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工作目标: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梳理临朐县博物馆的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保护需求,综合应用包括三维扫描、高清拍摄等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对临朐县博物馆珍贵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与管理以及数字资源利用等数字化保护环节进行能力提升,建设一个满足文物数字化保护要求、贴近观众服务体验需求的,具有可扩展性、可靠性以及可维护性的文物数字化保护应用综合服务体系。为日后的维护、修复和价值研究提供真实、详尽的科学依据,进而揭示文物科学、历史与艺术价值,同时还可以作为文物的宣传展示。本项目包括方案的设计、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期间的运行服务和网络维护等。
按照临朐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方案,对180件非平面文物三维数据采集,对16件书法绘画文物进行二维高清采集,对30件文物进行考古线图绘制, 建设藏品数字化管理体系,完成数字化成果展示利用建设(自由组合互动式展墙、光子裸眼AR展示系统)。相关工作研究成果归临朐县博物馆所有,采购预算包含方案设计费、软件开发购置费、专家咨询费、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费以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劳务费、设备折旧费、差旅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临朐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一、文物数字化信息采集和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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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制作 |
项 |
180 |
本项目拟 180 件非平面文物制作三维模型,将达到如下技术要求: 扫描精度:整体三维重建±0.05mm; 色彩纹理:自动纹理映射技术(非人工正向贴图); 色彩还原度:表面纹理色彩还原度≥90%; 文件格式:馆藏文物高保真纹理映射原始图像数据及三维模 型,图像数据为原始图像 RAW 格式,三维模型为通用 obj 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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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素:纹理映射三维模型纹理贴图为 8192*8192 像素,每组纹理贴图至少≥5 张; 色彩准确性:采用专业 ICC 管控系统,对采集对象、拍摄设备、显示设备、打印输出设备、进行统一的色温、色域等参量校准管理,采用标准的色卡,保证采集到输出过程色彩的准确性和色域的广度; 采集角度:文物以常规展示方式放置,水平安置相机,取景中心点对准文物中心点,每 10 度拍摄一张照片,水平环绕拍摄—360 度,然后调整云台, 使相机俯或仰角,分别进行拍摄一周; 采集照明:为确保文物安全,防止照明对文物产生过多扰动 采集过程,采用高显色性,低热量散发的冷光源;文物拍摄专用静物闪光照明系统,具备紫外屏蔽装置,确保文物安全 |
2 |
文物二维高清信息采集和加工 |
件 |
16 |
本项目拟为对 16 件书法绘画文物制作二维高清信息采集,将达到如下技术要求: 单张照片≥5000 万像素; 采集过程前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获得了馆方同意后才能开始实施,操作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所制定的规范,保证文物安全; 图像的色彩应忠于原影像载体,拍摄时要放置色卡,后期照片处理要进行校色对于获取的数据要根据原件进行纠正; 对于分为多部分采集的图像数据,为保证照片的完整性,及后期拼接的效果处理,相邻两张局部照片间的重合度不低于40%,经拼合后每一部分的色调、对比度、明暗度要保持一致采集照明:为确保文物安全,防止照明对文物产生过多扰动采集过程,采用高显色性,低热量散发的冷光源;文物拍摄专用静物闪光照明系统,确保文物安全; 数据尺寸偏小者须单件采集,不能数件合并为一副图像中; 采用无损压缩格式进行所采集数据存储,比如 RAW、TIFF 格 式。 |
3 |
珍贵文物考 |
件 |
30 |
1、全面、生动地反映出文物的原始形貌,由多件套组成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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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线图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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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文物应全部绘制考古线图,包括残损件。器物的盖底座、器物内的纹饰和铭文、家具的雕饰等细节部分将根据临朐县博物馆需求单独绘制。 2、线条均匀,流畅,粗细得当,层次分明。 3、每件文物一般均绘制正视图、侧视图、剖面图以及补绘细 节部分等。 4、采用直角坐标法、轴对称法、模拟正投影法绘制; 5、绘图比例可选择 1:5 或者 1:10 清晰展示文物特征,对于形制较较大的,亦可采用 1:15 或者 1:20 进行绘制;对于形制较小的,可选择 1:3,1:2 或者 1:1 进行绘制。 6、数据成果应以电子版矢量图+jpg 格式。 7、采集数据带数字标尺。 |
二、文物藏品管理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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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藏品管理系统 |
项 |
1 |
藏品管理:记录所有藏品的出入库情况。 藏品展览:可对展览进行新增、搜索、查看等操作,页面设置归还功能,简化参展文物重新入库流程; 数字资源管理:对博物馆文物本体数字化资源、文档、重要活动视频、照片等多媒体数字资源进行统一的录入、管理、检索、使用。 可通过填写信息录入系统,维护藏品来源信息可根据征集时间、文物类型以及文物名称进行详情搜索; 具有藏品全生命周期信息页,详细记录跟该藏品有关的所有登记、借出、入库、展览等记录和日期; 具备用户管理功能,详细记录所有用户的操作日志,以便后续查询; 具有批量导入功能; 包含馆内藏品资料整理导入; |
2 |
系统服务器 |
台 |
1 |
CPU 不低于英特尔至强银牌 4114 2.2G 10C 配置; 不低于 32G 内存,支持 16 个内存插槽,支持高级内存纠错内存镜像、内存热备等高级功能; 不低于 8T 7.2K SAS 3.5 英寸热插拔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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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配置,热插拔电源(1+1)550W 2 个高性能千兆以太网口,1 个独立千兆管理网口专用于IPMI |
