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需求
1、保洁服务;
2、安全保卫服务;
3、食堂管理服务;
4、其他后勤管理服务。
二 项目服务范围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位于莲都区括苍路123号,本次招标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莲都区括苍路123号莲都区人民法院及碧湖法庭、南城法庭。
三 供应商需知
各供应商需详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中标后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需求及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做好所有前期准备工作,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与采购人对接,按要求组织人员进场开展管理及服务工作,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 采购内容及清单
序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及清单 |
服务期限 |
年度预算金额 |
1 |
保洁服务 |
院机关及碧湖法庭除干警办公室外所有公共场所的保洁、清理、垃圾清运及除“四害”等,并符合业主制度要求和物业公司规定的要求,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服从业主临时打扫卫生的安排,如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配合创卫工作进行打扫和垃圾分类检查等工作。物业公司应针对本项目建立并遵守保洁卫生制度、保洁工作标准、保洁员操作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卫生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报莲都法院办公室备案。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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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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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保卫服务 |
本院机关及碧湖法庭、南城法庭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场所防火、防水、防盗、防台风、防雷等一切自然灾害。安检人员必须40周岁以下,男的身高170CM以上、女的身高160CM以上,保障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有两个及以上安保人员,符合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服从业主临时安排的合理工作。安全保卫应建立并遵守交接班制度、巡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防自然灾害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车辆管理制度、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信件快递登记制度、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报莲都法院法警大队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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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堂经营服务 |
提供所有工作日一日三餐的服务,提供业主要求的包厢接待供餐服务,根据业主工作要求,保障干警用餐需求(包括节假日加班、调班),日常餐厅和包厢的排菜、原材料的验收、加工、供应、洗涤和厨房餐厅包厢的卫生工作。食堂要保障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安全和餐厅的卫生安全,保障厨房用水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提供符合大部分干警口味需求,定期轮换主厨,通过合理排菜对成本进行控制,并符合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食堂管理应建立并遵守原材料验收制度、餐厅卫生制度、包厢接待制度、成本核算价格调整公示制度、岗位职责、留样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具消毒管理制度、隔夜食品加工制度、岗位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报备莲都法院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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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后勤管理服务 |
院机关、碧湖法庭所有绿化养护(包括围墙外围一周绿化);前大院两边花坛时花、大院内公共场所绿植及时更换保持美观。会务服务:会场布置(包括会议室桌椅的拆装等),会场服务,干警值班期间值班室的清理及被套更换等。 |
五 人员配制要求
5.1 物业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5.1.1 服务人员人数要求
原则上不得少于32人。除特定岗位配置要求(包括年龄限制)外,在采购人核定的总人数范围内投标人可以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按提供的公共区域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服务保障的实际需求自行调配。
5.1.2 员工流动率每年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
5.1.3 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所配备的相关人员,按规定需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认证的,均须配证并持证上岗。
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5.1.4 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年龄要求
除以下特定岗位员工年龄要求外,团队男员工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女员工原则上控制在50周岁以下(其中保洁员岗位50%的女员工和洗碗工岗位女员工年龄可以控制在60周岁以下)。
5.2 各主要岗位具体配备要求如下物业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部门 |
岗位(名) |
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较强员工培训能力、物业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
会务服务员 |
1 |
保障院内所有会议服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保洁人员 |
5 |
除干警办公室外所有公共场所卫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安检(男) |
4 |
170cm以上、40周岁以下、一人在南城法庭、一人在碧湖法庭;有安检工作经验。 |
安检(女) |
4 |
160cm以上、40周岁以下、一人在南城法庭、一人在碧湖法庭;有安检工作经验。 |
保安 |
5 |
60周岁以下、善于与人打交道、一人在碧湖法庭。 |
水电工 |
1 |
有弱电工程师证书或培训认证证书,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三年以上弱电维修工作经验。 |
绿化养护 |
1 |
院机关内所有绿化、碧湖法庭绿化养护;前大院两边的时花每季度更换一次,院内公共场所绿植租摆。 |
厨师 |
1 |
持有二级及以上烹饪师证书,三年以上酒店或餐厅厨师长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准和管理能力。 |
副厨 |
1 |
配合厨师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面点 |
1 |
熟练掌握中式、西式面点制作技能,吃苦劳,责任心强。能熟练制做中点和西点。有三年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
切配 |
1 |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洗碗工 |
2 |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服务员 |
2 |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碧湖法庭厨娘 |
1 |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
碧湖法庭保洁 |
1 |
碧湖法庭内所有公共场所卫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
六 奖惩细则
物业所有工作人员补贴餐费,且所有餐费由物业公司每月全额打入本院食堂账户。物业所有工作人员保险及福利待遇严格按照报价单执行。本院将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根据考核细则(考核细则于项目成交之后制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发现物业公司及所属员工有下列情况者,经查实,按以下方式处罚。处罚金在当月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除。物业公司未遵守《合同》服务内容的承诺,视情况而定按处罚或违约处理,严重者业主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6.1.1 物业公司未建立、健全物业公司管理应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及业主要求的制度规定,经业主督促而未建立的,按合同总额的5‰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经二次督促还不建立的按照合同总额的10%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6.1.2 由于物业公司纪律不严明,制度管理不严格,未按服务承诺和制度执行保洁、保安、食堂和会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的,被上级检查发现、通报或发生事故的一次罚款1000元;被本院院风院纪巡查时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200元。因物业公司员工违反业主和物业公司相关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的,以及员工举止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被单位干警或服务对象投诉的,并且经查明情况属实的,扣处罚金300元。以上扣处的罚金由业主直接从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业主在有理由或者证据充分情况下有权要求更换物业公司员工以达到工作要求。
6.1.3 因物业人员缺乏责任心或者工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业主向物业公司追究维修、赔偿责任,再由物业公司自行追究员工责任。
6.1.4 因物业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偷盗事件、起火事件、漏水事件、自然灾害造成大楼损失事件、食堂水电气灾害事件、食物中毒等事件,视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严重程度,扣处罚金300-5000元,业主保留进一步追究物业公司责任的权利。
6.1.5 每年物业费中保留1%的奖励金,凡对业主单位有特殊贡献或重大见义勇为者,给予100-1000不等的奖励;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例如家具、物资搬运等),经业主同意可按照每次服务给予100元/人奖励执行;发现大楼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通知安保人员或及时消缺隐患,制止了事故发生者,受到业主领导表扬并同意给予一定奖励的。
七 付款方式及其他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中保留1%的奖励金,第一个月按照合同总价40%支付预付款,剩余费用按十一个月平均支付,且费用将于下一个月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