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园林绿化管护服务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数量 |
01包 |
1-1 |
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项 |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范围:
青羊区金沙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
二)项目规模:
详见:金沙街道绿化面积核定表
附件:金沙绿化面积行道树核定表:
金沙街道绿化面积核定表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止点 |
绿地面积(平方米) |
绿地位置 |
行道树(株) |
1 |
金沙遗址路 |
青羊大道—蜀辉路 |
8442 |
道路两边/机非隔离带5270㎡ 金沙云庭小游园3172㎡ |
447 |
2 |
青羊大道 |
摸底河南—清江中路 |
7867 |
金沙遗址博物馆墙 |
146 |
3 |
清江西路 |
清江中路—三环路 |
13067 |
道路两边、分车带、IT跨线桥下9989㎡ 清江西路IT跨线桥两侧绿地3078㎡ |
873 |
4 |
苏坡东、西路 |
青羊大道—苏坡立交 |
4775 |
绿化带 |
40 |
5 |
蜀辉路 |
金祥路—蜀汉路 |
27550 |
法制公园7015㎡ 道路两边、299绿地15031㎡ 金沙宸宇门口5504㎡ |
1049 |
合计 |
|
61701 |
|
2555 |
|
二级街道 |
|||||
1 |
金凤路 |
摸底河南—清江西路 |
4800 |
绿化带 |
485 |
2 |
金阳路 |
青羊大道—三环路 |
8665 |
道路两边 |
486 |
3 |
金泽路 |
三环路—金凤路 |
11640 |
道路两旁 |
438 |
4 |
黄苑街 |
三环路—金博北路路口 |
30 |
绿化带 |
151 |
5 |
金鹏街 |
金凤路—三环路 |
11286 |
绿化带 |
381 |
6 |
同怡路 |
摸底河桥-金泽路 |
0 |
|
94 |
黄苑街-同怡横街 |
1200 |
道路两边/机非隔离带 |
|||
7 |
龙嘴路 |
三环路—同悦路 |
7973 |
道路两边3800㎡ 龙嘴路小游园4173㎡ |
144 |
8 |
蜀金路 |
苏坡西路—金泽路 |
11286 |
墙边绿地、道路两边1320㎡ 蜀金路小游园9966㎡ |
410 |
合计 |
|
56880 |
|
2589 |
|
三级街道 |
|||||
1 |
同怡横街 |
龙栖路-同怡路 |
11200 |
道路两边700㎡ 童怡园10500㎡ |
412 |
2 |
金沙庙街 |
蜀辉路—龙嘴路 |
16027 |
绿化带 |
158 |
3 |
金祥路 |
蜀采路—蜀金路 |
6726 |
绿化带 |
247 |
4 |
水街 |
金凤路—青羊大道 |
3315 |
绿化带 |
48 |
5 |
花街 |
金阳路—水街 |
650 |
绿化带 |
30 |
6 |
蜀源路 |
金沙遗址路—清江西路 |
1210 |
绿化带 |
168 |
7 |
蜀风路 |
金泽路—金栖路 |
3462 |
绿化带 |
287 |
8 |
金瓯路 |
金凤路—蜀辉路 |
502 |
绿化带 |
203 |
9 |
金栖路 |
金凤路—蜀辉路 |
7000 |
道路绿化160㎡ 皇坟小游园6840㎡ |
305 |
10 |
金祥南支路 |
三环路—金祥路 |
302 |
绿化带 |
143 |
11 |
龙栖路 |
龙嘴路—黄苑街 |
9040 |
道路两旁1000㎡ 龙栖路小游园8040㎡ |
261 |
12 |
蜀采路 |
清江西路—金祥路 |
0 |
无 |
40 |
13 |
同怡横街50号 |
同怡路—金博北路 |
225 |
绿化带 |
14 |
14 |
黄忠横街 |
同怡路—金博北路 |
0 |
无 |
25 |
15 |
金博北路 |
黄忠横街—黄苑街 |
0 |
无 |
16 |
16 |
摸底河绿道 |
金凤路-同怡路 金凤路-三环路 |
30328 |
燕沙庭院、雍景湾小区围墙外5890㎡ 金凤路-三环路25038㎡ |
1208 |
17 |
同悦路 |
蜀辉路-欧韵金沙小区后门 |
0 |
无 |
100 |
18 |
苏坡立交 |
三环路-成温邛路 |
5507 |
绿化带 |
0 |
合计 |
|
95494 |
|
3665 |
三)服务内容:
1.道路绿化管理。包含道路绿化养护、绿化附属设施管理、应急抢险及辅助日常监管工作。其中绿化养护包括行道树、公共绿化带及公共绿地的补栽补种、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浇水、冲洗降尘等日常养护工作;绿化附属设施管理包含对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公共绿地、绿化带内绿化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和维修,包括花台、树池、绿篱的修补,护树设施(如树木支撑、围栏等)的加装、更换、涂漆等;绿化应急抢险工作包含做好汛期、暴风雨雪等极端天气树木倒伏、断枝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处理影响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及交通出行等绿化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值守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辅助日常监管工作包含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管护段面占绿、毁绿,擅自砍树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街道、社区级林长做好巡林工作,落实“一长(林长)两员(巡林员、护林员)”制度。
2.游园管理。包含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维护以及其他服务。其中绿化养护包含园区所有绿化(含乔木、灌木、地被、花卉、水景等)及其附属设施(含树池盖板、树木支撑等)日常养护,节假日花卉氛围营造;设施维护包含对易耗损材料、照明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用电设备(含配电箱、柜、线缆等)、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健身游乐设施、坐凳、音响、监控等硬件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翻新和更换(含水电费缴纳);安全秩序维护包含园区车辆管理、日常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如清理流动商贩、劝导不文明行为、管控广场舞噪音等),保障游人人身财产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理;其他服务包含配合做好各类测评、检查工作,做好公益宣传、公示栏设置相关工作。
3.绿化相关设施维护。包含对绿化附属设施(如花台、树池等)的大型整修,绿道、游步道,绿线范围内的景观照明、景观小品、休憩设施等非绿化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绿地范围内行业公厕管理以及相关设施用水用电保障。
4.节日氛围营造。按照政府或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求在行政区域内实施节日氛围营造。
四)养护内容及标准
A、浇水
(1)土壤、水分、养分是植物生长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在土壤已经选定的条件下,必须保证植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养分,以尽快达到绿化设计要求和景观效果。
(2)浇水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特性(树木、花、草)、品种、规格大小、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须做到及时、适量、浇足浇遍、不遗漏地块和植株。
