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与说明
为了缓解环卫作业人员紧张问题,确保干路作业质量,同时也便于有效管理,更好地巩固我区近几年取得的干路保洁成果,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实效,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优秀专业服务供应商,对下述区域展开为期 8 个月的干路综合作业服务。
此次干路综合作业委托是将干路人工清扫、人工保洁、垃圾不落地、非法小广告清除、地下通道保洁及秩序维护、沿街城市家具(便道护栏、隔离桩、标识标牌等)擦拭、非机动车码放等进行集约打包对外委托。其中,人工保洁和垃圾不落地作业应 15 分钟巡回一遍,延时作业统一至 23 时,城市家具擦拭在确保洁净的前提下,每月不应少于 1 遍,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应随时码放整齐。
清扫面积指人工对便道及机非隔离线以里(或路牙下 2 米)、过街天桥等区域进行清扫作业的面积。
保洁面积则指人工对大街“墙根到墙根”间涉及的道路、绿地、隔离带等进行捡拾保洁的面积。
1、环卫中心一所管辖责任区域,包含 58 条大街和 1 座立交桥。具体作业范围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责任所队 |
大街名称 |
清扫面积 (平方米) |
保洁面积 (平方米) |
道路长度 (米) |
是否垃圾不落地 |
是否延时 |
58 条大街 |
|||||||
1 |
一所 |
东交民巷 |
16022.4 |
23507 |
1500 |
是 |
|
2 |
一所 |
台基厂大街 |
10612.4 |
18619.3 |
740 |
|
|
3 |
一所 |
正义路 |
26948.7 |
36351.6 |
740 |
|
|
4 |
一所 |
大华路 |
7010.9 |
12833.2 |
640 |
是 |
|
5 |
一所 |
东单公园北路 |
1706.4 |
3034.5 |
130 |
|
|
6 |
一所 |
新大路 |
1740 |
2469.9 |
185 |
|
|
7 |
一所 |
兴华路 |
1231.7 |
1660.5 |
160 |
|
|
8 |
一所 |
台基厂头条 |
2675.9 |
3474.8 |
365 |
|
|
9 |
一所 |
台基厂二条 |
2516.9 |
3274.8 |
365 |
|
|
10 |
一所 |
台基厂三条 |
1312.2 |
2558.7 |
177 |
|
|
11 |
一所 |
王府井大街(北段) |
11222.6 |
21026.4 |
600 |
是 |
|
12 |
一所 |
东单三条东段 |
2932.6 |
7643.3 |
335 |
|
|
13 |
一所 |
灯市口大街 |
10760.9 |
19251.3 |
530 |
|
|
14 |
一所 |
东华门大街 |
6993.6 |
14313.4 |
435 |
是 |
|
15 |
一所 |
东四西大街 |
10465.7 |
31585.4 |
540 |
是 |
|
16 |
一所 |
晨光街 |
5644.1 |
7883.5 |
600 |
|
|
17 |
一所 |
东皇城根南街 |
9212.9 |
13241.3 |
980 |
是 |
|
18 |
一所 |
北河沿大街 |
23198.7 |
51662.3 |
2000 |
是 |
|
19 |
一所 |
南池子大街 |
8319.2 |
13121 |
770 |
是 |
|
20 |
一所 |
北池子大街 |
14282.5 |
19246.3 |
890 |
是 |
|
21 |
一所 |
五四大街 |
11993.2 |
25967.3 |
755 |
是 |
|
22 |
一所 |
景山前街 |
9221 |
13807.8 |
265 |
是 |
|
23 |
一所 |
东皇城根北街 |
8117.3 |
13112.2 |
990 |
是 |
|
24 |
一所 |
景山东街 |
5635.1 |
10296.3 |
540 |
是 |
|
25 |
一所 |
景山后街 |
6301.2 |
8727.2 |
240 |
是 |
|
26 |
一所 |
美术馆东街 |
4776.4 |
9988.2 |
325 |
是 |
|
27 |
一所 |
美术馆后街 |
13640.3 |
25918.1 |
790 |
是 |
|
28 |
一所 |
南裱褙胡同 |
4686 |
9094.2 |
338 |
|
|
29 |
一所 |
邮通街 |
2246.9 |
6997.9 |
310 |
|
|
30 |
一所 |
大羊毛胡同 |
4117 |
7226.7 |
330 |
|
|
31 |
一所 |
崇文门内大街 |
14596.7 |
36968.3 |
710 |
是 |
|
32 |
一所 |
北京站西街 |
13321 |
40316.1 |
920 |
是 |
|
33 |
一所 |
北京站东街 |
13077.3 |
36010.9 |
730 |
是 |
|
34 |
一所 |
东单北大街 |
13086.6 |
30477.8 |
770 |
是 |
是 |
35 |
一所 |
金宝街 |
26324.8 |
59316.5 |
1410 |
是 |
|
36 |
一所 |
丽亭饭店东侧路 |
1801.7 |
3569.6 |
150 |
|
|
37 |
一所 |
建国门南大街 (北段) |
11512.8 |
15201.1 |
660 |
|
|
38 |
一所 |
建国门北大街 |
22738.8 |
29714.4 |
760 |
|
|
39 |
一所 |
