,无乱堆乱摆、乱搭乱扯等杂乱现象。

⑥环卫人员作业必须穿着反光标志工作服。

(二)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途经辖区内的国、省、县、乡、村道路路面无碴土、碎石、垃圾(此项为公路局职责内的不在此内),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排水沟(渠)畅通无垃圾等杂物;路边绿化带(树)修剪及时,无垃圾、杂草、杂物。

1、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12小时清扫保洁,每天2次人工普扫,每天必须在早上8:00前(冬季8:30前),晚上19:00前完成2次普扫;每天12小时分二班巡回保洁(冬季:早上6:00-20:00,夏季:早上5:30-19:30),做到二扫二保和“六无六净二少”;中午安排流动保洁。

②机动车道每天洒水降尘2次。

③机动车道、人行道每3天冲洗一次。

④桥面、花坛、绿化带、人行道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二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人工普扫2次(必须在早上8:30前和晚上18:00前完成2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②机动车道每天洒水降尘1次。

③机动车道、人行道每7天冲洗1次。

④桥面、绿化带、人行道、空坪隙地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三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人工收集1次(必须在早上8:30前和晚上18:00前完成1次收集);

②机动车道、人行道每7天冲洗1次,路面基本干净(不适合冲洗地段可不冲洗)。

③桥面、绿化带、人行道、空坪隙地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三)果皮箱的保洁质量保准和要求

①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掏干净,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积存现象。

②果皮箱、垃圾桶外表定期擦洗,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

(四)垃圾储存与运输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垃圾收集容器(桶、箱)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定位设置合理,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②路面清扫的垃圾及时收集并运走,不遗漏,不超时堆放在路旁;

③垃圾全部收进垃圾容器,及时清空,不得积压。

运输过程中垃圾洒漏引起的纠纷及时处理。

医院、学校、车站、机关单位、工厂作坊、商业场所、居民小区等封闭围墙内独立院落的垃圾及时清运。

(五)上门收集垃圾质量标准和要求

推行垃圾定点定时投放,门店垃圾及时上门收集。

散体垃圾收集干净不遗留,收集板车垃圾无散落。

(六)“牛皮癣”清理质量标准和要求

按照使用专业药剂清洗、专业工具清除、专用涂料覆盖、相近颜色复原的要求,清理“牛皮癣”。

对张贴式“牛皮癣”,清理干净后应无明显的张贴痕迹;对粉刷覆盖的“牛皮癣”,防止因雨水冲刷、涂料开裂重新泛出;对使用相近颜色复原的,要做到基本无色差。

在清理“牛皮癣”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及时做好清理后地面的保洁工作。

(七)垃圾中转站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墙,设立防火标志牌,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机械电气设备专人管理,维护及时,运行安全;按时开关站门吊装垃圾,维持垃圾倾倒秩序。

带火垃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入站,确保消防安全。

站内不得堆积杂物,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定期灭蚊蝇、灭鼠和消毒。

(八)除四害资料标准和要求

公厕、垃圾斗、垃圾中转站要定期灭蝇、灭鼠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按照县爱卫办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

(九)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要求:

上班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工作服。

作业时要根据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辆高峰,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避免意外发生。

清理车道上的成堆沙泥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醒目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十)水域范围及管理要求:

途经镇域内的江河、小溪、水库、山塘、水沟、水渠、水井等水域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

沟渠畅通,无堵塞;

无污水排放。

(十一)垃圾填埋场及焚烧炉管理及要求:

乙方可使用黄桥镇垃圾填埋场、焚烧炉及专用公路,但必须承担上述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且承担其工资待遇。

经甲方认可的相关单位可使用上述设备、设施,服务费用由甲方负责收取,由乙方负责焚烧填埋。

乙方有延伸服务到月溪镇区域以外的农村收运垃圾,服务费用的收取由乙方与相关村委会协商。

(十二)环卫机械作业车辆作业要求:

作业车辆准时出车,准点作业;

车辆车容洁净,专用标志和警示灯清晰完整;

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车辆作业时不能超速作业,文明驾驶。

四、服务周期:一定三年,一年一签。

五、付款方式:分季度付款,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的报账票据。

六、其它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具体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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