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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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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10000513781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生态型公园,公园总面积8932.31公顷。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经林业部(现林业局)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十大森林公园之一,全国十大森林公园标兵单位。

流溪河林场更新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所涉及的规划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除东星村、谷星村、温塘肚村),总面积约6819.50公顷。其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暂按初步成果中划定的单元面积295公顷计算。最终上报范围以广州市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为准。

 

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项目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2、中标供应商完成初步成果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3、中标供应商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议,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4、最终成果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5、乙方最终成果如果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最终的审查批复,则甲方无需支付对应的进度款。

验收要求

 1期:1.工作成果的验收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2.工作成果的验收主体:由采购人决定; 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一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形成初步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可认为一阶段验收通过;二阶段验收,中标人形成最终结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审查通过则可认为二阶段验收通过;三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起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可认为三阶段验收通过。 4.工作成果的验收内容: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 5.工作成果的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决定; 6.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1)

1.00

3,190,000.00

3,190,000.00

农、林、牧、渔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1)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生态型公园,公园总面积8932.31公顷。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经林业部(现林业局)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十大森林公园之一,全国十大森林公园标兵单位。

流溪河林场更新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所涉及的规划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除东星村、谷星村、温塘肚村),总面积约6819.50公顷。其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暂按初步成果中划定的单元面积295公顷计算,最终上报范围以广州市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为准。

 

2

二、设计依据

1.《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2.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3.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指引》(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

4.《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标准》

5.《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

6.《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

7.《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市区统筹级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通知》

9.《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指引》及其他规范和相关审查指引

 

3

三、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包括7个工作内容,分别为城市设计专题研究报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市政工程评估报告、产业专题研究报告、地质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经济测算专题研究报告、土地整备专章。

 

工作内容1:城市设计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 号)》,在控规阶段编制城市设计。开展控规深度的城市设计,用于支撑规划方案指标设定的合理性。形成功能布局合理、风貌整体和谐的空间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设计、经济技术指标、效果图、相关专项分析图等内容,为规划管理和建设提供指引。

 

工作内容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地区规划版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本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工作共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历史文化遗产调研与梳理

对规划范围内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进行逐个核查,同时对摸查发掘的未登记文化遗产及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保护建筑名录(如有)

②对控调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论证

对所涉及的地区开展历史沿革研究,包括建制沿革和空间形态演变分析,总结提炼地区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基于价值特色、上层次规划和其他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提出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等)分类保护措施(不含文物保护图则)。提出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措施,保持地区活力、延续传统文化;提出保护建筑功能更新利用的活化意向及其他和详细规划衔接的相关内容。

 

工作内容3:市政工程评估报告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市政工程评估。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有:

在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内,根据本项目的市政需求进行分析以及科学预测,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并与周边地区设施进行接驳与协调,做好更新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保障:在实施改造范围内,是根据地块用地规划情况等条件,对改造范围内道路工程、坚向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及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河涌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成果用于指导后期的建设方案,为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成果应达到《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及规委会的审批要求。

工作内容4:产业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产业专题研究。包括相关产业发展指引、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发展机遇、产业发展需求、产业功能构成、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功能分区、项目业态配比等内容。

 

工作内容5:地质环境质量评估报告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 (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地质环境质量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查明改造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岩土体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性质和分布范围,评价岩土体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②查明改造区地表水类型、特征,以及地下水类型、埋藏、径流及排泄条件,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③调查研究并预测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评价和预测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对改造区工程建设的影响规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④综合分析改造区现有工程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采用定性、定量两种方式对改造区地质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⑤根据已查明的岩土体工程性质,结合各类工程建设的特点,提出适合建设和不适合建设各类工程的建议。

⑥根据已查明的岩土体工程性质,对场地不良地质的处理费用进行估算。

 

工作内容6:经济测算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经济测算专题研究。根据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更新政策文件规定,对更新单元内的各类改造项目进行复建安置规模测算、改造成本测算、收储成本测算、融资规模测算及项目总体的资金平衡测算,提出更新改造模式、措施和实施路径。

 

工作内容7:土地整备专章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 (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土地整备专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改造实施方案中的土地整备专篇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土地整备的内容。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 (2020) 316 号]及广州市、从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改造实施方案土地整备成果的审查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更新单元现状梳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留用地台账、标图建库、林斑等);已标图建库及可补纳标图建库情况: 划定各类改造项目的改造范围;各类用地的整备方式、主体、路径;“三地”及超标“三地”分析、拆旧复垦、复绿说明(如有);涉及农转用说明;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及集体转国有范围:土地整备用地布局:土地处置方案:涉及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相关说明等。

 

4

四、工作范围

服务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5

五、团队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18人,其中包含项目管理人员3人,技术人员15人。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人员不少于2名,并至少有10名技术人员具有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类、市政等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

