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技术、业态、模式的创新要求不断提高,进入产业、科技、金融良性循环体系构建的关键期,亟需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行之有效的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发展之路,助力制造强国建设。2022年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22〕160号),明确提出“启动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区域增长极。”
2023年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全域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为深入贯彻上述决策部署,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推动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本次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包1(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课题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项目启动金;
2期:支付比例40%,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服务内容后,中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本项目合同所有内容,经采购人整体验收合格,中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 |
验收要求 |
1期:本项目以成果汇报进行验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题文稿、报告、图件等多种形式,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项目合同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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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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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供应商的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课题研究 |
项 |
1.00 |
1,911,200.00 |
1,911,2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课题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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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目标 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湾区创新高地和全国先进制造之都为目标,以提升“东莞制造”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疏通产业、科技、金融三角互动和良性循环的“堵点”为出发点,重点研究东莞“产业+科技+金融”高水平循环创新实践,激活东莞先进制造创新生态,推动东莞先进制造业能级跃升,目标是将东莞市打造成为全国产业科技金融良性循环示范样板、先进制造业发展重要引擎、前沿科技创新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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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内容 以加快打造东莞—全国先进制造之都为目标,以畅通东莞先进制造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循环为重点,站高国际视野,站准区域定位,站实东莞实际组织开展本项目研究。对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进行调研,明确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现状评估方案,根据实际撰写现状评估报告。对国际和国内典型的创新城市制造业、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模式和趋势科学系统梳理,形成“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的前瞻趋势研究报告。结合调研及案例研究成果,提出我市建设“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思路、目标、路径、任务、政策保障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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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成果 总报告: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子报告: 1.国内外创新城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研究报告 2.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现状及融合发展评估报告 3.东莞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创新试验模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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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服务要求 1.交付形式:完成相关建设方案报告和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2.人员要求 (1)保证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中标人员工,并已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标人应为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社会工伤保险,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引发的中标人人员及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中标人需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按需进驻东莞工作。 (3)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需具有工业和信息化、工业文化领域相关业绩经验,出版专著、具有博士学位或由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资质,项目团队内成员应具有工业经济形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制定、产业集群培育相关研究成果业绩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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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内容所有权均属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决定公开的内容、方式及渠道。中标人在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自身的在先知识产权仍归中标人所有。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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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