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预付款,完成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或“国土调查云”系统填报工作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采购人支付完成工作量的40%;通过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检查后采购人支付剩余的20%。(项目付款依据以下发卫片图斑上报并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②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按皖财购〔2022〕556 号文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长丰县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为2023-2025年度。完成下发卫片图斑上报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未经监管平台通过的,服务期延长至全部通过为止。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若履约情况良好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执行下一年合同签订事宜。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长丰县行政区域全域。2023-2025年度国家下发的自然资源系统卫片(包括土地卫片、矿产卫片等)所有图斑。
三、服务内容
(一)具体需求
按照部卫片图斑“月清、月核、半年分析、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鉴于我县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量大,合法性判定、系统录入、举证等环节技术要求高。根据《安徽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省厅卫片方案(皖自然资规〔2021〕104号)》规定及相关技术服务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卫片执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土地卫片执法项目。长丰县2023-202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需要采购一家供应商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服务范围为长丰县2023-2025年度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合法性判定,提交成果含“三张图”、外业核查、内业系统填报、表格分析、整理卷宗等项。并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自然资源部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后续服务。
1、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
利用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批供地矢量数据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监测图斑进行套合,分析已有批准手续的图斑位置、面积,提高外业准度。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划外业核查路线。
2、外业检查、外业抽查
根据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结果,对乡镇自然资源所举证人员进行培训,对举证未通过的疑似图斑外业实地抽查,举证成果质检,逐图斑记录核查现状,以确定图斑的实际用途,为合法性判定提供事实依据。
3、合法性初步判定及反馈
根据外业核查情况对下发监测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判定,并将判定结果进行反馈,同时补充提供资料:批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矢量数据、立项文件、验收数据等。
4、内业矢量数据补充套合
根据补充提供的资料,结合初步套合结果进行图斑拆分,确认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部分,筛选疑似违法图斑及拆分后疑似有违法部分的图斑。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划二次外业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核查路线。
5、二次外业核查
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培训乡镇自然资源所技术人员进行测量违法用地范围,将测量成果转换为矢量数据以确定疑似违法用地位置、面积。乡镇自然资源所利用自然资源部APP对图斑补充举证,对二次外业核查成果质检。
6、套合图件制作及图斑卷宗制作
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将建设用地批供地信息、临时用地范围、设施农用地范围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将套合合法建设用地、合法临时用地、合法设施农用地范围、实测违法范围内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面积、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信息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制作图斑卷宗。
7、系统填报
在完成实地核查后,培训乡镇自然资源所进行系统填报,对填报结果进行质检,并根据市级、省级核查反馈结果及时进行系统修改填报。
8、违法整改图斑数据制作、违法行为系统填报
根据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将查处卷宗内必要构件进行复印整理,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完善手续的实际情况,按照合法图斑的要求完善图斑套合工作,并制作相关图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的实际情况,培训乡镇自然资源所拍摄整改后现场举证照片,并制作整改前后对比图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最终完成违法行为系统填报内容。
9、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填报
完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修正、审核、上报、管理。
10、上级部门核查意见修改
对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自然资源部审核内业审核、外业抽查进行对接,对内业审核意见修改,配套车辆陪同各上级单位进行外业核查。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免费提供准备土地矿产卫片和例行督察等相关的销号材料,同时在后期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自然资源部核查阶段,完成现场核查、业内套合、配合整改等服务。
(二)成果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皖卫片组〔2022〕1号)等文件。
(三)主要成果及提交时间
1、文字成果
(1)卫片图斑核查情况明细表;
(2)各乡镇图斑报批套合图;
(3)卫片卷宗(封面、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合法性批准文件、供地文件、用地合同,举证照片等);
(4)举证现场套合;
(5)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或“国土调查云”系统填报。
2、提交时间
每次收到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卫片执法数据后,结合县局的矢量数据库,利用《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分析及自动化处理系统》,在当天提交所有图斑的套合结果。
(四)质量要求:满足市级审核、省级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及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抽查。
(五)成果要求:项目经省级审核通过并提交成果文件。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规定及时联系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备案事宜。
2、成交供应商须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项负责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参与磋商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参与项目对接、现场踏勘、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整合、沟通等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3、由于举证图斑数量大,项目成交履约后,成交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3人在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驻点,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特殊时期,任务重,需加派人员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人员配备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需车辆等设备以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其中工作车辆不少于2辆。
注:除评分办法中的初审表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以及技术资信分中要求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的证书。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及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及设备配备承诺函”为准。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元/个·年)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280 元/个·年,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应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各种风险进行合理报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4 万元/三年(其中:28 万元/每年)。2023年度卫片图斑数量预估 1000 个,2023-2025年度实际图斑个数以自然资源部实际下发图斑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据实计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