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编号:HZZX-2023-G02
采购单位名称: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3年干窑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运维项目
一、项目服务范围和概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干窑集镇以及范泾集镇共13080户(已经入住并且办理智能卡用户5000户),镇域内沿街商铺、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生活垃圾分类一类场景和其他场景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培训、评比,12个村(社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居民分类积分兑换,分类收运车辆采购、运维,分类工作人员招募、培训等。
(一)宣传要求
1.上门指导分类。指导小区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给每户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包括每月一次上门发放垃圾袋(发袋机发袋除外),开展宣传所需设施设备及人员由中标单位落实并支付相关费用。
2.相关信息公示。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醒目位置公布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工作责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种类、服务电话、回收时间等信息。
3.常规分类宣传。每个小区每月需完成相应工作:每个小区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省高标示范小区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大型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知识培训(劝导员、保洁员、物管人员等);每月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分类知识(每月不少于50家)。每周上报1篇宣传信息,每日上报一篇工作动态。配合镇分类办、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相关台账资料在下月5日前交予镇分类办。
4.专项活动宣传。每月选定一个小区开展一次小型宣传活动,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50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参加群众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举办活动之前把方案递交镇分类办审核。活动的奖品、照片、工作信息由中标单位落实完成,每次举办活动的相关照片、信息、参加活动名单等及时交予社区,所上报的动态信息稿件要求具有时效性。
5.积分兑换宣传。每月在居民小区开展4次以上“生活垃圾换积分”活动(其中双休日2次),提供活动记录。
(二)运维管理
1.建立四分类模式:易腐垃圾(小区为厨余垃圾,餐饮行业、单位、企业及学校为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健全。(台帐体现)
2.垃圾投放点和垃圾收集容器(桶)或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摆放整齐,无破损、满溢,桶盖盖合。宣传评比栏及时更新,智能四分类等设施设备运作正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兑换奖品及时补足。(现场)
3. 建立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查覆盖面清单。定期对辖区内小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等分类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协助社区组织楼道长、物业管理员、志愿者、督导员每周开展现场指导和监督工作。(记录照片)
4.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各村(社区)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中标单位通过预约上门的方式进行收集,建立统一登记、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的“四色”分类收运体系。收运车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帐,有各种生活垃圾来源、去向记录,有数据统计、分析。
(三)分类质量
1.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满意率、知晓率、参与率等调查,抽样率不少于辖区(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参与户数(单位人数)的5%,要求垃圾分类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基本内容的知晓率达到100%,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5%及以上。要有上门的照片、记录等台账资料。
2.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准确率调查,抽样率不少于(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参与户数(单位人数)的5%,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要有上门指导分类质量照片、记录等台账资料。
3.截止2023年2月按照现行标准,如后期县级及以上部门将以上比例提高也相应提高。
(四)人员要求
