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护能力一体化项目(疫源疫病主动监测辅助服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3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果投标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六)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七)除采购人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本项目。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要求相应赔偿。
采购包1(2023年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护能力一体化项目(疫源疫病主动监测辅助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一)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未收到或中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料不合格或财政资金未到位除外)。
2期:支付比例70%,(二)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70%的尾款。 (三)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须以采购人确认的名称及方式为准); 4.验收资料(第一笔款项无需提供)。 (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一)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进行台账管理,采购人将根据进度要求和成果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修改,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验收工作。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中标供应商提交验收报告后,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直到验收通过为止。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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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监测辅助服务 |
项 |
1.00 |
1,230,000.00 |
1,2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监测辅助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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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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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内容 (一)鸟类疫病监测 1.广东省位于东北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上,是我国重要的候鸟中转站、歇脚点和加油站,更是东亚地区越冬水鸟重要的迁徙区域。广东省的鸟类疫病监测以途经广东省的2条迁徙通道为主,重视沿河湿地区域,主要覆盖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惠州、深圳、东莞、广州、中山、珠海、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14个沿海城市,以雁鸭类、鸻鹬类、鸥类监测为主;而途经粤北山区森林和农田的候鸟主要有鹀类、鹟类、鸲类等。本次监测主要在根据物种的栖息地类型、活动 范围、生态习性,结合广东省地理区系和实际情况,选取不少于10个重要鸟类栖息地作为重点监测样点,每个样点采用随机设置约5条样线,共约50条样线,每条样线长度约2 km,单侧宽度在25–30 m,在本年度春秋季各监测一次。 2.本项目调查须记录发现鸟类的名称、数量、样品类型、日期、健康状况、年龄、性别、采样地点、检测结果等信息,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轨迹。将雁鸭类、鸻鹬类等候鸟作为主要采样物种,每条样线采集约50个样品,同时在每个样点周边以救护鸟类以及人工繁育鸟类、散养禽类等哨兵动物作为辅助采样物种,每个样点各选取辅助采样样品约100份。 3.检测所采集的样品中是否携带禽流感和新城疫病毒。样品采集到达实验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趋势监测预警,并将初检报告并立即上报。若发现可疑阳性样品则立即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复检,在后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诊,同时按要求做好样品备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信息上报采购人。 (二)兽类疫病监测 1.广东是我国野猪的集中分布区之一,尤其在粤西、粤北地区分布较多,因此,广东省内的非洲猪瘟监测以粤西、粤北地区等疾病分布较多的区域为主,珠三角和粤东为辅,本次监测主要选取粤西片区、粤北片区不少于4个市县作为重点监测样点,以当地猎捕野猪血液、口鼻拭子、组织样品、体外寄生虫等样品为主,收集野猪样品。采样时间为春秋两季,同时沿当地的野猪监测样线收集野猪粪便样品。样品采集到达实验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趋势监测预警,并将初检报告并立即上报。若发现可疑阳性样品则立即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复检,在后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诊,同时按要求做好样品备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信息上报采购人。 2.小反刍兽疫病监测主要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野生小反刍兽类为主,本次监测主要选取粤西片区、粤北片区不少于4个市县,粤东片区3个城市作为重点监测样点,每个样点采集野生水鹿、麂等小反刍兽的粪便、分泌物等样品约10个,监测时间在全年内完成。样品采集到达实验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趋势监测预警,并将初检报告并立即上报。若发现可疑小反刍兽疫阳性样品则立即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复检,在后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诊,同时按要求做好样品备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信息上报采购人。 (三)冠状病毒病 将上述鸟类疫病和兽类疫病主动监测中采集的疫源物种和样品作为冠状病毒的主要检测对象。各样点采集抽取约50个粪便或血清样品作冠状病毒检测,在样品到达实验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趋势监测预警。若发现可疑阳性样品则立即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复检,在后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诊,同时按要求做好样品备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信息上报采购人。 (四)数据上报和信息反馈 所有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信息要通过采购人指定的系统上报给采购人。样品采集在样品交接当天将采样信息上报;检测后应将初步检测结果和检测分析报告(包括确诊结果、预警分析、防控建议等)于完成检测的当日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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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要求 (一)完成共计5000份的禽流感等病原检测(荧光定量pcr法),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车辆配合对鸟类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病等进行调查,范围约20个地区;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配合采购人指导约50个监测站点日常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补充完善相关监测调查样线,预计每个点须调查指导1-2天。 (三)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拟派服务人员能够参与野外工作。中标供应商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为其参与野外工作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抗原检测、车辆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五)样品的运输和保存:中标供应商负责每次检测样品的运送,保证运送安全;样品预处理(制样)应避免交叉污染;样品的保存应符合要求,确保样品的原始特性,未受污染、变质或混淆。 (六)检测结果反映对送检样品的真实评价。中标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测数据和结论带来不良影响的,中标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于本年度11月份完成检测,12月初将验收报告初稿交付采购人进行审核。 (八)根据本项目服务需要,能够在需要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相关的设备仪器,并拟派有服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协调相关的工作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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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果要求 (一)完成10个样点约50条样线的鸟类疫病监测、7个兽类疫病监测市县样点的小反刍兽疫疫病等监测。 (二)协助采购人完成约5000份样品的采集、处理及检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4000个鸟类疫病监测样品、900个兽类疫病检测样品、100个小反刍兽疫疫病检测样品、监测站点的鸟兽疫病监测样品以及500个冠状病毒检测样品,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检测需要进行调整。 (三)协助采购人完成对广东省约50个监测站点每个站点的指导1次,并协助采购人补充完善各监测站监测巡护路线。 (四)每半年根据采样记录表完成1次采集样品检测结果报告。 (五)本项目最终须完成1份《2023年广东省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预警验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执行情况(研究方法与工作过程、技术路线);3.项目结果(样品采采集情况、检测分析结果);4.主要研究成果;5.合同指标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打印一式五份交付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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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密及知识产权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时限提交成果,并对所提交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本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后,本项目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介质公开、传输、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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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附件:采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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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