(3)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品种、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气候特别干旱时,除浇足水外,还应增加叶面喷水保湿,减少蒸腾。
(4)浇水时间集中于春、夏、秋末,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5)用水采取就近抽水浇灌,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自来水,必须随时满足浇水所用工具和机具能正常使用;最好采用漫灌式浇水;土壤特别板结或泥沙过重水分难于渗透时应先松土,草坪打孔再浇;肉质根及球根植物浇水以土壤不干燥为度。
(6)雨季应注意防涝排洪,清除积水。
(7)结合浇水,尤其是秋冬季节,须不定期对植物进行冲洗降尘,确保绿化植物清爽整洁。
B、施肥
(1)施肥是提供植物生长所需养分的有效途径。
(2)施肥主要有基肥和追肥,植物休眠期内施基肥,以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最好;追肥可用复合有机肥或化肥,花灌木在开花后,要施一次以磷钾为主的追赶肥。
(3)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量少次多,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
(4)施肥次数,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
(5)新栽植物或根系损伤植物,未愈合前不应施肥,草坪修剪三天后才能施肥。
(6)施肥应均匀,基肥应充分腐熟埋入土中,化肥忌干施,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用
量适当。
(7)施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C、病虫害防治
(1)掌握植物病虫发生、发展规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将病虫控制和消灭在危害前,要求勤观察发现,及时防治。
(2)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药理作用,充分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对症下药,配制准确,使用方法正确。混合充分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
(3)防治及时、不拖不等。
(4)农药应妥善保管,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5)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D、植物的修剪
(1)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种类、习性、设计意图、管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后要求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剥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疏花疏果、整形、更冠等技术。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
(3)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4)草坪修剪,草坪高度应不超过4cm-6cm。
(5)灌木定型修剪。分枝点以上树冠圆满,枝条分布均匀,生长健壮,花枝保留3—5个,随时消除侧枝蘖芽,球形灌木,应保证球形树丰满,形状良好。色块灌木,按要求的高度修剪,平面平整,边角整齐。绿篱式灌木,观赏的三方应整齐。
(6)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或操作人员不能确定修剪尺度时须通知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并在其指导下进行。
(7)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的要求,同时须注意安全。
E、松土、除草
(1)松土,生长季节进行,用钉钯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或相应的农机具进行松土,每年不能少于2次。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内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除草应尽量将边根除掉;必须在正确掌握和了解化学除草剂药理后,才可使用化学除草,但应先试验后再使用,避免造成药害。
F、补栽
(1)因管护原因造成死亡的植物,应及时组织补植补栽。
(2)补栽应按设计方案使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补栽的苗木与已成形的苗木乔木胸径相差不能超过0.5cm,灌木高度相差不能超过5cm,色块灌木高度相差不得超过10cm。
(3)补栽须及时,不得拖延,原则上自行确定补栽时间,且不得超过一周时间。
(4)补栽的植物须精心管理,保证成活,尽快达到同种植物标准。
G、支柱、扶正
(1)绿地因土层、风力、人力因素造成损坏较大,难免造成树木倾斜和倒伏,扶正和支柱非常重要。
(2)支柱所用材料及方式自定,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为准。
(3)扶正支柱须及时,及时发现、及时支柱。采用铁丝作捆扎材料,定期检查捆扎材料对树干有无伤害,如有伤害应及时拆除捆扎材料,另想他法。
H、绿地清洁卫生
(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
(2)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3)及时清除烟蒂、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垃圾物及砖头、瓦块等废弃物。
(4)及时清运剪下的草坪草。
(5)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应在当日运离绿地现场。
I、绿化巡查
(1)供应商应确保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占绿地、设广告、倒建渣、伤树木、挂杂物等行为,同时上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供应商对绿化带内植物补水、补肥、补植、修剪、冲洗进行巡查并及时整改。
(3)坚持两级巡查制,即采购人、供应商要定时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J、管护档案管理
(1)供应商应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台帐(如施肥、死亡、打药等工作记录)。
(2)每月5号前交上月管护总结和下月管护计划。
(3)年度管护总结。
其他内容及标准依据《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人员及机具配备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备原则: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实行科学合理配备,管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配备数量。基本要求如下:
①管理人员:2人。
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人。
③绿化养护人员:一级街道12人;其他街道(二级、三级街道)19人。
④绿化报表资料员:1人
⑤电工:1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中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高空作业人员:1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中的高处作业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⑦洒水车驾驶人员:每车定员1人(驾驶员需具有与车型匹配的驾照执照,提供驾驶执照复印件)。
