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在2021-2022年两年完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系列研究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废弃矿山治理、未利用地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特许经营等方面的示范点;选择三个以上点位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研究,提出示范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建议;探索基于示范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最优政策组合模式,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设计书及相关成果;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议书。
1.设置至少三个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在全区范围内筛选,选取至少三个废弃矿山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转化生态产品实现、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特许经营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方面的示范点。
2.对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示范点进行具体研究。选择三个以上示范点进行研究,基于生态产品产权机制、交易方式、资金引入方式、生态产品实现模式设计等方面,提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
3.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建议书。梳理绿色金融体系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政策,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依托设计书及相关成果,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的多渠道引资设想,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议书。
合同包1(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同总金额的60%。 2期:支付比例4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
验收要求 |
1期:1.技术履约内容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全套成果,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成果内容。2.商务履约内容为保证成果质量、确保与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规范相一致,需要乙方协助完成的各项事宜;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无息原额退还。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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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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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 |
个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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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需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指示要在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2022年3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设置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专题。2021年至2022年设置了基于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价值核算方法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两个专题,专题研究成果包括全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及翔实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在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具体需求如下: 1. 在全区范围内筛选,选取废弃矿山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转化生态产品实现、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特许经营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方面的至少三个示范点。 2. 选择三个以上示范点进行研究,基于生态产品产权机制、交易方式、资金引入方式、生态产品实现模式设计等方面,提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 3. 梳理绿色金融体系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政策,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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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具体内容 在2021-2022年两年完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系列研究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废弃矿山治理、未利用地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特许经营等方面的示范点;选择三个以上点位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研究,提出示范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建议;探索基于示范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最优政策组合模式,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设计书及相关成果;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议书。 1. 设置至少三个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在全区范围内筛选,选取至少三个废弃矿山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转化生态产品实现、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特许经营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方面的示范点。 2. 对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示范点进行具体研究。选择三个以上示范点进行研究,基于生态产品产权机制、交易方式、资金引入方式、生态产品实现模式设计等方面,提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 3. 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编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建议书。梳理绿色金融体系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政策,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建议。依托设计书及相关成果,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的多渠道引资设想,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示范研究总结报告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议书。 三、其他要求 保障措施应全面、具体,满足项目要求,为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在人员保障方面,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在呼和浩特市驻场,人员不得少于8人,甲方可提供内网数据处理机位1台,完成其余工作的办公场地需由乙方自行解决。 应制定益于本项目在技术、质量、进度、经费或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的措施,并有独到且合理、可行、便于推广的建议与措施。 应有相关工作承诺包括:成果版权承诺、工作期限及后续工作承诺等。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类似领域研究类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管理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级别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成果。 成果提交后质保期一年,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