1.要求配备1名项目经理、宣传员3名,巡检员3名,文员1名,驾驶员1名,劝导员40名(含1名可回收整理人员),维修工1名,养护清洗车工作人员1名。(因部分小区入住率还不高,劝导员数量按实际入住户数配备),中标单位另需有人负责对小区内劝导员在岗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常态化抽查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对每个楼道开展垃圾分类质量评比。相关人员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本项目行政人员(项目经理、宣传员、文员)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劝导员、可回收整理人员和厢式货车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巡检员在定时定点小区非开放时段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以上人员工作时间根据上级分类办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3.劝导员
每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站配1名专职劝导员,其他居民区原则上按照每200户配备1名劝导员的比例配置,实际操作中劝导员配备,由中标方拟定方案后报镇分类办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劝导员要求在55周岁以下。
工作要求:
(1)每天上、下班对设备及环境各消毒1次,累计每天消毒2次,避免病毒污染。规范用电,定期检查设备,下班关闭电源,如遇恶劣天气可临时切断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2)要求穿着工作服,使用文明用语,如"你好""谢谢"等,提升工作形象。严格按照"扫码、破袋、拍照、分拣、评价"五步进行规范操作,实现可计量可追溯。
(3)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具箱规范摆放,放置整齐并加以标识,设备破损及时报备维修,提升工作效率。
(4)垃圾清运后对垃圾桶及环境进行清洗,确保桶内无垃圾、地面无脏污、周边无异味,确保定时定点箱房周边3米以内环境整洁有序。
(5)每日进行劝导,每周上门宣传,每月走访巡查,实现居民参与率达到95%及以上。梳理问题清单,进行记录反馈,并逐一进行解决,实现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
(6)针对定时定点小区,负责每天在定时定点时段在现场指导,做好居民投放质量的评比记录,对未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正确分类示范,及时向居民反馈抽检中的问题。做到每周1次上门宣传、告知分类投放要求、反馈上月投放质量、检查垃圾桶。每天抽检家庭不少于50户,每月每户家庭两类垃圾抽检不少于4次,有台账有记录,并做好楼道评比公示和小区单元评比。
(7)针对非定时定点小区,做到每月2次上门宣传、告知分类投放要求、反馈上月投放质量、检查垃圾桶。每天抽检家庭不少于非定时定点小区总户数20%的比例,抽检家庭前后不能重复,有台账有记录,并做好楼道评比公示。
(8)其他场景劝导员做好检查指导,各类店面和企业垃圾桶内的分类质量,开展相应宣传指导活动。
4.巡检员
结合善分类平台视频监控,对定时定点小区和开放式小区进行巡检(定时定点小区主要是非开放时间段),如遇落地包,一要在15分钟内及时清理,二要做好记录移交劝导员上门劝导,减少落地包现象。
5.驾驶员和整理员
主要职责开展所有场景日常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回收并整理。
6.文员
根据生活小区分类劝导员基础工作等及时汇编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档案。同时,配合分类要求,做好每日、每周动态信息上报,每月活动上报以及相关活动策划、信息报道和台账整理等相关事宜。
7. 宣传员
宣传员服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生活小区和开放小区,还包括干窑镇辖区机关企事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生活垃圾分类一类场景和其他场景。需按要求完成定期宣传和针对性宣传,宣贯生活垃圾四分类和《浙江省生活垃圾条例》等内容。宣传员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8.维修工
定期检修所有场所内的分类设施设备,确保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五)车辆配置要求
需安排一辆养护冲洗车对固定设施及智能箱体等进行轮流冲洗保洁工作。两辆不小于1吨的厢式货车分别用于全镇范围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工作的开展。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人对接并接收现有干窑垃圾分类的全部智能设备后,须开放适量云数据管理平台账号给干窑镇垃圾分类办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地图展示垃圾发放袋,分类箱体,可回收箱体的位置,数量;可以随时查看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报表,居民垃圾袋领取、投递信息查询,可回收物投递、重量信息查询,同时中标单位必须建立针对于干窑镇的线上宣传和线上兑换平台。
2.要求中标人要在每个小区按照要求配备劝导员,根据考核要求对小区内有关垃圾分类的硬件宣传、投放设施、分类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3.要求中标人全面维护好分类基础设施,做到标识正确清晰、摆放合理、清洁美观、归位及时。
4.要求中标人监督好垃圾分类,做到分类明确、投放正确。
5.做好入户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实时掌握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有关诉求及意见建议,保证入户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率达到100%。
6.要求中标人按照要求做好垃圾袋发放工作。每月确保各小区的居民垃圾袋的供应及使用,做到发放到位、数量准确,宣传到位。
7.要求中标人保证小区内无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
