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采购
2、采购预算:6000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划分为3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详细如下:
采购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预计工作量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采购包1 |
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区域)+白云区+越秀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南部(以中山路为界)+南沙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 |
调查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勘探面积约160万平方米,发掘面积约6500平方米 |
2000万元 |
采购包2 |
增城区+海珠区+花都区+天河区+越秀区除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外的其他区域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 |
调查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勘探面积约160万平方米,发掘面积约6500平方米 |
2000万元 |
采购包3 |
番禺区+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以外区域)+从化区+荔湾区+越秀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北部(以中山路为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 |
调查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勘探面积约160万平方米,发掘面积约6500平方米 |
2000万元 |
4、服务时间:从采购人发出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的书面正式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服务时间虽未满期,但委托服务费用金额已经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也自行终止。
采购包1(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区域)+白云区+越秀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南部(以中山路为界)+南沙区委托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从采购人发出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的书面正式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服务时间虽未满期,但委托服务费用金额已经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也自行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下可能包含若干个单项项目。每个单项项目采购人需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每个单项考古勘探或发掘协作服务项目,在采购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后,且中标人进场开展考古勘探或发掘协作服务工作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中标人支付单项项目费用总额的40%作为首期款; (2)每个单项考古勘探或发掘协作服务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在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及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录入工作并通过审核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规定向中标人支付单项项目费用总额的60%的余款; (3)每个单项考古调查协作服务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在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及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录入工作并通过审核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规定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单项考古调查项目总额。 (4)采购人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经费支付最终以财政部门预算批复为准,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国库统一支付系统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逾期完成的理由; (5)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1)每个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及《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协作服务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2)中标人在单项考古调查协作项目验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考古调查协作报告》纸质文本1套、电子资料1套。中标人在单项考古勘探协作项目验收时,应根据验收专家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验收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协作照片档案、协作档案资料、勘探工作日记、图纸、《考古勘探协作报告》纸质文本1套、电子资料1套。中标人在单项考古发掘协作项目验收时,应根据验收专家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验收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协作照片档案、协作档案资料、发掘工作日记、考古图纸、《考古发掘协作报告》纸质文本1套、电子资料1套。 (3)单项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协作服务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专家验收后,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4)采购人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协作服务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导,中标人有义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化开展勘探、发掘协作服务。 (5)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验收所产生的专家劳务费、用餐费、往返交通费、制作水牌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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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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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它商务要求 |