⑨绿化垃圾转运车驾驶人员:每车定员1人(驾驶员需具有与车型匹配的驾照执照,提供驾驶执照复印件)。
⑩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每车定员1人(驾驶员需具有与车型匹配的驾照执照,提供驾驶执照复印件)。
备注:人员不可重复计算。(响应文件中须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查验。)
2、设备机具配置要求
设备配备原则: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实行科学合理配备,管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设备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基本要求:
①核定载重质量5t及以上洒水车1台(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核定载重质量2t及以上封闭式绿化垃圾转运车1台(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作业高度不低于15米高空作业车1台(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④草坪机、绿篱剪、割灌机、电动喷雾机(打药机)、油锯各2台(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进行监督考核。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
1.总则
1.1为了适应成都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等法规章程,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国有资金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
1.3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4根据成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将市管道路主要划分为一、二、三级养护管理(暂不含特殊绿地和防护林地)。
1.5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养管质量未达到设定的分级标准时,应整改达标;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分级养管质量达到上一级质量标准时,可认定升级,并按照升级标准进行管理。
1.6本标准由成都市绿化管理处负责解释,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绿化处负责监督和仲裁。
2.术语和定义
2.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2.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2.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4时令花卉指盆栽草花、地栽草花及宿根花卉的总称。
2.5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6行道树指沿道路旁栽植的乔木,一般成行等距离栽植。
2.7地被植物指株型低矮、枝叶茂盛,并能较密地覆盖地面,可保持水土、防止扬尘、改善气候,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草本、木本植物都可以作为地被植物。
2.8生长势指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9树冠指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10分枝点指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11整形修剪
用剪、锯、捆、绑、扎、牵引等手段,摘除植株部分枝叶及使用绳、铁丝使枝条弯曲,以保证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2.12街旁绿地
位于城市道路旁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2.13道路绿地
城市道路和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2.14分级养护管理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特色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3.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3.1养护质量目测标准
类别标准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植物生长势 |
健壮、茂盛。 |
较健壮、较茂盛。 |
基本健壮、茂盛 |
叶片 |
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 |
正常,有轻度黄叶、焦叶、卷叶,其受害株数在2%以下。 |
基本正常,有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其受害株数在10%以下。 |
树干 |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枯枝、死桩,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无活虫,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 |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2°,树干基部蘖芽不超过2%,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 |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5°,树干基部蘖芽不超过5%,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 |
树冠 |
完整美观,分枝点适中。无杂乱内膛,通风透光。 |
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 |
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
行道树 |
同一道路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林冠线基本一致,最底层分枝下沿基本同一平面,相邻植株胸径相差不超过平均胸径的10%,无缺株、死株、严重枯枝。 |
同一道路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林冠线基本一致,最底层分枝下沿基本在同一平面,相邻植株胸径相差不超过平均胸径的15%,无连续缺株死株、严重枯枝2株。 |
同一道路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林冠线基本一致,最底层分枝下沿基本在同一平面,相邻植株胸径相差不超过平均胸径的20%,无连续缺株死株、严重枯枝3株。 |
花灌木 |
色泽鲜艳,花繁叶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 |
色泽鲜艳,花繁叶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20㎡内裸露不超过1处、1株/处。 |
色泽鲜艳,花繁叶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20㎡内裸露不超过1处、2株/处。 |
