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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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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发布 56页 文档编号:202305160000564524 需下载券:10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三)预算构成:2023年拟安排预算¥1,166,700.00元;2024年拟安排预算¥2,000,000.00元;2025年拟安排预算¥2,000,000.00元;2026年拟安排预算¥833,300.0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市场调查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如果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且在合同履约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七)投标供应商需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日常运营费、专家费、宣传推广费、维保费、企业管理费和企业税金等费用。

★(八)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的通知》及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前期市场咨询和调研,相关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费用中,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支付该部分费用。服务费参照行业市场价收取。【(1)以财政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计算;(2)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1.5%计算;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下按0.8%计算;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下按0.45%计算。】

(九)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1(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一)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当年度下达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 (二)2023年9月10号前,中标供应商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合格的请款资料后15日内支付服务费,支付至当年度下达金额的80﹪;2023年12月10号前,中标供应商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合格的请款资料后15日内支付服务费,支付至当年度下达金额的100﹪。 (三)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号前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合格的请款资料后15日内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服务期最后一个季度的服务款项,须等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验收后再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验收,扣除相关的费用,且收到发票及其他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期最后一个季度的服务款项。 (四)中标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费用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4.其它相关材料。 (五)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中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对工作站进行运营及开展相关活动,每季度服务费支付前,采购人将对当季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考核表为百分制,每季度考核评分低于70分(不含)为不合格,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内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支付最后一次服务费时扣除相关服务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运营服务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

1.00

6,000,000.00

6,0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和活动推广

1.展览类活动:致力黄埔区考古成果的整理、研究、阐释工作,策划文物考古成果展览,以“线下”主题展览的形式,展示传播黄埔考古成果及其蕴藏的历史文化。汇集黄埔考古研究发展成果,深入挖掘黄埔区历史文化底蕴,宣扬岭南文化,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对外合作交流。用文物考古成果讲好“黄埔故事”“广州故事”“湾区故事”,提高民众文物认识水平和文物保护意识。每年举办一场展期不少于三个月的线下展览。

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每场展览类活动开展要求进行宣传推广、摄影摄像服务。宣传推广、摄影摄像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宣传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推送等。每年宣传推广次数不少于一次。

2.工作站开放日活动:致力黄埔区考古成果的整理、研究、阐释工作,组织公众考古体验活动,引导公众了解黄埔、广州及至岭南的历史文化。利用黄埔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暨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平台,主要通过“开放日活动”的形式,积极开展公众考古研学,实现黄埔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教育宣传的有机结合。工作站每月开放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开放日期间,中标供应商须举办不同类型的开放日活动,并由文物考古专家老师组织讲座、文物修复拓印绘图等手工体验活动,促进互动交流,共计每年不少于24场开放日活动。每一场活动至少邀请1名专家,需根据讲座主题邀请包括不限于文博、历史、考古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邀请专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科普讲座活动:立足黄埔区丰富的文物资源,开展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普讲座、文化沙龙等系列推广活动,开设历史文化专家讲堂,邀请考古工作者、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进行推广分享交流活动,预计每年开展不少于12场讲座,活动主题和内容以实际开展采购人确认的为准。实施地点为黄埔区各学校、图书馆等(具体以实际开展为准)。活动人员为黄埔区企业单位、学校教师、历史爱好者等,每场活动人员在50人左右。每一场活动至少邀请1名专家,包括不限于考古工作者或专家或学者或行业协会等,需根据讲座主题邀请包括不限于文博、历史、考古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邀请专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文化遗产保护与公众考古研学:通过馆校合作平台向学生普及考古知识、开展乡土历史教育,通过师生培训、社团活动、微课题研究等方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激发学生对考古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促进教师的专业能力成长和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预计每年在黄埔区各学校开展不少于12场研学活动,每场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活动地点和形式可选择博物馆展览导赏、考古发掘工地现场体验、工作站文物修复拓印绘图等。

(二)日常维护

1.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检测、管理与维修要求

(1)负责工作站日常各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操作、检测和管理以及各专业设备的检修,包括水电、空调、消防、安防等工作,按相应设备的规范要求按周、月、季、年定期开展检修维护,防火及安防设备每日检查。

(2)工作范围: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灭火系统、灯光系统、音响系统等其他设备设施。

(3)对需外协修理的设备或价值超过1万元的设备维修,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进行申报,并通知原厂家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4)因使用不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以及消耗用品造成设备设施功能下降或发生故障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因违反使用(操作)规定,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功能显著下降的,中标供应商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环境保洁和清洁服务

(1)工作站内所有区域须每天有专人打扫清洁,保证每天都干净整洁,垃圾日清。

(2)为保持工作站建筑外观清洁,工作站内地面、家具、门窗、厕所需每日清洁擦拭,厕所无陈留异味。

(3)空调管道要求每半年清洗一次。

(4)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并认真落实,环卫设备配备齐全。

(5)全年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蚁、防蛀、防鼠、防蟑螂等专业检查与消杀。

3.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

(1)工作站展厅区域、天井、会议室、办公区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色植物的合理摆放和养护,保证整体美观。

(2)绿植摆放以采购人的要求标准执行。

4.安保服务

(1)负责工作站入口秩序、参观秩序、办公区域、监控室以及工作站内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工作站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3)保安人员熟知各类应急方案及电话、服从工作站管理、态度端正,同时协助工作站开展治安教育等工作。

