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辖内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采购人拟采购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和运营服务。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辖内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检查和指导,以及换桶,保洁、消杀、消毒,工具和物料的供给和配送,设施设备的日常管养,可回收物的分拣、整理、收集、运输,各类垃圾量的统计和上报等日常运营工作,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有序运作和干净整洁。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供应商须将以下报价明细表放入响应文件中,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只作为服务费结算使用。)
报价内容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综合单价投标报价 |
服务工时报价 |
25.65元/小时 |
元/小时 |
备注: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规定,服务工时报价不低于22.2元/小时,不高于25.65元/小时(包括运营费、第三方管理费、税金、保险等)。
2.文冲街投放点总数预计为75个,站桶员工作时间一般为5小时/天。
3.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督导员的数量进行调整,也可以根据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情况的需要适当调整临时用工。
4.服务费结算时以当月实际产生的工作量为准。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每个月结算一次,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每月5日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督导员的考勤表作为对账资料,采购人对上月垃圾分类督导服务的工作量进行核对并按照成交价格,结合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结果,以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量,核定上月垃圾分类督导服务费,核对无误后通知成交供应商在5日内支付垃圾分类督导员费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已支付服务人员报酬明细表和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若成交供应商未在前款约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票或提交的结算资料、发票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一)督导员的考勤表。考勤表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制作,有服务人员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服务时长等信息,并由社区居委会签名和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确认。 (二)服务人员报酬明细表。报酬明细表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制作,并需提供银行汇款凭证或服务人员领取报酬的签名(或加印指模)。 (三)符合国家税务管理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的有效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的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照以下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评定,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 (一)采购人及其下属社区居委会将对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若有发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未正确履职的,每宗扣减成交供应商服务费30元。 (二)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对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进行抽查,若参与率、准确率低于85%,采购人有权扣罚不高于当月服务费5%的费用。 (三)若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采购人有权扣罚不高于当月服务费5%的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提交时间及金额: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2、提交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退还方式、时间:合同期满,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限内有违约行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产生的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采购人有权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及节点:如没出现扣款情形的,且成交供应商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授权解冻履约保证金。 |
其他 |
其他要求,1、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期内,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服务响应能力,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在2个小时内响应反馈。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规定,服务工时报价不低于22.2元/小时,不高于25.65元/小时(包括运营费、第三方管理费、税金、保险等)。 ★3、关于合同履行期限的补充说明: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暂时定为12个月,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财政预算批复情况确定。若采购人未能取得2023年或2024年的采购预算及经费,则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供应商的损失。(注:本项内容将作为采购合同终止条款之一;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服务 |
项 |
1.00 |
3,280,000.00 |
3,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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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负责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垃圾分类桶点督导服务,并负责桶点督导服务的后勤管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外包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二)服务地点:文冲街道辖内各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三)服务时间:一般为上午7:00至9:00,晚上18:00-21:00,采购人可以根据不同居住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居民投放的垃圾是否准确分类进行检查,并引导居民将垃圾投放至相应类别的收集容器。发现分类不准确的,要纠正和指导居民准确分类。 3.投放点垃圾桶满桶时,更换空桶供居民投放垃圾。 4.开展保洁、消杀、消毒工作,保持投放点周边干净整洁。 5.投放点各类工具、物料的供给和配送。 6.投放点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管养,出现破损和故障的且无法自行解决的,需及时上报社区专管员。 7.对投放点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整理、收集和清运。 8.统计和上报每日投放点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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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垃圾分类等类似项目经验。 (二)成交供应商应加强督导员的垃圾分类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成交供应商需有应急服务人员储备,如遇突发情况时可及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配。 (四)成交供应商应为督导员提供统一的工装,并按照规定提供手套、雨衣、口罩等劳保用品和防疫用品。 (五)服务过程中产生纠纷、人身伤害、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险或团体意外险。 (六)成交供应商需配置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工作;配置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配置不少于75名督导员,督导服务按采购人实际需要调整。配置不少于1辆工作用车供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巡查、考勤、整改等工作使用。另需要为每个服务桶点配备垃圾夹、防水橡胶手套、马甲、医用口罩等日常用品。 (七)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不与采购人发生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其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依法自行解决;服务人员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服务人员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期间因公致残、死亡时,工伤保险范围内的报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 (八)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支付垃圾分类督导员的薪酬,不得拖欠督导员的薪酬。若成交供应商因拖欠薪酬导致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当月服务费2%的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