三、自由组合互动式展墙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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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拼接大屏 |
块 |
8 |
55 寸竖屏拼接超窄边专用拼接工业屏设计,物理拼缝 1.8mm 单台分辨率 1920*1080,亮度 500cd; |
2 |
定制多点触摸框 |
套 |
1 |
系统支持 10 点多点触摸。 红外触控应具有很高平滑度,可多人同时独立书写,写字笔 画平滑,不会出现拐线、折线、锯齿线等问题。该触控方案 能够全角度抗环境光干扰,有环境光照射不会出现跳点、乱点现象。 |
3 |
箱体与支架 |
套 |
1 |
金属箱体或支架,美观耐用,大气简洁,长时间不生锈,膨 胀螺丝固定,专用壁挂支架; |
4 |
图形工作站 |
台 |
1 |
性能不低于 I5 处理器,16G 内存,256G 固态,P1000 独立显 卡; |
5 |
自由组合互动式展墙系统软件开发 |
套 |
1 |
观众点击文物信息卡片的 3D 按钮,可对高精度的文物 3D 模型进行 360 度的旋转、放大缩小等操作。通过 3D 模型的展示文物的纹饰、色彩、造型、落款等细节信息得以在指尖一手掌握,在眼前一览无余。文物数据通过软件制作打包,进行集中编排展示。通过自由互动式展墙,将文物展示方式从“静 态被动”向“主动交互”方式转变,打破了传统线下实物陈列固化的展示方式。在展示中,游客通过触摸互 动能够欣赏高清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介绍,还可以通过内置的查 询系统分门别类检索感兴趣的文物内容。 |
四、光子裸眼 AR 展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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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子芯片透明屏 |
平方米 |
13.5 |
高清晰、亮彩色;透明度>85%;雾度<1.5% |
2 |
投影机 |
台 |
2 |
6000 流明;分辨率:1920*1200;投射比:1.09-1.77;激光投影技术 |
3 |
减光膜 |
平 方 米 |
13.5 |
减光度 50% |
4 |
画面融合系 |
套 |
1 |
2 通道画面融合、图形矫正、几何校正、全局色域调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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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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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融合 |
5 |
控制主机 |
台 |
1 |
主板;SSD 硬盘(250G);内存(16G);CPU(I5 );显卡 (GTX1650);显示器(21.5 寸) |
6 |
软件制作 |
套 |
1 |
1. 此次项目是根据古生物化石展厅内的巨幅鹿群化石进行化 石的本体动态进行还原,并进行特效制作。 2. 进行动画的演示、动物的生活习性、动作捕捉动画和文字 介绍。 3. 文字及音配进行知识的传播,主要表达动物的消亡过程、 化石的由来、保护现有的动物及生命的传播内容。 |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付清全款。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开发完成并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验收。
五、售后服务:要求提供 1 年售后运维服务。六
、其他要求:
1、采购人有权随时向供应商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
3、采购人有权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采购人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合同。
5、采购人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6、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7、采购人应及时向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料并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具体要求。
8、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9、供应商应配备专业、优质的团队,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10、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本项目技术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
11、供应商必须提交项目审查、验收和报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成果资料, 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13、供应商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供应商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供应商承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 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6、供应商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的对本项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17、供应商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 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18、供应商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恪尽职守,不能参与工作范围以外的事项, 如造成投诉及不良影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要相应的赔偿。
19、供应商工作期间及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后,依据行业法规承担一切保密义务。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文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作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也不得透漏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