东交民巷 31 号东侧路 |
1150.3 |
1150.3 |
218 |
|
|
40 |
一所 |
麻线胡同 |
1346 |
6481.6 |
264 |
|
|
41 |
一所 |
八宝楼胡同 |
1964.5 |
3807.7 |
161 |
|
|
42 |
一所 |
朝阳门内大街 |
33570.4 |
84449.9 |
1360 |
是 |
|
43 |
一所 |
朝阳门南小街 |
30653.7 |
68157.1 |
1700 |
是 |
是 |
44 |
一所 |
朝阳门北小街 |
11299.9 |
26983.6 |
970 |
是 |
|
45 |
一所 |
东四南大街 |
15224.2 |
26531.6 |
940 |
是 |
是 |
46 |
一所 |
东四北大街(北段) |
13535.9 |
22924.6 |
800 |
是 |
是 |
47 |
一所 |
东四十条 |
31053.4 |
75147.3 |
1360 |
是 |
|
48 |
一所 |
地安门东大街 |
16219.4 |
45789.1 |
1040 |
是 |
|
49 |
一所 |
东门仓胡同 |
6180 |
14236.1 |
450 |
是 |
|
50 |
一所 |
南门仓胡同 |
1747.4 |
4033.7 |
140 |
|
|
51 |
一所 |
仓南胡同 |
1847.7 |
3311.9 |
156 |
|
|
52 |
一所 |
豆瓣胡同 |
5503.7 |
15000.1 |
520 |
|
|
53 |
一所 |
工体北路 |
27979.1 |
56161.3 |
740 |
是 |
|
54 |
一所 |
王家园胡同 |
3580.6 |
6101.9 |
250 |
|
|
55 |
一所 |
东中街 |
20925.1 |
34800.6 |
1300 |
|
|
56 |
一所 |
新中街 |
8693.5 |
16322.3 |
540 |
|
|
57 |
一所 |
东直门南小街 |
11678.2 |
26887.2 |
770 |
是 |
|
58 |
一所 |
交道口南大街 |
11657.4 |
27193.8 |
800 |
是 |
|
1 座立交桥 |
|||||||
1 |
一所 |
建国门桥 |
11412.6 |
20820.5 |
700 |
|
|
|
|
小计 |
629227.4 |
1275761.3 |
38854 |
32 条 |
4 条 |
(2)地下通道保洁作业明细:
序号 |
责任所队 |
通道名称 |
穿越道路 |
1 |
一所 |
朝阳门内大街通道 |
朝阳门内大街 |
2 |
一所 |
崇文门内通道 |
崇文门内大街 |
3 |
一所 |
站东街地下人行通道 |
北京站东街 |
4 |
一所 |
保利大厦通道 |
工体北路 |
1.干路人工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马路便道、树坑、路牙、路面、巷口、电汽车站、中心隔离带、雨水口、过街天桥、绿地。
2.不得擅自离开清扫保洁岗位,不得随意甩段。
3.干路清扫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4.干路清扫:每日 6:30(冬季 7:00)之前完成上表中清扫面积的清扫作业,6:30(冬季 7:00)之后禁止使用大扫帚(特殊情况除外)。
5.干路保洁:每日 6:30(冬季 7:00)至当日工作结束时间进行保洁作业,保洁面积及作业内容见上表。
6.在所管辖干路内,果皮、纸屑、烟蒂等其它污物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 2 处;砖头、石块等杂物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 1 处;树坑、边沟无污物。污物滞留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每千平方米内不得有污水积存。
7.道路路面出现遗洒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8.清扫垃圾应及时运走,不得扫入或倾倒到雨水口、绿地内;不得焚烧垃圾、树叶; 做到垃圾不露天堆放在道路两侧。
9.果皮箱要摆放整齐,做到箱容整洁,每天需擦拭果皮箱并及时清掏,箱内污物不得存留过半,保持箱体地面周围整洁。
10.对于路牙、路面的大块污物,如树枝、石块等要及时拣拾、处理。
11.出班前要检查三轮车的使用情况,收车后要及时倾倒车内垃圾,不得存留。保持车容整洁。
12.雨水口无污物、污垢等杂物,冬季无结冰。夏季雨中要及时清理雨水口污物,避免雨水口表面堵塞造成流水不畅;雨后及时清扫雨水,干路不得积存雨水;夜间下雨,主要街道和路口在早 6:30 以前将雨水及污物清理干净;白天降雨,雨后 1 小时内将雨水及污物清理干净。
13.秋季及时清扫落叶,做到随落随扫,清运及时。
14.冬季雪中、雪后及时融雪,及时清除道路积雪,不得堆放在树坑、绿地内。冬季路面结冰应及时施洒融雪剂,及时清理。
15.路段交接处要压茬作业,无漏扫、漏保等。
(二)绿地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1.绿地保洁时间同干路保洁同步。
2.保持绿地内的整洁干净,做到绿地内无纸屑、塑料袋、废弃物等污物。
3.绿地内白色污染物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 1 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4.清理出的污物及时运走,不得堆积在马路上,不得焚烧。
5.在清理绿地内污物的同时,要注意对绿地植物的保护。
(三)过街天桥作业质量标准:
1.过街天桥作业时间与干路清扫和保洁同步。