1、质量标准 (1)中标人保证合同服务符合本《用户需求书》要求; (2)中标人须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2、单项项目结算方案: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费依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编制,民工工资具体标准按照中标当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遇特殊情况如重点勘探、发掘深度变化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确定劳务服务费用。 考古调查:考古调查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1000元编列。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 (2)普通勘探:普通勘探按照每百平方米5个民工计算;技工用工人数为民工的10%;间接费用(含消耗材料费、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记录材料费、运输费)以民工费为计算基数,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各项比例的50%计算。 (3)重点勘探:重点勘探按照每百平方米70个民工计算;技工用工人数为民工的10%;间接费用(含消耗材料费、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记录材料费、运输费)以民工费为计算基数,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各项比例的50%计算。 (4)考古发掘:考古发掘费用依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考古发掘费用预算定额在考古发掘工作各阶段比例中考古发掘部分占整个过程的比例编制民工费、技术工人费及间接费用。发掘按照每平方米8个民工计算;技术工人费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比例的33%计算;间接费用(含消耗材料费、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记录材料费、运输费、临时建筑设施费)以民工费为计算基数,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各项比例的50%计算;安全保卫费以民工费、技术工人费、间接费总额为基数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中比例的50%计算。 3、报价要求 (1)投标时,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报投标优惠率(下浮率)的方式,报价范围为0%≤投标优惠率≤100%。投标优惠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5.0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5.00%~8.00%),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如果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评审专家有权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采购人按单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协作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与中标人进行结算,中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计算每个单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协作服务项目总价。 (3)中标人的服务项目总价是以中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全部服务的总包干费用。如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实际结算价=单项总价*(1-中标优惠率) 4、采购人配合条件 中标人应在进场服务前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列明的配合条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出采购人的职责范围和能力范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未提供或逾期提供服务的理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区域)+白云区+越秀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南部(以中山路为界)+南沙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 |
项 |
1.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区域)+白云区+越秀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南部(以中山路为界)+南沙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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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施行,2017年第五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公布,2017年第四次修订)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9年施行,2019年第二次修正) 4、《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2013年施行,2020年第二次修正) 5、《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2022年修订) 6、《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 7、《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2017年) 8、《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2009年) (二)工作内容 本项目每个采购包下可能包含若干个单项项目,每个单项项目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期内接受委托,开展相关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时按质完成考古调查项目的田野调查、资料记录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档案。考古调查期间,承担采集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将项目资料录入广州市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 (2)按时按质完成考古勘探项目的田野勘探、资料记录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档案。考古勘探期间,承担考古工地内有重要考古发现区域的及出土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将项目资料录入广州市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 (3)按时按质完成考古发掘项目的田野发掘、资料记录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档案。考古发掘期间,承担考古工地及出土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将项目资料录入广州市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按采购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对出土文物进行初步整理,并配合采购人开展公众考古活动。 (三)具体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工作,保证考古协作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确保考古协作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 (2)中标人在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过程中,必须协助采购人派出的考古项目领队或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做好考古项目现场管理、技术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项目的记录(文字、图纸、照片、图表、视频、测绘、航拍、三维建模、考古线图等),所有的调查、勘探和发掘成果需科学规范、准确记录,并形成电子资料。 (3)中标人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确保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的质量。对考古工作中出现的高危项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说明,并要求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在安全条件和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中标人有权拒绝进场开展工作。 (4)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在具备文物考古工作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考古调查项目所需协作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调查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项目除外;一般考古勘探项目所需协作时间不超过60天,每万平方米需考古勘探协作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勘探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特大项目除外。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其它地质灾害或严重的传染性疫病等客观原因,相应顺延考古工作时间。考古发掘工作时限根据现场条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执行。 (5)中标人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清理和保护文物。 (6)中标人必须为每一个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服从采购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带领本项目人员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7)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和信息发布、报告制度,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考古项目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告知、泄露,不得私自对外发布考古工作成果,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必须严格保密。如中标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组建专用于本项目的工作队伍,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单项项目负责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技术人员、绘图技术人员、测绘航拍技术人员、安全员、资料员、信息处理技术人员、文物修复人员等各工种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专业资质、社保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承诺按照人员名单开展本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工作。 (9)中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订并严格执行工地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和避免因工作失误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故。当事故发生时,中标人应第一时间报告相关应急部门及采购人,不得隐瞒。由人为过失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引发的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0)每次考古工作当天工作结束后,现场不能留有中标人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人走场清。 (11)中标人必须自觉接受并遵守采购人对考古项目的检查和验收要求,按检查和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省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采购人考古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12)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同采购人签订廉政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如中标人违反协议书上所述条款,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中标人责任。 (13)本项目必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4)在考古发掘项目中,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对出土文物进行初步整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公众考古活动。 2、技术队伍要求: (1)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工作。 (2)在考古调查阶段,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每个调查协作项目提供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探工至少2名。工作人员需受过文物普查等相关内容的专业训练,能够准确辨识土质土色,掌握古墓葬、古遗址及其他文物遗迹特征的专业知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拍照、测绘的能力,能认真写出调查记录,编写调查报告;技术探工需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5年以上考古勘探工作经验;需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 (3)在考古勘探阶段,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每个勘探协作项目,勘探面积每万平方米提供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技术探工至少4名、普通探工至少4名。工作人员需受过考古勘探等相关内容的专业训练,能够准确辨识土质土色,掌握古墓葬、古遗址及其他文物遗迹特征的专业知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拍照、测绘的能力,能认真写出勘探记录,测绘绘制正规勘探图,编写勘探报告;技术探工需具备相关资质,具有5年以上考古勘探工作经验;普通探工需具有3年以上考古勘探工作经验。需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 (4)在考古发掘阶段,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每个发掘项目,每三百平方米至少提供1名发掘技术人员。每个发掘项目需提供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发掘技术人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绘图测绘人员、5名发掘工人,如需要,还应配备信息处理技术人员和文物修复人员。发掘技术人员需负责现场发掘工作,绘图测绘人员需要负责现场绘图、测绘、航拍、三维数据采集建模、考古线图描绘等工作,信息处理技术人员主要用多媒体软件制作展板等协助采购人开展公众考古活动,文物修复人员需对出土文物进行初步整理。发掘项目工作人员应受过考古发掘等相关内容的专业训练,具有比较丰富的古遗址、古墓葬考古发掘经历;发掘技术人员(发掘、绘图、测绘、航拍、三维数据采集等)需具有3年以上田野发掘(发掘、绘图、测绘、航拍、三维数据采集等)经验或不少于5个遗址发掘(发掘、绘图、测绘、航拍、三维数据采集等)经历;考古绘图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田野考古制图》要求绘图,发掘工人需具有2年以上考古发掘工作经验或不少于4个遗址发掘工作经历。需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 (5)中标人所安排的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同时应提前告知所有现场调查、勘探或发掘人员注意事项。