绿篱、造型灌木 |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无缺株断行,不露枝干、捆扎物。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同类植物相邻枝条高差不超过5cm。 |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无缺株断行及露出的枝干、捆扎物,20㎡内裸露不超过1处、0.03㎡/处。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 |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无缺株断行及露出的枝干、捆扎物,20㎡内裸露不超过2处、0.03㎡/处。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 |
时令花卉 |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配色协调、花头整齐。覆盖饱满,无裸露土。 |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20㎡内残花败叶不超过1处、1株/处。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配色协调、花头整齐。覆盖饱满,无裸露土。 |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20㎡内残花败叶不超过2处、1株/处。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配色协调、花头整齐。覆盖饱满,无裸露土。 |
草坪 |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枯草层、杂草、病虫害,覆盖度达100%,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8 cm。常绿草生长季节不枯黄。 |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秃斑、枯草层、杂草不超过2%,无病虫害、覆盖度达100%,100㎡内裸露不超过1处、0.03㎡/处,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10cm。常绿草生长季节枯黄不超过5%。 |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秃斑、枯草层、杂草不超过5%,无病虫害、覆盖度达100%,100㎡内裸露不超过2处、0.03㎡/处,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12cm。常绿草生长季节枯黄不超过10%。 |
病虫害控制 |
基本无病虫害危害,病虫害危害不超过1次/年。病虫危害每株不超过2%,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
病虫害危害未达到明显程度,病虫害危害不超过2次/年。病虫危害每株不超过4%,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
有病虫害控制措施,病虫害危害不超过2次/年。病虫危害每株不超过6%,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
树穴 |
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
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
有较完整的覆盖。 |
杂草控制 |
基本无杂草 |
基本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零星杂草100㎡内不超过1处、0.03㎡/处。 |
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应予清除。零星杂草100㎡内不超过2处、0.03㎡/处。 |
设施、卫生 |
完好,无损,整洁。 |
基本完好,整洁。 |
有必要设施,无沉积垃圾。 |
3.2养护质量作业标准
类别分级标准 |
质量总体要求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浇水、排水 |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
乔木不少于8次/年,灌木不少于10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10次/年,绿篱不少于10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 |
乔木不少于6次/年,灌木不少于8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绿篱不少于8次/年,草坪不少于18次/年。 |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12次/年。 |
施肥 |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
乔木施基肥1次/年;花乔木施肥2次/年,灌木、色块灌木和绿篱施肥5次/年;草坪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7次/年、暖季型草坪4次/年、马蹄金4次/年。 |
乔木施基肥1次/年;花乔木施肥1次/年,灌木、色块灌木和绿篱施肥4次/年;草坪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4次/年、暖季型草坪3次/年、马蹄金3次/年。 |
乔木施基肥1次/年;花乔木施肥1次/年,灌木、色块灌木和绿篱施肥3次/年;草坪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3次/年、暖季型草坪1次/年、马蹄金1次/年 |
修剪 |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12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24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3次/年,马蹄金不少于1次/年。不定期对遮挡交通设施设备的树枝进行功能性修枝,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常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和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4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0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10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8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2次/年,马蹄金不少于1次/年。不定期对遮挡交通设施设备的树枝进行功能性修枝,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常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和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8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4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2次/年。不定期对遮挡交通设施设备的树枝进行功能性修枝,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常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和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
病虫害防治 |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农药要妥善专人专职保管,农药进出有签字登记和回收制度。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
对病虫害大面积防治不少于4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8次/年。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2%以下。 |