5.物资管理

负责工作站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等安全、规范管理,每年清点一次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程序处理报废固定资产,严禁私自丢弃、变卖等。

6.维护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

(1)中标供应商管理范围内的维护维修与保养费用,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等涉及的分摊费用在物业费中列支;

(2)中标供应商管辖范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日内将上季度维修情况及维修费用支出情况报采购人,由采购人核查、备案。

(三)日常运营

1.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开放时间进行服务,以及服从采购人的临时开放安排,同时根据采购人开放安排提供相应的服务人员。

2.按要求为工作站免费提供考古资料整理、公众考古研学、展陈宣教等活动的配套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反馈与报告有关信息等工作。

3.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考核。

4.工作站开放日及考古工地研学活动期间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讲解员负责讲解,讲解员形象气质佳,吐字清晰、讲解流畅、熟知活动内容与主题,专业水准及业务能力强,主要负责组织展览讲解、各类宣传教育等活动。

 

2

总体要求

(一)人员和物料配备要求

1.以上所有活动,每场活动时长不少于2个小时,具体时间根据活动内容以及采购人确定的为准。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活动策划、展品收集、展览物料准备、宣传推广、摄影摄像剪辑等工作,外出做好用车安排、活动场地协调(采购人可协助)、考古专家的邀请、评审征集活动奖品设置及准备等,做好活动总体统筹和宣传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活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活动。

2.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需求制定完善的工作站运营服务方案,做好项目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活动设计技术人员、安检接待人员和讲解人员应当为专职专岗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支付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及节假日加班费等。

3.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满足采购人的临时调配要求,对工作站运营接待工作中的临时变化及突发故障具有较强应变处理经验和应变能力,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平稳进行。中标供应商在1个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事宜,须提供现场安全保障及突发性服务应急预案,出现应急事件能有具体调遣方案落实全部人员到位。应急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经费中,不再另行追加。

4.项目负责人须专职负责项目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5.如无充分理由主要项目组人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因中标供应商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人员,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活动设计人员应当与采购人保持积极沟通,及时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要求调整设计方案。

7.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技能,具有服务能力,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8.技术人员熟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对突发状况有解决能力,能在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9.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须进行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配备统一正式的服装,讲解员须配备扩音器等,工作期间统一佩戴工作牌。中标供应商须为工作站日常运营工作配备口罩、消毒水、桶装水、瓶装水及其他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绿植、网络等,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营。

10.中标供应商应尊重和响应采购人相关服务要求,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11.除完成上述各项活动之外,工作站还应加强相应的考古资料整理和学术研究,在展览策划、教育推广、研究阐释的基础上,秉承“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积极推动资料整理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公开出版,包括考古报告、文物图录、文物志、科普读物等,合同期内应完成不少于3本学术成果专刊的公开出版。

(二)活动设计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活动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意图,对其设计方案做出最终深化设计方案,并不得因此增加结算费用。

2.所有宣传品资料及公开出版物必须在正式印制前向采购人提交设计定稿,经采购人修改认定后提交定稿由采购人签字确认才能投入制作。

(三)知识产权及服务成果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项下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著作权、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四)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3

其他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的权利。

(二)中标供应商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群众、采购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站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对因中标供应商方面原因所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综合运营管理合同,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相关的费用。

 

4

 

附件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工作质量考核表》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黄埔工作站运营服务工作质量考核表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展览类活动

20分

1.有按要求开展展览类活动,每场活动按要求制定了活动主题;

2.按要求及时制作或布置会场,没有造成活动延误;

3.配备的服务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活动会场要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4.活动需要配备的物料满足活动要求;

5.活动流程符合采购人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上述事项,发现一次每项扣4分。

如当季度不需要开展此活动,本项视为满分。

 

 

工作站开放日活动

20分

1.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站开放日活动,每场活动按要求制定了活动主题;

2.按要求及时制作或布置会场,没有造成活动延误;

3.配备的服务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活动会场要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4.活动需要配备的物料满足活动要求;

5.活动流程符合采购人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上述事项,发现一次每项扣4分。

 

 

科普讲座活动

20分

1.有按要求开展科普讲座活动,每场活动按要求制定了活动主题;

2.按要求及时制作或布置会场,没有造成活动延误;

3.配备的服务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活动会场要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4.活动需要配备的物料满足活动要求;

5.活动流程符合采购人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上述事项,发现一次每项扣4分。

 

 

文化遗产保护与公众考古研学

20分

1.有按要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公众考古研学活动,每场活动按要求制定了活动主题;

2.按要求及时制作或布置会场,没有造成活动延误;

3.配备的服务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活动会场要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4.活动需要配备的物料满足活动要求;

5.活动流程符合采购人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上述事项,发现一次每项扣4分。

 

 

日常运营

20分

1.不穿工作服、仪容仪表不整洁规范、接待态度不佳扣2分。

2.没有及时更新讲解稿扣2分。

3.讲解过程中态度不佳扣2分。

4.专业水平不足扣2分。

5.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每次扣2分。

6.临展时未落实专项看护,临展文物、物品出现破损扣2分。

7.值班人员串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玩手机、抽烟等情况,扣2分。

8.出现问题不汇报的扣2分。

9.打架斗殴等不和谐现象扣2分。

10.职责范围内的楼梯、过道、走廊、电梯、室内、室外无垃圾、积水或污渍;墙壁、文物、展示区和天花无积尘、蜘蛛网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

 

 

考核小组签名: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名:

考核单位(盖章):

服务单位(盖章):

时间: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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