8.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示范小区数量达到目标任务。
9.中标人服务的小区和开放式楼道服务覆盖率需达到100%。
10.中标人服务所在的村(社区),县、镇两级对垃圾分类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导致社区考核扣分的,以扣分项进行每分200元的处罚。
11.中标人需每月把垃圾袋发放后台数据及时交于镇垃圾分类办公室,进行发放备案。遇年老多病、80岁以上等空巢老人,需上门进行发放。
12.定时定点小区居民日常正确投放易腐垃圾每次按照10个积分计算,每天最高为20个积分。居民的可回收物按照实际可回收物投放量由中标方结算。积分兑换奖品按照1个积分=0.01元进行兑换(不能低于这个价格)。居民每天投放智能垃圾分类箱得到积分必须每天以1条短信的方式传递给居民手机上。
13.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使用设备及系统的所有维护、维修、设备更换和系统优化升级等工作,保证采购人(用户)能正常使用系统,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服务期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的损害外,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14.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需继续使用该设备,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
15.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仓库需中标人自行解决,须有监控设施和规范的存放容器,并可接入县平台,须在中标后一月内完成仓库和设施到位并正常使用。
(七)垃圾分类考核
1.采购人每周随机抽查考核2-3次,每月集中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要求见《干窑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之一,考核分90分及以上不扣分,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1000元,连续两月考核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协议。
2.每月结算运维服务费时,需按照具体服务家庭户数、发放垃圾袋数量和其他因素计算确定,原则上垃圾分类积分卡一个月未有变化时,视为不能结算户数。
3.根据考核情况,未完成宣传、检查、督查等工作量的,每少1户扣100元,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准确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200元。
4.人员到岗情况,劝导员未到岗的,被发现一次扣500元。
5.群众投诉情况,每发生一次扣1000元。被上级媒体或者网络媒体等曝光,视情节严重,每发生一次扣500-5000元。
6.中标人未配合完成镇下达的其他应急任务,每项扣1000元。
7.根据县分类办每月检查情况,被要求整改的,每一处扣100元,整改未按时完成每张照片扣500元;镇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50元,整改未按时完成每张照片扣200元。
8.按照县对镇信息宣传考核要求(按月分解),做好各级媒体的信息宣传报道,其中国家级每少一篇扣2000元,省级每少一篇扣1000元,市级每少一篇扣500元,以发表为准。
9.在县对镇考核中,连续两个考核通报周期(如按月通报即连续两月,按季通报即连续两个季度,以此类推)位于后三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合作协议。
10.在县对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中,如年度考核名次为倒数第三名扣1万元,倒数第二名扣3万元,倒数第一名扣5万元。
11.采购人对系统中导出的每月垃圾分类收集信息随机抽检,如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住户信息不符的,每条信息扣50元。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县级相关部门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采购人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九)服务清单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分类运营平台 |
户/年 |
7000 |
总13080户,实际现有平台运维5000户 |
2 |
智能卡 |
张/年 |
7000 |
按实结算,未纳入平台管理小区户数暂不发放 |
3 |
10L垃圾袋 |
卷/年 |
150000 |
居民每月每户1卷(易腐),易腐、可回收、其他垃圾袋按实结算。 |
4 |
15L垃圾袋 |
卷/年 |
3920 |
按实结算 |
5 |
积分奖励 |
户/年 |
7000 |
按投放每次10积分,每天最高20积分。按实际兑换为准,按实结算 |
6 |
宣传活动(半年度、综合) |
场/年 |
2 |
原则上每半年度一次,按实结算 |
7 |
宣传活动(小型活动) |
场/年 |
12 |
地推、积分兑换不计入宣传活动,按实结算 |
8 |
项目经理 |
人/年 |
1 |
|
9 |
文员 |
人/年 |
1 |
|
10 |
宣传员 |
人/年 |
3 |
服务范围含各场景 |
11 |
巡检员 |
人/年 |
3 |
|
12 |
劝导员(普通) |
人/年 |
40 |
含可回收整理人员1名 |
13 |
维修工 |
人/年 |
1 |
|
14 |
厢式货车收集车 |
辆/年 |
1 |
含车辆折旧费,保险,油费、维修费等 |
15 |
厢式货车驾驶员 |
人/年 |
1 |
|
16 |
养护清洗车 |
辆/年 |
1 |
含车辆折旧费、保险、油费、维修费等 |
17 |
养护清洗车工作人员 |
人/年 |
1 |
|
18 |
通信卡 |
张/年 |
50 |
按实结算 |
19 |
垃圾桶更换 |
项/年 |
1 |
垃圾桶规格详见垃圾桶更换费用报价表,单价固定,数量按实结算。 |
注:目前小区共13080户,已办理智能卡用户5000户,费用标准以总户数为参考,实际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