对病虫害大面积防治不少于3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8次/年。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4%以下。 |
对病虫害大面积防治不少于2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6次/年。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6%以下。 |
草坪打孔、疏草 |
春季对生长不健壮的草坪打孔,施足肥后疏草。 |
不少于1次/年。 |
不少于1次/年。 |
不少于1次/年。 |
松土 |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
生长季节进行松土,不少于4次/年,草坪不少于6次/年。 |
生长季节进行松土,不少于2次/年,草坪不少于4次/年。 |
生长季节进行松土,不少于1次/年,草坪不少于2次/年。 |
除草 |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
绿地内杂草不超过5%,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0%以上。 |
绿地内杂草不超过10%,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85%以上。 |
树木种植成活率 |
新、补栽苗木达到一定成活率。 |
当年新、补栽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 |
当年新、补栽植物成活率达92%以上。 |
当年新、补栽植物成活率达90%以上。 |
补栽 |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
乔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补栽乔木与原有乔木胸径相差不超过10%。灌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高度不低于原灌木5cm。草坪按同品种补栽,补栽后高度与原草坪一致,修剪平整。确定死亡植物在1天内回收,空缺植物在适宜季节时5天内补栽。 |
乔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个别规格过大的补栽胸径不低于15cm;补栽乔木与原有乔木胸径相差不超过15%。灌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高度不低于原灌木8cm。草坪按同品种补栽,补栽后高度与原草坪一致,修剪平整。确定死亡植物在3天内回收,空缺植物在适宜季节时8天内补栽。 |
乔木尽量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个别规格过大的补栽乔木胸径不低于15cm;补栽乔木与原有乔木胸径相差不超过20%。灌木尽量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高度不低于原灌木10cm。草坪按同品种补栽,补栽后高度与原草坪一致,修剪平整。确定死亡植物尽量在5天内回收,空缺植物在适宜季节时尽量10天内补栽。 |
支撑、扶正 |
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为防倒伏应进行支柱,采用“井字”支撑,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定期检查支撑,及时补齐缺失支撑、更换破损支撑和调整松动、不平支撑,及时清除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倾斜、有倒伏隐患的支撑及时支撑扶正,对松动的支柱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及时解除。树木成活不易倒伏后,及时回收不再需要的支撑。 |
支撑缺失、损坏不超过98%。乔木上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杂物。无安全事故。 |
支撑缺失、损坏不超过95%。乔木上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杂物。无安全事故。 |
支撑缺失、损坏不超过90%。乔木上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杂物。无安全事故。 |
卫生、保洁 |
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绿化带内的各种杂草、建渣、浮土、树桩及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保持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保持土壤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 cm,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随时擦洗、清扫,保持设施无积尘、无泥浆;喷泉、水池随时换水,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
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土壤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cm,垃圾日产日清达到100%。施工现场无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擦洗、清扫1次/天,喷泉、水池换水1次/周,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1次/天。 |
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土壤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 cm,垃圾日产日清达到95%。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擦洗、清扫1次/周,喷泉、水池换水1次/周,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1次/周。 |
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土壤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cm,垃圾日产日清达到90%。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擦洗、清扫1次/半月,喷泉、水池换水1次/半月,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1次/半月。 |
冲洗、浇水 |
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保持植物叶面干净、绿树常绿,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和分车带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每晚夜间21:00后进行彻底冲洗。浇水以灌水为主,保持植物土壤湿润,无单株乔灌木因缺水死亡。 |
分车带和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按计划表冲洗分车带2次/周、行道树2次/周。浇水3次/周。 |
分车带和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按计划表冲洗分车带1次/周、行道树1次/周。浇水2次/周。 |
分车带和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按计划表冲洗分车带1次/半月、行道树1次/半月。浇水1次/周。 |
绿地设施(包括辅助设施) |
绿地设施包括树木支撑、栏杆、花台、花池、花箱、花架、亭廊、树池盖板和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以及游园灯具、坐凳、标志牌、果屑箱、水池、路面等设施。游园路面、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等标志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建立应急设施储备制度,储备同型号、规格的设施材料,按原貌随时缺损随时修复。 |
