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完成固阳县城乡建设用地2023年度第二期增减挂钩项目区方案等事项
合同包1(固阳县城乡建设用地2023年度第二期增减挂钩项目服务)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起120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分批次付款,具体付款期次及比例按照合同中约定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特别提示1: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单价)以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需求明细表,任意一项超出最高限价的,否决其竞标;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需在系统中上传完整的按照附件格式进行报价的附件,不上传或者上传不完整(无法确认各项分项报价是否超过分项最高限价,视为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竞标处理,因此造成废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提示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特别提示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特别提示4:由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与验收》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具体签订合同以采购人提供为准。特别提示5: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制作响应文件时请到自治区采购网首页自行学习操作方法(网站上有操作视频),如遇问题无法解决可直接联系软件公司咨询,包头技术支持0472-5228689,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技术支持:0 471-4192304,内蒙古自治区金财公司技术支持400-0471-010。特别提示6: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为系统模板,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无法准确描述,部分内容只可填空,不可更改。所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适用之处,敬请见谅。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提示7: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需开标时远程解锁、确认。各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脑可正常登陆、解密及签章。本项目设置解密、签章、确认时间及最后报价均为30分钟,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签章、确认、报价,造成废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提示8:关于标书的说明:供应商中标后,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后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4份(用于备案存档)。纸质响应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内容必须完整)、装订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纸质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项:纸质响应文件要以胶装形式牢固装订。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响应文件不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最后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装订到响应文件最后。特别提示9: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现场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固阳县城乡建设用地2023年度第二期增减挂钩项目服务 |
项 |
1.00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背景 固阳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严格摸查县域内无主矿山与废弃工矿,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激活土地资源资产价值。我县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2〕5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综合整治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57号)和《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废弃工矿用地面积较大,浪费土地资源的情况,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为有效促进耕地保护目标实现,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目前我县建设发展的需求,在符合在编的《固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编制了《固阳县城乡建设用地2023年度第二期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 二、编制目标 项目区实施编制主要目的是以规划统筹和实现我县乡村振兴、解决我县在经济建设发展中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19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2〕18号)文件精神,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以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为根本目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通过对废弃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并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 三、工作依据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5、《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发〔2021〕178号); 6、《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 7、《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2〕51号); 8、《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2〕18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19〕519号); 10、《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细则(试行)》(内自然资字〔2022〕354号); 11、《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综合整治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57号); 12、《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58号); 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 四、成果 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19〕519号)的成果,包括: 1. 文本成果 2. 矢量数据 3. 图件成果 4.附件成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