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以下简称“伊旗”)煤矿资源丰富,是神府—东胜煤田的精煤生产基地之一,是国家能源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是我国第三大产煤县,现有73座现代化煤矿,单井平均规模达290万吨,年产销量稳定在2.1亿吨。长期的煤炭开采对伊金霍洛旗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伊旗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伊旗生态环境质量,开展了伊旗煤矿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伊金霍洛旗位于国家“两屏三带”安全格局的关键地带,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提高伊旗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利用伊旗境内水资源,加快推进伊旗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伊旗地表生态环境开展评估,并开展矿区地下水利用调查和保护方案制订,掌握伊旗生态环境修复效果,非常必要。
合同包1(伊金霍洛旗矿区地下水保护及区域地表生态评估)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工作并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伊金霍洛旗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正式签订后10日内支付50% 2期:支付比例50%,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50% |
验收要求 |
1期:一次性验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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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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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伊金霍洛旗矿区地下水保护及区域地表生态评估 |
项 |
1.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伊金霍洛旗矿区地下水保护及区域地表生态评估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预期成果: (1) 《伊金霍洛旗矿区及周边区域地表生态评估专题报告》(终稿)及审查意见; (2) 《伊金霍洛旗矿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方案专题报告》(终稿)及审查意见。 |
★ |
2 |
成果技术及深度要求: (1) 伊金霍洛旗地表生态演化评估:根据相关规划、导则及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现场监测、遥感解译、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伊金霍洛旗各矿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近30年土地覆被历史演变趋势分析,研究分析矿山企业开采前后的植被盖度的变化规律,分析矿山开采对区域植被的影响程度,编制完成伊金霍洛旗矿区及周边区域地表生态评估专题报告。 (2) 矿区地下水利用调查和保护方案制订:从各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含(隔)水层关系,实测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各含水层充水强度、水资源保护目标层(体)确定、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确定、适用保水采煤技术和地下水水位监测等方面,完成伊金霍洛旗矿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方案专题报告和矿山企业地下水保护要点。 |
★ |
3 |
工作要求: (1) 工作范围 伊金霍洛旗辖内有阿勒腾席热镇、乌兰木伦镇、纳林陶亥镇、苏布尔嘎镇、红庆河镇、伊金霍洛镇、札萨克镇等7个镇,总面积约5600km2。全旗分布有73座煤矿,本次工作以伊金霍洛旗各煤矿矿区及周边1公里区域内为重点,工作范围涵盖伊金霍洛旗全旗所在区域。 (2) 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 1) 国家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2)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 3) 规划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伊金霍洛旗水资源利用及水生态保护规划》《伊金霍洛旗“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 4) 导则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质量评估》)《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等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3) 服务期限 项目总工期为6个月,投标人应根据工作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进度及计划安排。 (4) 工作组织 投标人应当指派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并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成立相应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组,说明项目成员的职称、学历、专业等情况。 (5) 质量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及顺利完成,投标人应明确提出质量保障措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