保持安全、完整、美观,发现缺损根据损毁情况应3-5天内修补、更换;遇特殊情况,设施储备不足的,及时下单定制,生产出来及时修复;铁制、木制(包括仿木制)设施油漆1次/年。 |
保持安全、完整、美观,发现缺损应根据损毁情况7天内修补、更换;遇特殊情况,设施储备不足的,及时下单定制,生产出来及时修复;铁制、木制(包括仿木制)设施油漆1次/年。 |
保持安全、完整、美观,发现缺损应根据损毁情况10天内修补、更换;遇特殊情况,设施储备不足的,及时下单定制,生产出来及时修复;铁制、木制(包括仿木制)设施油漆1次/年。 |
安全文明施工 |
绿化养护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设施工告示、警示标志,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着警示工作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及时擦洗弄脏的施工场地围板。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路沿石、路面(包括沥青等)、铺装地面等设施的成品保护。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做好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 |
养护施工要设施工告示、警示标志,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着警示工作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及时擦洗弄脏的施工场地围板。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路沿石、路面(包括沥青等)、铺装地面等设施的成品保护。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停放安全不碍交通,车辆干净卫生不碍市容。无安全事故。 |
养护施工要设施工告示、警示标志,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着警示工作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及时擦洗弄脏的施工场地围板。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路沿石、路面(包括沥青等)、铺装地面等设施的成品保护。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停放安全不碍交通,车辆干净卫生不碍市容。无安全事故。 |
养护施工要设施工告示、警示标志,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着警示工作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及时擦洗弄脏的施工场地围板。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路沿石、路面(包括沥青等)、铺装地面等设施的成品保护。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停放安全不碍交通,车辆干净卫生不碍市容。无安全事故。 |
巡视、巡查 |
管护段面内设置反映管护情况的联系电话告示牌。及时发现段面内(含工程改造期间绿地)树木砍伐、死亡、绿地践踏、车祸、毁绿、伤绿、占绿、植物病虫害、树木上杂物(拴绳挂物、风筝、孔明灯、铁钉、吊装夹板、空输液袋、草绳、缠干薄膜等)、设施损坏(树木支撑、栏杆、花台、花池、花箱、树池盖板、用水设施及游园灯具、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树木倾斜和倒伏等情况,及时调查、取证、记录及相应处置。 |
①当日下班前发生的情况,应在当日下班前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当日下班后发生的情况应在次日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②发生树木砍伐、车祸、毁绿、伤绿、占绿等情况,向相关执法单位或新闻媒体电话和书面举报,处置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修复;③发生树木死亡、绿地践踏等情况,及时回收并修复;④发生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处置权限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⑤发生植物病虫害、树木上有杂物(拴绳挂物、风筝、孔明灯、铁钉、吊装夹板、空输液袋、草绳、缠干薄膜等),及时防治、清除;⑥发生倾斜、倒伏树木及时处理。 |
①当日下班前发生的情况,应在当日下班前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当日下班后发生的情况应在次日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②发生树木砍伐、车祸、毁绿、伤绿、占绿等情况,向相关执法单位或新闻媒体电话和书面举报,处置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修复;③发生树木死亡、绿地践踏等情况,及时回收并修复;④发生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处置权限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⑤发生植物病虫害、树木上有杂物(拴绳挂物、风筝、孔明灯、铁钉、吊装夹板、空输液袋、草绳、缠干薄膜等),及时防治、清除;⑥发生倾斜、倒伏树木及时处理。 |
①当日下班前发生的情况,应在当日下班前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当日下班后发生的情况应在次日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②发生树木砍伐、车祸、毁绿、伤绿、占绿等情况,向相关执法单位或新闻媒体电话和书面举报,处置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修复;③发生树木死亡、绿地践踏等情况,及时回收并修复;④发生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处置权限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⑤发生植物病虫害、树木上有杂物(拴绳挂物、风筝、孔明灯、铁钉、吊装夹板、空输液袋、草绳、缠干薄膜等),及时防治、清除;⑥发生倾斜、倒伏树木及时处理。 |
资料管理 |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绿地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按时上报,数据准确,无重大遗漏;工作实施及完成情况有记录,并有据可查;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按规定归挡或无重大缺失;农药有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 |
绿地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完成情况报表、统计表按时上报,数据准确,无遗漏。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按规定归挡或无缺失。农药有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 |
绿地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完成情况报表、统计表按时上报,数据准确,无重大遗漏。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按规定归挡或无重大缺失。农药有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 |