 

6

六、中标单位要求

1.依据国家规范、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如实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并对正式提交的服务成果负责。

2.应遵循采购人指定的相关服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约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展成果检查、自查,若发现问题,需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

4.应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交文件等相关资料不得随意外泄。

5.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6.不得与项目申请单位或编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向采购人报告并回避。

7.中标人每完成一宗工作任务后,应当将工作任务产生的成果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给采购人。

8.依据采购人交办事项开展工作,每年度对工作进行总结。

 

7

七、项目成果要求

1.评估工作内容和成果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部分成果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评估要求和片区策划相关专项评估要求。

2.项目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等有关规定。

3.项目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4.所有项目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项目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项目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成果采用WORD或PDF格式文件;图件成果采用DWG和JPG等格式文件。

6.中标人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8

八、其他要求

1.成果文件署名权归采购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审定后公开展示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

2.对采购人提供的工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复制。项目成果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3.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

(2)提交的项目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逾期上报项目成果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项目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2、中标供应商完成初步成果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3、中标供应商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议,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4、最终成果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5、乙方最终成果如果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最终的审查批复,则甲方无需支付对应的进度款。

验收要求

 

 

 

1期:1.工作成果的验收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2.工作成果的验收主体:由采购人决定; 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一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形成初步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可认为一阶段验收通过;二阶段验收,中标人形成最终结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审查通过则可认为二阶段验收通过;三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起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可认为三阶段验收通过。 4.工作成果的验收内容: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 5.工作成果的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决定; 6.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2)

1.00

2,130,000.00

2,130,000.00

农、林、牧、渔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生态型公园,公园总面积8932.31公顷。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经林业部(现林业局)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十大森林公园之一,全国十大森林公园标兵单位。

流溪河林场更新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所涉及的规划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除东星村、谷星村、温塘肚村),总面积约6819.50公顷。其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暂按初步成果中划定的单元面积295公顷计算。最终上报范围以广州市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为准。

 

2

二、设计依据

1.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指引》(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

2.《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标准》

3.《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

4.《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

5.《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市区统筹级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通知》

7.《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指引》及其他规范和相关审查指引

 

3

三、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包括4个工作内容,分别为交通影响评估、洪涝安全评估(含海绵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

工作内容1:交通影响评估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地区规划版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编制形成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并提出交通优化建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现状交通情况分析。对项目周边交通现状进行调查,并对现状交通问题进行分析及总结。

②上位相关规划(用地及交通) 分析。梳理分析既有相关规划重点对周边路网、轨道规划方案进行分析,作为评估分析的基础。

③规划方案简介。介绍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的基本情况,包括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交通设施配套等方面情况。

④交通需求预测与分析。通过建立交通模型,预测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未来产生的交通量,以及公交、停车等交通设施需求规模。

⑤交通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周边道路网的影响程度以及公交停车、人行和非机动车等交通设施规模是否满足需求。

⑥交通改善与优化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对周边路网、公交、停车慢行等设施规模、交通组织、设施布局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

⑦评估结论与建议。

 

工作内容2:洪涝安全评估(含海绵城市)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地区规划版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一一洪涝安全评估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21]10号),在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策划方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均应开展相应深度的洪涝安全评估,并提交计算书、文本及图纸成果。在策划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由区政府或土地权属单位作为主体,开展建设项目洪涝安全评估。

本次洪涝安全评估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参照《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一一洪涝安全评估技术指引(试行)》,将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建设项目所在排涝片区的规划标准,落实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及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设施的控制指标,提出区域排水防涝安全策略:

1)项目及所在区域防洪排涝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区域及流域基本情况、防洪排涝及排水现状、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及控制指标、工程区域下垫面变化情况以及流域历史洪涝灾害情况。

2)地块选址适应性分析:评估地块所处区域的洪涝风险等级并结合地块建设用途进行选址适应性分析。

3)防洪排涝标准评估:主要包括外江防洪标准、河涌整治防洪标准以及内涝防治标准。

4)相关规划要求及符合性评估:评估项目控规方案是否满足与防洪排涝、海绵城市、给排水等相关规划的相应指标要求和措施用地要求。

5)内涝安全评估:评估项目控规方案与水域控制线关系、水面面积变化情况、排水方案能力复核、内涝防治标准复核等内容

6)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评估。结合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系统方案,明确规划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明确地块、调蓄空间及用地规模。

7)竖向规划建议:结合河道水系设计水位、管渠外排出口高程现状地面洼地及易涝点等情况,进行流域内涝风险区划分析,确定项目范围内最低竖向标高。提出流域坚向高程控制建议。

8)水务设施评估:供水、排水设施布局。根据地块人口、用地规模等测算供水、排水设施规模,并结合层次规划,明确相关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用地和规模。

