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备案审查与数据汇交和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建立工作,内容庞大且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部分工作,如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建立专业性强,院内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数据精度、保证成果质量,项目部分工作需要委托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单位协助开展工作。
1、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备案审查与数据汇交。主要从成果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近800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文本、规划说明,有关材料、专题研究报告、承诺事项落实报告等符合成果备案审查要点要求。采用质检软件与人工辅助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近800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检,并逐级汇交到自然资源部。
2、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建立工作。根据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更新结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更新,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跟踪检测、监督评估和优化调整。制定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门槛,提升农产品主产区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建立主体功能区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主体功能区权益与价值评估机制、国家补偿制度、区域协调与市场调控机制,通过政府补偿和市场调控手段,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补偿力度,以便更好地平衡好城乡间、流域上下游间、工业农业间、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权益关系,协调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权益关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园林草分等定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成果,建立与土地价格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配套财政支持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资金测算标准,探索社会性公益金的流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格体系、市场交易体系与政策保障体系,积极培育生态产品生产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层层建立主体功能区到单元的保护利用制度体系,出台主体功能区与区域协同的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机制、法律支撑体系。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和专项规划编制评估与监测)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11月底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同总金额的80%。 2期:支付比例2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成果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满足规划验收合格标准及审批实施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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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 |
个 |
1.00 |
1,504,000.00 |
1,504,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服务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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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最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003号)、《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成果及质量要求 (一)成果要求 1、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备案审查与数据汇交。采用质检软件与人工辅助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近800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检,并逐级汇交到自然资源部。主要从成果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文本、规划说明,有关材料等符合成果备案要求。 (1) 数据库组织结构检查。检查已入库的数据,是否符合数据库建设要求,包括对数据库名称、数据库中图层名称等检查。检查已入库的数据库成果是否包括数据库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是否包括空间要素、非空间要素和元数据等。 (2) 数据库完整性检查。检查入库的矢量数据图层、栅格数据、表格数据、文档成果和元数据资料是否有缺失,确保各类成果数据完全入库。 (3) 相关表格检查。检查已提交数据相关表格,核实是否准确,确保数据的图数一致性。 2、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建立研究工作。根据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更新结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更新研究,提出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和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跟踪监管机制,提出定期开展跟踪检测、监督评估和优化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方式方法,提出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门槛,提升农产品主产区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研究建立主体功能区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方式方法,提出完善配套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建立主体功能区权益与价值评估机制、国家补偿制度、区域协调与市场调控机制,通过政府补偿和市场调控手段,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补偿力度,以便更好地平衡好城乡间、流域上下游间、工业农业间、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权益关系,协调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权益关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思路建议。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园林草分等定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成果,探索研究建立与土地价格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配套财政支持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资金测算标准,探索社会性公益金的流入的方式方法。探索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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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方式方法,提出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格体系、市场交易体系与政策保障体系,积极培育生态产品生产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思路和方法。同时,研究层层建立主体功能区到单元的保护利用制度体系,为出台主体功能区与区域协同的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机制、法律支撑体系提供支撑。 3、为适应国家新的变化和要求,如出现新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和成果。 (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同时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不超限和脱离行业要求。 按照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规划成果数据库规范等要求判断可行性。确保规划成果符合备案审查要求。 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要求提出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思路和方法,为细化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管控要求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研究提出建立主体功能区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的思路和方法。确保成果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可推广应用。 (三)成果提交 2024年11月底前,形成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备案审查意见,采用质检软件与人工辅助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近800余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检,形成数据质量检查意见,完成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质检工作,形成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汇交数据;审核并完成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汇总工作。确保后续可以符合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备案要求。 形成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与保护利用价值补偿调控机制建立研究报告。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更新研究,提出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跟踪检测、监督评估和优化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制定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门槛的思路和方法。确保细化主体功能定位, 分类精准施策。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