2.人行过街天桥清扫工作在每日 6 时以前完成,清扫工作完成后继续保洁 。
3.人行过街桥桥面、桥下、台阶无垃圾、渣土;每百平方米内纸屑、烟蒂、痰迹等其它污物不得超过 2 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4.雨后及时清除桥面、台阶积水;雪中、雪后及时清扫桥面、台阶积雪。不得将雪抛到机动车道上。
(四)垃圾不落地作业质量标准:
1.保洁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按照指定保洁路线及段路,负责对大街暴露垃圾进行收集及巡回保洁,主要大街暴露垃圾暴露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2.保洁人员按照既定巡视路线驾驶电动车匀速行驶,车速保持在每 15-20 分钟巡视所负责路段一次,巡视期间随时关注大街暴露垃圾。
3.垃圾不落地作业时间与干路保洁同步。
4.当班人员只清运生活垃圾,禁止收运非生活垃圾(如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下水管道淤泥、烟道油垢等)。
5.当班人员在巡视中发现随机出现的小堆暴露垃圾,将车辆安全停稳在暴露垃圾附近,将车辆车箱上盖打开,将袋装暴露垃圾提如箱内,如小堆地搓垃圾,使用随车工具收运至箱内,并对收运后的站底进行清扫,收运结束后将车辆车箱上盖盖好,继续进行巡回保洁。
6.当班人员在巡视中发现无法处理的大堆暴露垃圾遗撒,先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由主管领导统筹安排,在此期间,按照工作程序对大堆垃圾进行收运,直至车辆装满后到指定地点卸土,卸土后及时返回暴露地点,直至大堆暴露垃圾收运结束后对站底进行清扫,收运结束后将车辆车箱上盖盖好,继续进行巡回保洁。
(五)非法小广告清除作业质量标准:
1.按照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清除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的地面、临街建筑物表面、构筑物表面、过街天桥、道路上的树木、公共服务设施(电线杆、报刊亭、公交站牌、变电箱等)可视范围内的非法张贴的宣传品、广告。
2.非法小广告清除作业时间与干路保洁同步。
3.在工作时间内,保洁范围内非法张贴的宣传品、广告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如市区级规定的作业时间、广告停留时间变更,则重新制定。
4.使用冲刷车清除作业时,冲刷车应靠路牙 20 公分距离处找准停车位置,同时开启双闪警示灯和黄色警示灯,作业时要在作业区周边摆放反光信号锥筒明示作业区域;高压水枪距清除物距离 15-20 公分,清刷平面时,枪口与平面保持 45 度角。
5.清除作业时,要尽量减少对交通影响,及时疏导行人,除非法张贴的宣传品、广告外,旋转枪头禁止指向任何物体。
6.清除过街天桥上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作业时,桥面、台阶不得积水。
7.清除作业完毕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应干净整洁,不留花斑,不留死角,及时清除落地纸屑,保持地面整洁。冬季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作业完成后,桥面台阶地面不得结冰。
8.对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公共区域进行清除作业时,要在作业区周边放置反光信号锥筒明示作业区域,方可进行清除作业。
9.清除纸质张贴(包括不干胶、双面胶、胶水)非法小广告时,应使用除胶剂或清水将其闷透,然后用扁铲清除,或用高压水枪清除(冬季作业除外),不得使用涂料覆盖。
10.清除手写、喷涂、油漆非法小广告时,应使用清洗剂或涂料。在使用清洗剂清除非法小广告后应将物体表面擦拭干净,不留有痕迹;使用涂料对小广告进行覆盖清除时,涂料颜色应与物体表面颜色相近,覆盖严密。
11.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时,要注意被张贴的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材质,严禁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表面。遇古建筑上非法小广告,应先请示环卫中心,不得损坏古建筑。
12.清除喷涂型非法宣传品、广告时清除后,必须恢复原貌,清除区域应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一致。
13.严禁用液体清除变电柜、变压器等带电危险物上的非法宣传品、广告。
14.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重大活动临时性保障任务清除作业。接到临时性清除作业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作业,并按质量完成。
(六)沿街城市家具擦拭作业质量标准:
1.城市家具包括:交通标志牌、路名牌、隔离桩、自行车支架、电话亭、变电箱、座椅、邮筒、公交站台、公交站牌、路侧护栏等。
2.城市家具擦拭作业采取循环作业方式,每个月对辖区内的设施擦洗一遍。
3.作业人员在工作时应着工作服,着装统一、佩带胸卡、将胸卡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文明礼貌、服务用语规范;积极配合各级单位检查监督。
