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零陵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土壤属性制图与专题图制图规范(修订版)》、《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技术要求执行,必须符合湖南省土壤三普办最新的成果编制(图件、文字等)要求。
二、采购内容
零陵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与成果汇总,主要内容包括:①数据校核与分析;②图件编制;③成果报告编制;④审查、验收。
1.对数据入库进行校核、分析
收集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中的样点外业调查、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等信息,以及国家下发的样点和入样图斑、“二普”土壤图成果、“三调”数据库、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等各项矢量数据,对土壤样点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检查,形成数据库基础数据(含基础数据成果、调查检测数据成果、加工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
2.图件编制
完成数字土壤制图和土壤图件成图编制,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区域分布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土壤酸化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图件成果。
3.成果报告编制
编制零陵区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零陵区土壤志、零陵区土种志、零陵区土壤养分数据集及地理标志性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报告等成果报告。
4.数据审查、成果验收与成果汇交
成果通过审查、验收并逐级汇交上报。
三、成果内容要求
1.编制成果内容必须按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符合区级、市级、省级有关部门审查审批通过的条件及标准,同时负责采购人要求办理的与报告文件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成果内容应包括文本、图纸和表格等,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图件、表格内容应与文本一致。
3.成果格式、份数要求:
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电子成果中的文字报告成果为 Word 格式、图件为 JPG 格式和 Shapefile(.shp)格式、表格为 Excel 格式。纸质文本采用 A4 纸提供一式拾份,必须符合湖南省土壤三普办最新的成果编制(图件、文字等)要求,并配合零陵区土壤三普办通过上级土壤三普办的审查验收,未通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核验收或者采购人和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最终通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查验收为止。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资料质量负责。
四、验收时间及要求
1、验收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零陵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与成果汇总并提交上报,通过县级(或市级)三普办验收合格。
2、验收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土壤属性制图与专题图制图规范(修订版)》、《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必须符合湖南省土壤三普办最新的成果编制(图件、文字等)要求。
五、结算方式
5.1 付款人: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5.2 付款方式:根据本年度省级布置任务按进度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图件编制、成果报告初步成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通过区级(或市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剩余合同金额在完成省级成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售后服务要求
2.1响应成果文件要求,且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期与相关服务内容的质保期一致;
2.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投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总和,含采集数据汇总、校核、分析,成果评审、验收等各项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对项目数据成果文件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泄露,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济损失。
5、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
6、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调度管理,做到文明、安全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若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7、本次土壤普查所形成的全部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于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