9)评估结论及“三图一表”:评估结论与建议,提供《蓝绿空间规划图》、《海绵设施布局图》、《竖向工程推荐方案图》和《洪涝安全评估特性控制表》。

 

工作内容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字[2020]33 号)》,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对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项目的项目管理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的评估,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与建议。

 

工作内容4: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地区规划版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

四、工作范围

服务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5

五、团队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20人,其中包含项目总负责人1人,专业负责人8人,技术人员11人。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类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且登记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的,而且具有洪水风险模拟类软件著作权的1名;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类或环保专业类或交通专业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且登记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等,技术人员应具有水利专业类、环保专业类、交通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等。

 

6

六、中标单位要求

1.依据国家规范、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如实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并对正式提交的服务成果负责。

2.应遵循采购人指定的相关服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约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展成果检查、自查,若发现问题,需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

4.应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交文件等相关资料不得随意外泄。

5.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6.不得与项目申请单位或编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向采购人报告并回避。

7.中标人每完成一宗工作任务后,应当将工作任务产生的成果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给采购人。

8.依据采购人交办事项开展工作,每年度对工作进行总结。

 

7

七、项目成果要求

1.评估工作内容和成果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部分成果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评估要求和片区策划相关专项评估要求。

2.项目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等有关规定。

3.项目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4.所有项目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项目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项目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成果采用WORD或PDF格式文件;图件成果采用DWG和JPG等格式文件。

6.中标人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8

八、其他要求

1.成果文件署名权归采购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审定后公开展示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

2.对采购人提供的工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复制。项目成果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3.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

(2)提交的项目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逾期上报项目成果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项目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2、中标供应商完成初步成果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3、中标供应商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议,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4、最终成果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 5、乙方最终成果如果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最终的审查批复,则甲方无需支付对应的进度款。

验收要求

 1期:1.工作成果的验收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2.工作成果的验收主体:由采购人决定; 3.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一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形成初步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可认为一阶段验收通过;二阶段验收,中标人形成最终结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审查通过则可认为二阶段验收通过;三阶段验收,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起经广州市政府或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可认为三阶段验收通过。 4.工作成果的验收内容: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 5.工作成果的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决定; 6.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3)

1.00

680,000.00

680,000.00

农、林、牧、渔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报告编制(包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生态型公园,公园总面积8932.31公顷。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经林业部(现林业局)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十大森林公园之一,全国十大森林公园标兵单位。

流溪河林场更新详细规划审查专项所涉及的规划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除东星村、谷星村、温塘肚村),总面积约6819.50公顷。其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暂按初步成果中划定的单元面积295公顷计算。最终上报范围以广州市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为准。

 

2

二、设计依据

1.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查指引》(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

2.《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标准》

3.《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

4.《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

5.《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市区统筹级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通知》

7.《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指引》及其他规范和相关审查指引

8.《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

 

3

三、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为树木保护专章,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订) 第十六条规定,“城乡建设工程应当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立项文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城市更新项目制定片区策划和设计方案的,还应当在相关文件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树木资源调查(包括外业调查及数据整理)

①调查记录范围内现有绿地的类型、数量、面积、位置等;

②调查记录范围内连片成林的范围、面积、树木数量、主要树种等;

③调查记录范围内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基本信息(树种、胸径、树高、冠幅、位置)、生长状况(长势、存在问题)、立地环境;

④分类整理树木资源信息表和树木分布图。

(2)报告编制

根据调查数据,结合项目规划提出树木分级保护要求及保护方式:明确现有绿地的保护方式,连片成林的优化规划为绿地;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应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

 

4

四、工作范围

服务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面积295公顷)。

 

5

五、团队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14人,其中包含项目管理人员4人,技术人员10人。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中具有生态、城市规划、园林绿化、林业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应具有城市规划、园林绿化、林业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不少于10名。

 

6

六、中标单位要求

1.依据国家规范、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如实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并对正式提交的服务成果负责。

2.应遵循采购人指定的相关服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约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展成果检查、自查,若发现问题,需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

4.应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交文件等相关资料不得随意外泄。

5.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6.不得与项目申请单位或编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向采购人报告并回避。

7.中标人每完成一宗工作任务后,应当将工作任务产生的成果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给采购人。

8.依据采购人交办事项开展工作,每年度对工作进行总结。

 

7

七、项目成果要求

1.评估工作内容和成果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部分成果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评估要求和片区策划相关专项评估要求。

2.项目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等有关规定。

3.项目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4.所有项目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项目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项目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成果采用WORD或PDF格式文件;图件成果采用DWG和JPG等格式文件。

6.中标人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8

八、其他要求

1.成果文件署名权归采购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审定后公开展示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

2.对采购人提供的工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复制。项目成果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3.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

(2)提交的项目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逾期上报项目成果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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