4.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规定路段进行作业,不脱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扎堆聊天、玩手机、睡觉、玩牌等)。
5.人工及保洁车辆车容整洁,文明礼貌作业,作业后要确保设施及设施周边干净整洁。
6.各单位业务检查及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按照相关业务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全面细致到位,检查记录填写真实、完整。
7.作业时先清除表面灰尘及污垢,然后再用弱洗涤剂来洗或有机溶剂擦洗。
8.不锈钢类设施表面的油脂、污染,用柔软的布擦干净,以后用中性洗涤剂或用专用洗涤剂清洗。延长不锈钢的使用寿命,保持其洁净。
9.注意不要用粗糙和尖锐的物料去擦洗设施表面,避免表面划伤现象,要用不易脱落的布料去擦洗,砂钢和拉丝表面,要顺着纹路去擦洗。
10.避免使用含漂白成分以及研磨剂的洗涤液、钢丝球、等,作业时避免磕碰,为避免残余洗涤液,腐蚀不锈钢表面,洗涤结束时要用洁净水冲洗表面。
11.擦拭清洗后不损坏设施整体外观,无污迹、无乱写乱画、漆皮脱落、无蛛网、地面无污水、污渍及残留污垢。
12.做好作业安全防护,作业时应保证行人的通行条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七)非机动车码放作业质量标准:
1.将作业区域内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码放整齐。
2.自行车码放作业与干路保洁同步。
(八)地下通道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1.地下通道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采取分区管理模式,实行白天清洗、巡回保洁的环境卫生作业方式。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五环路(含)以内区域的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污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2.地下通道的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清除作业质量按照《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清除作业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京政管字〔2002〕326 号)的有关清除作业标准执行。
3.作业人员应统一穿着环境卫生作业防护服,配装反光背心,佩戴工作牌。
4.地下通道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维护作业标准:
地下通道保洁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作业顺序。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条件。
(1)外立面和通道口上的污渍、粘结物应每天使用铲刀和除胶剂彻底清除,每天对整体外立面采用全能清洁剂进行擦拭。平时巡回保洁,做到外立面整体干净, 通道口基本见本色。
(2)通道内立面每周采用可伸缩杆装毛头和全能清洁剂进行由上而下的擦拭, 利用刮板将立面刮净。平时巡回保洁,内立面基本呈现原色。
(3)台阶每周采用阶梯清洗机对台阶进行彻底清洗,对边角地采用人工清洗, 清除积存的污渍、口腔糖、粘结物等,利用吸尘机进行洗尘、吸水。平时巡回保洁,保持台阶干净。
(4)根据通道顶面材料,通道顶面应每周清扫一次,可采用可伸缩杆装毛头沾全能清洁剂稀释液或其他方式对顶面清洁,顶面与立面连接处利用软毛刷、防静电毛巾擦拭。做到顶面无塔灰。
(5)通道内果皮箱应每日保洁。保持箱内不满不冒,垃圾不超过容积 2/3,做到外观干净无污迹。
(6)通道地面每周使用洗地机、吸水机、吹干机、拖布车对通道地面彻底清洗, 每日人工拖擦,做到地面光亮、洁净。
5.地下通道作业时应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清除后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干净整洁,并及时清理落地纸屑等废弃物。
6.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时,要注意被张贴的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材质,严禁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表面。
7.维护通道内公共秩序及照明设施。
8.认真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接到临时性作业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作业。
9.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地下通道的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应达到《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