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说明
1.1所投服务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2技术要求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2023年3月-2023年9月
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五、付款方式”的规定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数据审查审核及试点成果汇总与编制项目服务要求
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方案》、土壤三普“1+9”技术规程规范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1号)等执行,完成互助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等的汇总编制工作,完成2022年试点和盐碱地普查2944个样点各环节的数据审查审核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础数据。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二)过程数据。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三)成果数据。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四)数据库。在全面取得本县三普各类数据(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的基础上,从数据组织管理、数据结构定义等方面构建数据库。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执行。
(二)土壤类型图。基于三普土壤类型图、三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成土环境等基础地理要素数据和多源遥感数据,利用数字制图方法形成1:5万的土壤类型图。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执行。
(三)土壤属性图。土壤属性图是包括表层土壤基础理化性状、养分属性,深层有效土层厚度等土壤质量要素图件。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试行)》,形成1:5万或者满足报告出版要求比例尺的分布图、推荐种植作物区域属性图(作物适宜种植区域图)。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所有图件需提供原始图件。
(四)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制图队伍以最新县级三普土壤类型图为底图,收集整理气候资料、地形资料、水文资料及土壤三普剖面数据、立地条件调查数据、物理、环境性状数据等,选取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砾石含量、土壤侵蚀、水资源与排水条件、土壤盐碱化、土壤重金属污染、地表岩石露头度等因素,并根据因素限制分级指标体系进行限制因素分级,根据最强限制等级的限制因素的个数进行限制因素评级,并划分适宜类别,形成县级三普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别分布图。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五)宜耕地质量等级图。形成现状耕地质量等级图和宜开垦耕地质量等级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图队伍利用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宜耕地类图、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图和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作为评价单元,采用空间插值、以点代面、地理加权回归、机器学习、属性提取、数据关联、3D分析等技术方法获取耕地质量指标,应用区域评价模型,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等级,形成县级三普耕地质量等级图。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六)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是用于指导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使用的样点点位图,要包括表层与剖面样点及耕园林草盐碱地的空间分布、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居民地、主要河流、道路等基础地理信息。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七)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区域分布图。根据土壤测试结果与特色农产品产量品质等相关的资料,拟定符合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土壤、气候特征指标,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图,通过匹配性对比分析与空间插值等方法,绘制特色农产品种植适宜区域范围图,给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适宜性等级。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八)县级土壤障碍分布图。对于涉及土壤障碍的县域,基于县级土壤类型图完成试点县土壤障碍分布制图。土壤障碍制图结果应与土壤类型制图结果保持发生学上的一致性,主要障碍类型包括沙化、黏磐、钙磐、酸化、潜育、白浆化、多砾石、土体浅薄等。以分类校核后的二普土壤图为基础,结合土壤三普剖面调查及所在图斑土壤类型野外校核结果、成土环境因素数据,考虑山地丘陵和平原不同的景观特点,采用数字土壤制图和遥感勾绘等相结合的技术方法,形成试点县土壤障碍分布基础图;然后利用制图综合、缩编等专题地图编制技术,编制形成县级土壤障碍分布图。原则上制图比例尺为1:5万。
(九)县级盐碱土壤分布图。以县级土壤类型分布图为基础,耕园地以土种为评价基本单元,非耕园地以土属为评价基本单元,基于土壤三普表层土壤盐碱相关指标的理化数据,经数据整理与评价,获得反映各评价单元土壤盐碱程度指标数据,再利用数字土壤制图方法获得县级盐碱土壤分布图。
以三普数据的空间分析结果、土壤质量及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依据,结合当地社会进行发展总体规划,对耕地土壤资源的农业利用进行区划,编制图件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区划方法、区划依据、区划结果、区划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按要求编制土壤富硒分布图、耕地退化土壤分布图和后备耕地资源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和适宜性评价图、土壤资源和土壤环境适宜性分布图等。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和《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试行)》等执行。
(一)土壤三普工作报告。重点总结土壤三普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成熟经验,并从工作准备、过程实施、普查成果形成与应用等方面分析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情况与成效。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二)土壤三普技术报告。重点总结土壤三普“1+9”技术规程规范的实践情况,系统整理土壤普查关键技术内容、实施机制和应用成效,总结技术形成与发展的方式方法,以及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议等。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三)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利用土壤三普的土壤物理化学及其成土环境等指标,结合县级农林牧业发展规划(区划)需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耕园地障碍改良与培肥、土壤质量演变、土壤退化与障碍趋势等深度分析,给出未来土壤或耕地保护等专题分析报告。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四)《互助县土壤志》。编撰《互助县土壤志》,包括县级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五)《互助县土壤三普数据集》。编撰《互助县土壤三普数据集》,包括县级样点、土壤类型、利用类型、土壤物理化学生物等属性数据集。
(六)《互助县土种志》。编撰《互助县土种志》,包括县级土种研究历史、土种划分的原则和依据、土种的归属与分布、主要性状、典型剖面、利用性能综述等。具体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
(七)土壤富硒分析专题报告。根据内业测试化验全硒指标,编写试点县土壤富硒分布专题分析报告。
(八)土壤资源状况分析与土壤资源状况报告。以数据空间分析结果(数据库及土壤图、土壤属性图)为支撑,结合互助县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发展、土壤立地条件调查等,对不同土种及其分布、形成特点、分布面积、主要土壤理化性状、利用与改良等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不同土壤利用方式如耕地(肥力状况、土壤厚度、容重、重金属)、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资源特点、开发潜力(只限林草地)等进行分析汇总。互助县土壤资源状况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概况;
2、社会经济和自然概况;
3、土壤类型、分布与性状;
4、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壤资源特点;
5、土壤环境质量及污染评价;
6、土壤利用改良与管理建议等。
(九)耕地质量等级报告。根据普查结果,编写一份互助县耕地质量等级报告。
1、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1号)等文件规范要求,完成2022年普查的2944个样点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等环节所有数据审核工作,包含普查技术培训、疑难问题解答等。
2、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1号)等文件规范要求,完成2944个样点15%的外业调查采样质量监督检查、内业监督检查等。
1、专著出版。出版《互助县土壤志》、《互助县土壤三普数据集》、《互助县土种志》等专著;
2、图件编制与出版。统一土壤类型、土壤属性、土壤专题图的编制规范,包括编制单位、图名、普查时间等制图内容与格式。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图名、编制单位(如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图单位及制图人员、制图时间、土壤调查时间、绘图单位及绘图人员、地图投影、比例尺等。其它说明包括地理要素所采用的地形图比例尺和时间,上述图例与标识放在图廓外的适宜位置,应平衡美观。按照相关要求,分别筛选部分成果图件。
六、成果数量
1、提交完整的数字化数据汇总成果1套;
2、提交所有图件及报告的纸质印刷版不少于20套;
3、提交出版的《互助县土壤志》、《互助县土种志》和《互助县土壤三普数据集》专著纸质印刷版不少于50套;
七、其他
1、成果形成方法等均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执行,如果国家三普办县级成果汇总清单发生变化,上述工作内容将做适当调整,以对标国家三普办的清单内容。
2、以上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均属青海省三普办专有。
3、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