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监理服务
一、项目建设背景:
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已完成两期项目建设。
一期建设项目主要是搭建起全市统一教育管理平台基础性框架体系,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系统均可通过少量的改造,接入到教育管理平台统一框架来。平台通过统一认证进行单点登录,可以提供全市范围内各学段用户的访问,涉及用户数据数量及类别如下:高中及内高班209230余个,初中学生327169余人,小学学生941200余人,各类教师341059余人,以及包括督导,市区教育行政管理等其他类型用户10000余人。
公共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涉及的范围包括市教委审计、工资统发及学前综合管理业务。面向部分已经完成对接并运行稳定的应用系统提供服务,包括学籍系统、学工学农选课系统、义务教育入学、疫情上报、网络学习空间等。系统自上线以来截止到2022年6月,公共管理平台二期及各个对接模块累计访问量1245万人次,独立访客量168万人,平均访问深度2.75页,单日访问量峰值31万人次。
北京教育公共管理平台二期数据目前已经入云入链,并计划接入“领导驾驶舱”,所属各数据项有条件面向全市所有委办局共享,其中“应用名称”、“所属处室”等数据项可由需要使用数据的其他委办局向教委信息化管理部门申请使用。
二、工作内容:
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筹建设项目(三期)尾款项目是在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筹建设项目(三期)统一系统框架下,完成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科研管理平台(二期)、审计管理信息子系统(二期)、财务转移支付系统等四部分建设内容,分别支持市教委不同的业务处室的业务使用需求。
三、监理服务要求:
3.1监理服务需求
监理服务需求是针对本期项目建设过程所提供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控制与管理、文档管理、组织协调、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支持项目建设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
3.2对监理机构工作要求
监理机构在执行监理合同时建立,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方可解散,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
监理人员构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组成人员。监理人员应各尽其责,保证其机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稳定,如需调整,应经采购人同意,调整后应予以书面通知。监理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中级),并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监理团队应不少于5人。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设备和工具,应妥善使用采购人所提供的设施。
监理机构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3.3监理规划及实施方案
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监理机构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总体方案和详实的细化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3.4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依据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项目监督与管理。遵循科学、公正、遵纪、守法、诚信、守约的职业道德,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重点的、全面的、精线条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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