绿地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完成情况报表、统计表按时上报,数据准确,无重大遗漏。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按规定归挡或无重大缺失。农药有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 |
类别分级标准 |
一级标准 |
分值(分) |
扣分标准 |
植物 生长势 |
健壮、茂盛。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土壤疏松,无积水,乔木施基肥1次/年;花乔木施肥2次/年,灌木、色块灌木和绿篱施肥5次/年;草坪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7次/年、暖季型草坪4次/年、马蹄金4次/年。 |
8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8分;长势不健壮、茂盛扣1-3分;未按要求排水扣1-2分;未按要求施肥扣1-3分。 |
叶片 |
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 |
4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4分;有黄叶、焦叶、卷叶扣4分。 |
树干 |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枯枝、死桩,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无活虫,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 |
4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4分;树干倾斜超过10°扣1分;发现枯枝、死桩等扣1分;发现病虫害扣1分;发现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扣1分。 |
树冠 |
完整美观,分枝点适中。无杂乱内膛,通风透光。无窜枝,树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和交通标牌、天网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
5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5分;树冠不完整美观,分枝点不适中,有杂乱内膛扣1-3分;树枝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和交通标牌、天网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扣1-2分。 |
行道树 |
同一道路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林冠线基本一致,最底层分枝下沿基本在同一平面,相邻植株胸径相差不超过平均胸径的10%,无缺株、死株、严重枯枝。 |
8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8分;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林冠线差异明显扣1分;最底层分枝下沿不在同一平面扣1分;相邻植株胸径相差超过平均胸径的10%扣1-2分;有缺株、死株、严重枯枝扣1-2分。 |
花灌木 |
色泽鲜艳,花繁叶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 |
5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5分;着花率不高、花不繁艳、叶不茂扣1分;有落花落蕾现象扣1分;色块不分明,线条不清晰流畅扣1分;有缺株断行、覆盖度不达100%扣1-2分。 |
绿篱、造型 灌木 |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无缺株断行,不露枝干、捆扎物。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相邻枝条高差不超过5cm。 |
6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6分;形状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平整扣1-2分;有空缺、露枝干、露捆扎物扣1-2分;相邻枝条高差超过5cm扣1-2分。 |
时令花卉 |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配色协调、花头整齐。覆盖饱满,无裸露土。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生长不健壮、有残花败叶扣0.5分;无花、层次不分明、图案不清晰、配色不协调、花头不整齐扣0.5分;有缺株裸露、倒伏扣1分。 |
草坪 |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枯草层、杂草、病虫害,覆盖度达100%,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8 cm。常绿草生长季节不枯黄。 |
8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8分;叶色不正常扣1分;有秃斑、枯草层、杂草扣1-2分;有病虫害、覆盖度达不到100%以上扣1-2分;留茬高度>8 cm扣1-2分;常绿草生长季节枯黄扣1分。 |
病虫害控制 |
基本无病虫害危害,不超过1次/年。病虫危害每株不超过2%,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对病虫害大面积防治不少于4次/年,冷季型草坪不少于8次/年。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2%以下。 |
6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6分;病虫危害超过1次/年扣1-2分;病虫危害每株超过2%扣1-2分;有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扣1-2分。 |
树穴 |
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黄土裸露扣1-2分。 |
杂草控制 |
基本无杂草。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有明显杂草扣1-2分。 |
松土 |
不少于4次/年,草坪不少于6次/年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少于4次/年扣1分,草坪少于6次/年扣1分。 |
树木种植成活率 |
当年新、补栽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当年新、补栽植物成活率未达95%以上扣1-2分。 |
补栽 |
乔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补栽乔木与原有乔木胸径相差不超过10%。灌木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高度不低于原灌木5cm。草坪按同品种补栽,补栽后高度与原草坪一致,修剪平整。确定死亡植物在1天内回收,空缺植物在适宜季节时5天内补栽。 |
6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6分;植物未按同品种、同规格补栽扣1-4分;植物未按要求回收扣1-2分。 |
支撑、扶正 |
支撑缺失、损坏不超过98%。乔木上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杂物。无安全事故。 |
5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5分;支撑缺失、损坏超过98%扣1-2分;不规范、统一扣1分;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夹板、空输液袋、捆扎材料(如铁钉裸露、草绳、缠干薄膜和螺钉、抱箍等松动、脱落)等杂物扣1分;有安全事故扣1分。 |
卫生、保洁 |
