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采购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投标人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采购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
3.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属性:服务类,品目类别: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包1(2023年政务服务建设和业务监督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采购包1(2023年度政务服务建设和业务监督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为期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按规定申请款项支付手续,待支付手续批复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向承接单位支付70%合同款。
2期:支付比例30%,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项目验收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向承接单位支付余下30%合同款。 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在规定 的付款时间内向相关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手续,最终的款项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下达资金的时间为准,由此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免责。 |
验收要求 |
1期:在承接单位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后,需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方可视为完成项目。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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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3年度政务服务建设和业务监督项目 |
项 |
1.00 |
900,000.00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度政务服务建设和业务监督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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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条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业务案件受理材料同步扫描上传电子文档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事项清单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特开展政务服务建设和业务监督项目。 第二条 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 第三条 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为期一年。 第四条 项目工作内容 (一)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部署,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政务服务事项有关信息的录入和动态调整,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有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中介服务事项信息的录入和动态调整,及时对外发布。 (二)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各类业务案件进行统计分析,跟踪和督办即将超期案件,提供全年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内容包括:规划资源各类事项,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事项的办理情况、超期情况;合并办理、并联办理、联合验收等案件办理情况。 (三)负责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驻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收件材料电子化扫描工作,按要求100%完成业务案件收件材料电子化扫描及规范化处理。 (四)按照全市规划资源领域业务跨域通办、全城通办、即办的要求,完成业务案件的快速流转、交换及抄送。 (五)协助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驻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窗口业务咨询、指导等工作,主动引导并协助企业群众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 (六)根据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开展系统办件数据报送、差评工单核查整改、办件评价指标监控以及“好差评”数据分析等工作。 (七)定期定量抽取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各部门的业务案卷,参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度业务案卷抽查工作标准,对纸质案卷及对应业务系统上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列出存在问题并形成抽检报告。完善对全局业务办理的监督,全面改善业务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付款方式说明 (一)本项目合同总额分2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按规定申请款项支付手续,待支付手续批复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向承接单位支付70%合同款。 2.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项目验收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向承接单位支付余下30%合同款。 (二)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相关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手续,最终的款项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下达资金的时间为准,由此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免责。 第六条技术服务要求 (一)为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方便进行即时的沟通、审查、应急需求,承接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小组,包含1名固定的管理人员和至少3名项目专职人员分别对应不同项目内容提供驻场服务,对于部分紧急工作应当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的要求及时响应,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有序实施。 (二)项目人员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至少1名具有专题性业务统计报告编写经验。原则上承接单位所提供的上述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提出申请说明,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更换后的相关人员必须同等或优于原人员的条件。在服务期内,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发现承接单位所派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有权要求承接单位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接单位的违约责任。 (三)在承接单位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后,需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方可视为完成项目。 (四)承接单位未按时响应或未能按承诺要求完成项目工作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承接单位必须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的要求,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如造成重大影响的(如造成信访问题、造成负面新闻效果、泄露保密事项、错漏业务件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接单位应每宗支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合同价的1-5%的违约金。 (五)承接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外包、分包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采购预算20%的违约金。 (六)项目实施必须在广州市的固定办公场地进行,需遵守合同保密条款的要求。本项目成果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独有。承接单位对相关工作资料和项目成果有保密义务,未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复制。成果经过批准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宣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