如由中标人人员所引起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6)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名资料员,资料员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资质,并熟练掌握Office、WPS等文字编辑软件和CAD、PS等图形软件。 (7)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名安全员,安全员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资质。 (8)中标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双方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8年以上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经历;考古发掘技术人员(发掘、绘图、测绘、三维数据采集等)须具有3年以上考古发掘工作经历,或不少于5个遗址发掘经历,或具有考古专业本科学历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考古发掘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工作设备要求 中标人须自备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所需的器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且不低于下列标准: (1)信息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图形工作站、无线数据终端、存储设备、投影设备等。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台具备i7十二代以上处理器、T1000-4G独立显卡、64G内存、512G固态硬盘和4T机械硬盘以上的图形工作站,配备至少4台具备i5十二代以上处理器、RTX3060Ti独立显卡、16G内存、512G固态硬盘的台式电脑,配备至少4台具备i5十二代以上处理器、RTX3060独立显卡、16G内存、512G固态硬盘的笔记本电脑,并根据项目数量配备相应的1T以上的移动硬盘、大容量U盘和无线数据终端(含5G功能)等设备。 (2)探掘装备:包括考古专用工具和通用工具。中标人应配备包括探铲、手铲、工兵铲、刮铲、水平尺、探方界桩、警戒标志标牌、标杆、比例尺、三维遗址标志牌、比色卡、文物框等考古专用工具和锄头、铁锨等通用工具。 (3)文物保护修复装备:酒精灯、热熔胶、石膏粉、蜡片、手术刀、橡胶碗、搅拌刀、砂纸、宣纸、拓片工具等。 (4)测绘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持GPS、全站仪、考古测量型RTK、无人机等数字化测绘装备和罗盘、指北针、水平仪等手工测绘装备。中标人应至少配备2台能够搭载不少于2000万像素影像传感器、5.4k超高清视频,最大飞行时间不少于40分钟的无人机设备。至少配备2台双频四星RTK测量系统或测角精度2”,测距精度2mm+2ppm的全站仪。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发现的遗迹必须用RTK(全站仪)进行测量地理坐标点,并进行精确标注,RTK测绘时需统一使用广州坐标系。 (5)影像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影像数据处理软件等。中标人应至少配备4台不少于3600万像素的专业单反相机并配备相应的135mm以上长焦距镜头和微距镜头,配备至少4台不少于1400万有效像素的4k-HDR摄像机。 (6)考古专用服装:包括但不限于帽子、安全头盔、上装、下装、手套、鞋靴,以及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专用服装应样式统一,满足防暑排汗、防寒保暖、防滑防刺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并在帽子、头盔、上装等明显位置有可识别的行业标识和单位标识。 考古作业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牌),工作证(牌)上应注明人员的所在单位、姓名、职务、工种等信息,并附本人照片。 (7)安全保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强光手电筒、文件柜、文物柜(架)、警哨、应急灯、对讲机、灭火器、防毒面罩、防暴头盔、防刺服、防暴钢叉、防暴盾牌、医疗急救药品箱等。 (8)车辆:中标人须配备不少于5辆汽车,并保证不因限行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 (9)其他设备:斗车、小型运输工具、抽水泵、发电机、投影仪及其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的器材设备。 (10)项目现场如需使用大型机械如挖掘机等清理障碍物的,中标人须自行解决。建设单位如配合机械清理建筑渣土,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清理深度按采购人派出的领队或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过渣土厚度,不得破坏文化层。 4、临时建筑设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在项目现场搭建临时性建筑设施或安置带空调的集装箱作为临时库房、办公用房及工作人员住宿用房,并包含项目所需所有人员的水电、日常生活需求及与项目相关的交通需求等,相关费用中标人须自行解决。 (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在项目周边设置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的临时驻地,并包含项目所需所有工作人员用房、水电、日常生活需要及与项目相关的交通需求等,相关费用中标人须自行解决。 5、安全管理要求 (1)考古发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配备必要的安防设备,指定专门的安全员,对参与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向采购人报备人员名单。安全工作要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专人值守、巡逻,直至工作结束。由于空岗、漏岗或值守、巡逻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有重要考古发现的勘探项目参照此项要求执行。 (2)中标人必须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每个发掘项目提供不少于2名夜间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进行夜间巡查,确保文物安全;每个考古勘探或发掘项目必须提供不少于1名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受过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具备相关资质,挂牌上岗。 (3)中标人必须加强文物安全管理,确保考古工地、出土文物和考古资料的安全。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截留、保管和倒卖工地出土的各类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在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协作过程中全权负责所提供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协助采购人做好考古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考古工地采集、出土的文物及标本,由采购人进行清点接收。中标人应派出交通工具和工作人员,积极协助采购人将出土文物及标本运送至工地临时库房及采购人文物仓库,完成文物入库工作。 (6)中标人必须组织及协调现场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证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协作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负责。