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土壤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 cm,垃圾日产日清达到100%。施工现场无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擦洗、清扫1次/天,喷泉、水池换水1次/周,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1次/天。 |
4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4分;绿地不平整、有杂物及浮土,土壤未低于边石及路沿石3-5 cm扣0.5分;垃圾日产日清未达到100%扣1分;施工现场有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扣0.5分;栏杆、花台、花池、花箱及游园灯具、标志牌坐凳、果屑箱、水池、路面等公共设施未擦洗、清扫扣1分;喷泉、水池未换水、未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扣0.5分;未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扣0.5分。 |
冲洗、浇水 |
分车带和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按计划表冲洗分车带2次/周、行道树2次/周。浇水3次/周。 |
6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6分;分车带未按要求冲洗或冲洗不彻底扣1-2分;行道树未按要求冲洗或冲洗不彻底扣1-2分。未按要求浇水或因浇水不到位致植株死亡的扣1-2分。 |
绿地设施(包括辅助设施) |
保持安全、完整、美观,发现缺损根据损毁情况应3-5天内修补、更换;遇特殊情况,设施储备不足的,及时下单定制,生产出来及时修复;铁制、木制(包括仿木制)设施油漆1次/年。 |
4 |
设施缺损未在3-5天内修补、更换的扣1分;特殊情况未及时下单定制修复的扣1分;铁制、木制(包括仿木制)设施未油漆1次/年扣1分。辅助设施不规范扣1分。 |
安全文明施工 |
养护施工要设施工告示、警示标志,做好疏导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着警示工作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及时擦洗弄脏的施工场地围板。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路沿石、路面(包括沥青等)、铺装地面等设施的成品保护。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停放安全不碍交通,车辆干净卫生不碍市容。无安全事故。 |
4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4分;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扣0.5分;未统一着安全装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扣0.5分;施工现场不干净,垃圾、杂物未日产日清扣0.5分;成品未保护扣0.5分;抢险不及时扣0.5分。危化品专人专职管理扣0.5分;施工作业车辆停放不安全妨碍交通,车辆不干净妨碍市容扣0.5分。有安全事故扣0.5分。 |
巡视、巡查 |
①当日下班前发生的情况,应在当日下班前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当日下班后发生的情况应在次日掌握并作出相应处置;②发生树木砍伐、车祸、毁绿、伤绿、占绿等情况,向相关执法单位或新闻媒体电话和书面举报,处置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修复;③发生树木死亡、绿地践踏等情况,及时回收并修复;④发生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处置权限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⑤发生植物病虫害、树木上有杂物(拴绳挂物、风筝、孔明灯、铁钉、吊装夹板、空输液袋、草绳、缠干薄膜等),及时防治、清除;⑥发生倾斜、倒伏树木及时处理。 |
5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5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扣1-2分;有树木砍伐、车祸、毁绿、伤绿、占绿等情况,未及时处置扣1-2分;有树木死亡、绿地践踏等情况,未及时处置扣1分。 |
资料管理 |
绿地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完成情况报表、统计表按时上报,数据准确,无遗漏。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按规定归挡或无缺失。农药有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 |
2 |
未按作业标准实施的扣2分;绿地基础资料、变更情况未及时记录入档,工作完成情况报表、统计表未按时上报,数据不准确,有遗漏扣1分。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图片)未按规定归挡或有缺失扣0.5分。农药无专人负责和农药进出、回收、处理登记扣0.5分。 |
监督管理 |
工作到位,无存在问题受上级部门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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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级部门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1次扣1分,受到市级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2分,受到省级及以上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3分,不设上限。 |
(二)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按合同价的85%,按季度付款,每月的费用为:【(合同价款*85%)/12)*当月考核得分对应的比例】。剩余15%在年终根据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月管护费的支付:按照区公园局、区环治办、街道三部门的考核结果支付管护费。
区公园局考核分数占街道对管护公司考核的50%,管护公司月度考核分数=区公园局考核分数×50%➕街道考核分数×50%,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月管护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2.1基本考核付款部分
①考核分值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管护经费;
②90分-95分(不含)的,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2%;
③80分-90分(不含)的,低于90分的部分每扣1分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5%(最多不超过20%);
④80(不含)分以下的,按当月管护经费50%支付。
⑤若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额扣除当月管护经费,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另行选择服务单位;因管理缺失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省、市、区领导或上级部门点名全市通报批评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同一问题被书面通知限期整改2次以上的;因管护不到位的原因导致青羊区在全市考核评比中排名五城区末位的;连续3次在全区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履约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②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