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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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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060000422699 文档页数:63页 所需下载券:10
洪江市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88号)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对照国家下发的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以下简称疑似图斑)逐一开展补充摸排,并对原摸排汇交成果中的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最终摸清洪江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底数,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依据

1、《城市测绘规范》CJJ/T 8-2011;

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3、l:500、l: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4、CJJ/T73-2010《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绘技术规程》;

5、CH/T 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8、《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以下简称《规程》);

9、《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

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 1055-2019;

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

12、《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13、GB/T 183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15、《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6、GB 14912-2005-T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1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

19、《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沧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

20、《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88号)。

注:以上工作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依据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各乡镇在填报操作、平台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提供图斑举证的数据支持。

(二)对照国家下发的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进行内业逐图斑初步判定,配合各乡镇完成外业摸排上报。

对国家下发的15797个疑似图斑逐一补充摸排,并确认疑似图斑中的房屋是否属于本次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范围。对确实属于本次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范围的房屋,前期已经摸排并上报但数据汇交平台自动关联不正确的,予以更正;尚未建立关联关系的,建立摸排结果与相应疑似图斑的关联关系。前期尚未摸排的,补充摸排, 填报相应类型房屋信息采集表,建立与相应疑似图斑的关联关系。

(三)对原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对前期已纳入国家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的非住宅类房屋,要逐一核实确认摸排信息,并在数据汇交平台“数据填报”模块中进行补充完善和举证说明。

(四)核查填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及时核查土地卫片执法核查发现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进行填报。

四、成果要求

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形成整套补充摸排成果资料,包括数据库、图件、表格、举证材料等。

五、项目实施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1. 结算方法

付款人:洪江市自然资源局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2. 本项目合同为费用包干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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