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新建白音华大道工程,全长4715米,红线宽40m。西起经五路,东止经九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照明等工程。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新建纬一路工程,全长4370米,红线宽20m。西起经五路,东止经九路。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照明等工程。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新建经六路工程,全长1861米,红线宽40m。北起207国道,南止白音华大道。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照明等工程。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新建经八路工程,总长1235米,红线宽14m。北起纬一路,南止白音华大道。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工程及照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展示中心,主体建筑为3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巴拉嘎尔高勒产业园污水厂项目,规模为近期6000t/d,远期9000t/d。
招标范围: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新建白音华大道工程等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采购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合同条款、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答疑和澄清,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谈判和签订等。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法定职责。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概算、招标控制价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3)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法定职责。
服务期:2023年5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具体工期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1(工程咨询服务)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2023年5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具体工期合同中约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预付30% 2期:支付比例40%,服务过程达到70%付款40% 3期:支付比例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30% |
验收要求 |
1期:1次验收2023年10月1日,具体以采购方的要求为准 2期:2次验收2024年10月1日,具体以采购方的要求为准 3期:3次验收2025年11月1日,具体以采购方的要求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明确各自的分工。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除了牵头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不要求有监理资质。(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4)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工程咨询服务 |
批 |
1.00 |
9,980,000.00 |
9,98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工程咨询服务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附件信息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技术要求C:工程监理
1.监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1.1.监理内容包括:①投资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应按相关规定审查工程变更和索赔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②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应检查分阶段进度计划执行情况,通过监理例会等形式协调施工进度问题。③质量安全控制,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管理机构,并应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及分包单位资质条件,并应在相应报审文件中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并应核查主要施工机械的准用验收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实施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并应在相应报验文件中签署验收意见。④保密控制。⑤廉洁控制。⑥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⑦信息与合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并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监理文件资料建档和归档。⑧协调各方关系。
1.2工作要求: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其他参建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其他参建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其他参建方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其他参建方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其他参建方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参建方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其他参建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及时、准确完整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及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成册,形成监理档案。
23)监理工作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3履行职责
1)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其他参建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受托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受托人应协助委托人协商解决。
2)当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时,受托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受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4)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受托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5)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发现其他参建方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其他参建方予以调换。
技术要求D:造价咨询
1.造价咨询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1.1造价咨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审查施工图预算;②审查变更签证价款;③审查工程进度款;④审查工程索赔;⑤梳理核实竣工结算;⑥协助编制竣工决算。
1.2工作要求
1)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2)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3)受托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4)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造价咨询有关规范要求,不漏项、不错项,工程量计算准确,套用定额适当,费用组成合理。
5)受托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受托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6)受托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7)受托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8)受托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1.2 履行职责:
1)受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2)受托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造价咨询工作需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到计算方法正确、数据取值合理,依据来源可靠。
技术要求E:招标采购咨询
招标采购咨询包括:编制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合同条款、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答疑和澄清,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谈判和签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