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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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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230000449630 发布时间:2023-03-23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土地评估

采购需求

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 4 个包,用途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提供土地评估服务工作。

二、采购内容

2023 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类型。

项目包名称

用途

采购预

期限(服务期)

1

江岸区、东湖风景区 2023 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

目土地评估

提供位于江岸区、东湖风景区内的

2023 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

28 万元

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2

硚口区、江汉区 2023 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

地评估

提供位于硚口区、江汉区内的 2023 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30 万元

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3

武昌区、洪山区 2023 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

地评估

提供位于武昌区、洪山区内的 2023 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40 万元

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4

汉阳区、青山区 2023 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

地评估

提供位于汉阳区、青山区内的 2023 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

土地评估服务

34 万元

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以及武汉市有关地价管理的政策或规定。

四、服务要求

2023 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类型。

  1. 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一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江岸区、东湖风景区 2023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二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硚口区、江汉区 2023 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三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武昌区、洪山区 2023 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四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汉阳区、青山区 2023 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1. 技术要求:对土地评估工作的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全面、清晰解读项目目标要求及项目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在合理分析国家有关补缴地价的政策或规定以及武汉市城市地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把握土地评估工作的重难点;同时,充分结合补交地价的国家政策规定以及武汉市地价管理实际需求,根据土地评估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法。
  2. 时间要求:单宗项目提交土地评估成果期限,自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委托评估通知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完成标准: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土地评估成果,完成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成果要求:单宗项目土地评估成果包括《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1. 其他要求:为保障土地评估工作的有序完成,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开展计划,严格按照成果提交时限要求,根据成果编制、上报审查等关键时间点有序推进。并实施土地估价全过程控制措施,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明确质量体系控制流程图。制定后续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土地评估资料档案管理、数据保密的相关措施和承诺,明确违约责任。

五、商务要求

  1.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 2 年)。
  2. 报价方式: 本次磋商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在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注:(1)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为参照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规定计费标准的 60%。单宗项目评估费用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最低为 0.2 万元。

  1.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人数 1名;应具备相应年限的土地或房地产估价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为保障技术服务能力,每个包的项目团队人员人数不少于 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团队人员中应具备相应年限的土地或房地产估价经验,且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并在无其他理由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

  1. 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类似业绩经验,以及好的客户评价意见。
  2. 费用核算标准
    • 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的确定,按如下公式计算:

即: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规定计费标准的 60%】*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且单宗项目评估费用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最低为 0.2 万元。

  • 合同付款方式,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 1条款于每个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核定中标人在服务年度内完成的土地评估总费用,按核定的总费用一次性支付;
  1. 成果提交要求
    • 验收要求: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报告需对土地评估工作的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全面、清晰解读项目目标要求及项目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在合理分析国家有关补缴地价的政策或规定以及武汉市城市地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把握土地评估工作的重难点; 同时,充分结合补交地价的国家政策规定以及武汉市地价管理实际需求,根据土地评估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法。经审查不符合上述相关标准要求的部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违约责任:中标人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提交成果报告不符合要求亦视为未提交,直至返工修改后的提交视为实际提交时间),或因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中标人均应就采购人因此发生的损失向采购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保密要求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调查资料、中间成果及最终报告;

  1. 其他要求
    • 评审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 中标人在评审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评审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 应主动配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评估机构的定期检查。
    • 中标人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本次服务之内的其他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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