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制度上墙,人员工作时应配戴安全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如中标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或将地下管网破坏,或引发其他损坏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6、考古资料记录和提交要求: (1)在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协作委托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文物保护要求、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写考古调查协作报告、考古勘探协作报告、考古勘探协作档案资料、考古发掘协作报告、考古发掘协作资料、考古发掘协作照片档案,并协助采购人派出的领队和项目负责人编写考古调查工作报告、考古勘探工作报告、考古调查勘探档案资料、考古发掘工作报告、考古发掘工作资料、考古发掘工作照片档案(A4纸双面彩色胶装印制文本1份及电子资料),并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调查工作日记、勘探工作日记、发掘工作日记、考古图纸等相关田野工作资料原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验收工作。 (2)考古调查协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字:应包括调查时间、人员、地点、面积、地形地貌、地表状况、工作过程、调查结果、主要收获、初步认识、存在问题等和调查工作日记; ②图表:应包括调查项目地理位置图、文物点与建设项目的关系图、试探探孔分布图、遗迹位置图、调查情况表、调查记录表、调查断面观察记录表、采样登记表等《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其他表格; ③照片:应包括项目远景、近景、调查工作照、试探探孔土样照片、遗迹、遗物以及重要文物点的现状、采集的文物标本照片等。 (3)考古勘探协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字:应包括勘探时间、地点、人员、面积、设备、工作过程、勘探结果、主要收获、初步认识、存在问题等; ②图表:应包括勘探项目地理位置图、文物点、勘探工作范围与建设项目的关系图、探孔探沟分布图、探沟平面图及四壁剖面图、遗迹分布图、考古勘探探孔登记表、考古勘探遗迹登记表、考古勘探遗物登记表、采集标本登记表、测绘登记表等《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中规定的其他表格; ③照片:应包括项目全景、勘探工作照片、探孔土样照片、探沟四壁照片、遗迹分布全景、遗迹、遗物以及重要文物点的现状、采集的文物标本照片等。 (4)考古勘探协作档案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字:应包括勘探工作日记等;勘探工作日记应包括项目名称、工作时间、公文编号、概况、人员构成等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日期、天气、用工状况、工作内容、勘探范围草图、重要遗迹示意图、存在问题、初步认识、重要发现、重要文物、安全、记录者、记录时间等每日记录的信息。 ②图表:应包括探沟平面图及四壁剖面图、遗迹平剖面图、勘探遗迹登记表、勘探遗物登记表、采集标本登记表、测绘登记表等等; ③照片档案:应包括调查工作场景、勘探工作场景、项目全景、探孔土样照片、探沟四壁照片、遗迹分布全景、遗迹、遗物,以及重要文物点的现状、采集的文物标本照片等。 (5)考古发掘协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字:应包括发掘时间、地点、人员、面积、设备、工作过程、发掘结果、遗迹描述、主要收获、初步认识、存在问题等; ②图表:应包括考古项目地理位置图、遗址地形地貌图、发掘范围与项目关系图、探方分布图、遗迹总平面图、探方遗迹分布图、探方四壁剖面图、遗迹分布图及考古发掘遗迹登记表、出土器物登记表、采样标本登记表、遗址绘图登记表、遗址测绘登记表、遗址照相摄影登记表等《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其他表格; ③照片:应包括发掘工作场景、项目全景、遗迹分布全景、探方、遗迹、遗物、地层等全景及典型遗存特写,对出土遗物要在摄影棚单独拍照。 (6)发掘日记以探方日记为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名称、工作时间、执照编号、概况、人员构成等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日期、天气、工作人员、工作内容、探方发掘进度、层位关系和遗迹现象的判断、堆积单位和遗迹单位的发掘情况、重要遗迹遗物的示意图、各类记录的完成情况、遗迹小结、记录者、记录时间等每日记录的信息。 (7)考古发掘档案文字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探方发掘记录、遗迹发掘记录; ②遗迹登记表 ③出土器物登记表; ④标本登记表; ⑤采样登记表; ⑥绘图登记表; ⑦测绘登记表; ⑧照相/摄影登记表; ⑨遗迹登记总表; ⑩出土器物总表; ⑪《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表格。 (8)考古图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田野考古制图》要求进行测绘,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发掘区总、平剖面图;探方总平面图、四壁剖面图、各层下开口遗迹平面图;遗迹平剖面图、剖视图等,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规定的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图纸。 (9)考古发掘照片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发掘工作场景、项目全景、遗迹分布全景、遗迹、遗物、地层等全景及典型遗存特写等。 (10)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完成考古调查工作报告、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考古发掘工作报告等资料的编写。 (1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资料的纸质文本1份(A4纸双面胶装印制文本)及电子资料1份(以U盘或移动硬盘为存储介质)。 (四)退出机制 (1)中标人如不服从或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及其分包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破坏或遗失出土文物的,有私自携带、截留和倒卖出土文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因人为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产生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中标人出现严重漏探、刻意隐瞒考古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6)违反考古协作项目廉政协议,且情节较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①未按承诺的工作人员名单(含项目负责人、各层次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开展本项目工作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 ②未达到本用户需求书具体服务要求中的任一项工作要求的; 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中标人三次单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④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报告年度退回率超过10%或退回次数超过10次的。 ⑤违反保密协议及相关规定,擅自对外发布项目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服务项目数量 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服务项目的数量,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单位确定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项目的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的为准。 (六)清表问题 单个服务项目如果需要非硬化的地表(例如杂草灌木等植被覆盖的地表)的清表,由中标人承担所需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 (2)中标人须与派驻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自行承担拟派驻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及相关管理等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