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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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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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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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月溪镇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和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
516000.00元 |
1 |
一定三年,一年一签 |
洞口县月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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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一、项目概况:
1、洞口县月溪镇城区主干道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
2.农村垃圾清运;
3.农村保洁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4.月溪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等服务。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作人员 |
有相关环卫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
3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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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驾驶员 |
符合国家驾驶员相关要求标准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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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垃圾清运车 |
运输承载4方以上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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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垃圾箱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使用年限 |
6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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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装劳保用品 |
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斗笠、手套、口罩、洗衣粉、肥皂、毛巾等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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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要求按《洞口县月溪镇环境卫生服务通用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主次街道保洁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等级道路的标准,背街小巷的保洁质量按三级道路等级标准执行。
农村垃圾清运范围:月溪镇区域范围内;农村垃圾清运要求:箱满即运。
附件一:《洞口县月溪镇环境卫生服务通用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通用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卫生、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②道路路面目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和散落垃圾,路面、沟底、树穴、墙脚、台阶、路沿石、绿化带、人行道无废弃砖石、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弃物。
③路面机扫、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见本色、干净,无泥沙、积水,下水口不堵塞。
④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无过夜垃圾。
⑤公司督促村保洁员确保村庄(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房前屋后、空坪闲地、斜坡竹林等院落公共区域无垃圾,无乱堆乱摆、乱搭乱扯等杂乱现象。
⑥环卫人员作业必须穿着反光标志工作服。
(二)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途经辖区内的国、省、县、乡、村道路路面无碴土、碎石、垃圾(此项为公路局职责内的不在此内),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排水沟(渠)畅通无垃圾等杂物;路边绿化带(树)修剪及时,无垃圾、杂草、杂物。
1、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12小时清扫保洁,每天2次人工普扫,每天必须在早上8:00前(冬季8:30前),晚上19:00前完成2次普扫;每天12小时分二班巡回保洁(冬季:早上6:00-20:00,夏季:早上5:30-19:30),做到二扫二保和“六无六净二少”;中午安排流动保洁。
②机动车道每天洒水降尘2次。
③机动车道、人行道每3天冲洗一次。
④桥面、花坛、绿化带、人行道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二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人工普扫2次(必须在早上8:30前和晚上18:00前完成2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②机动车道每天洒水降尘1次。
③机动车道、人行道每7天冲洗1次。
④桥面、绿化带、人行道、空坪隙地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三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人工收集1次(必须在早上8:30前和晚上18:00前完成1次收集);
②机动车道、人行道每7天冲洗1次,路面基本干净(不适合冲洗地段可不冲洗)。
③桥面、绿化带、人行道、空坪隙地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三)果皮箱的保洁质量保准和要求
①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掏干净,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积存现象。
②果皮箱、垃圾桶外表定期擦洗,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
(四)垃圾储存与运输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垃圾收集容器(桶、箱)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定位设置合理,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②路面清扫的垃圾及时收集并运走,不遗漏,不超时堆放在路旁;
③垃圾全部收进垃圾容器,及时清空,不得积压。
④运输过程中垃圾洒漏引起的纠纷及时处理。
⑤医院、学校、车站、机关单位、工厂作坊、商业场所、居民小区等封闭围墙内独立院落的垃圾及时清运。
(五)上门收集垃圾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推行垃圾定点定时投放,门店垃圾及时上门收集。
②散体垃圾收集干净不遗留,收集板车垃圾无散落。
(六)“牛皮癣”清理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按照使用专业药剂清洗、专业工具清除、专用涂料覆盖、相近颜色复原的要求,清理“牛皮癣”。
②对张贴式“牛皮癣”,清理干净后应无明显的张贴痕迹;对粉刷覆盖的“牛皮癣”,防止因雨水冲刷、涂料开裂重新泛出;对使用相近颜色复原的,要做到基本无色差。
③在清理“牛皮癣”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④及时做好清理后地面的保洁工作。
(七)垃圾中转站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墙,设立防火标志牌,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机械电气设备专人管理,维护及时,运行安全;按时开关站门吊装垃圾,维持垃圾倾倒秩序。
②带火垃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入站,确保消防安全。
③站内不得堆积杂物,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定期灭蚊蝇、灭鼠和消毒。
(八)除四害资料标准和要求
①公厕、垃圾斗、垃圾中转站要定期灭蝇、灭鼠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②按照县爱卫办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
(九)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要求:
①上班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工作服。
②作业时要根据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辆高峰,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避免意外发生。
③清理车道上的成堆沙泥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醒目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十)水域范围及管理要求:
①途经镇域内的江河、小溪、水库、山塘、水沟、水渠、水井等水域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
②沟渠畅通,无堵塞;
③无污水排放。
(十一)垃圾填埋场及焚烧炉管理及要求:
①乙方可使用黄桥镇垃圾填埋场、焚烧炉及专用公路,但必须承担上述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且承担其工资待遇。
②经甲方认可的相关单位可使用上述设备、设施,服务费用由甲方负责收取,由乙方负责焚烧填埋。
③乙方有延伸服务到月溪镇区域以外的农村收运垃圾,服务费用的收取由乙方与相关村委会协商。
(十二)环卫机械作业车辆作业要求:
①作业车辆准时出车,准点作业;
②车辆车容洁净,专用标志和警示灯清晰完整;
③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④车辆作业时不能超速作业,文明驾驶。
四、服务周期:一定三年,一年一签。
五、付款方式:分季度付款,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的报账票据。
六、其它: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具体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