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其余款项待项目完成后一次清付清。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556 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40%。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 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池州市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后 90 日历天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该建设项目已经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以“铁总发改 函 〔2019〕76 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京福铁路客运 专线安 徽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2011602 万元,建设工期 4.5 年(2019 年~ 2024 年)。新建池州至黄山高速铁路工程经由池州市、黄山市及九华山、太平湖、 黄山等风景名胜区,线路正线全长 125.162 千米,起点中心桩号 DK0 + 000, 终点中心桩号DK125+325;其中右线绕行引入池州站 4.104 千米(里程桩号DyK0+000 至DyK3+700),引入黔县东站相关工程 3.7 千米(里程桩号
DK121+625 至 DK125+325)。全线共设特大、大中小桥梁 52 座/37.394 千米,隧道 35 座/73.259 千米;全线共设车站 4 座,其中新建车站 3 座,
改建既有车站 1 座,分别为池州站、九华山站、黄山西站、夥县东站。
该建设项目设计为客运专线,设计速度 350 千米/时,正线为双线,线间距 5 米,单侧最大路基宽度为 20 米。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池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和调查评估要求,新建池州至黄山高速铁路(池州段)压覆矿产资源征用补偿费用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包括:
(1)压覆“池州市罗家排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该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由原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证号为C3417022010127130093709,采矿权人为池州市罗峰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1288平方千米,开采深度为+146.65
米至+40米,有效期限为2016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3日。
2018年10月,安徽博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池州市
罗家排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经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原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以“池贵矿储备字〔2018〕03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采矿权范围“300米安全爆破距离内(可利用)”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333类)矿石量126.76万立方米,“300米安全爆破距离外(暂不利用)”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类)矿石量86.37万立方米。
拟建工程的DK16-DK17段从采矿权范围外的北部通过,按论证的露天爆破开采安全保护带宽度480米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压覆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类)矿石量58.51万立方米,其中:压覆“300米安全爆破距离内(可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类)矿石量41.39万立方米,压覆“300米安全爆破距离外(暂不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类)矿石量17.12万立方米。压覆采矿权面积
0.0255平方千米,占采矿权总面积的19.8%.
(2)压覆“马钢集团桃冲矿业公司青阳县长龙岗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
该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由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证号为C3400002010126120094424,采矿权人为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冶金用白云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万吨/
年,矿区面积为0.578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为+190米至+50米,有效
期限为2011年11月2日〜2034年3月2日。
2018年8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综合地质大队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长龙岗(五溪)冶金用白云岩矿(一号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8
年)»,该报告经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矿储备字〔2018〕66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采矿权范围内保有冶金用白云岩矿(121b+122b+333类)矿石量7415.52万吨。
拟建工程的DK25-DK26段从采矿权范围外的南部通过,按论证的露天爆破开采安全保护带宽度480米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压覆采
矿权范围内冶金用白云岩矿(122b+333类)矿石量1874.12万吨,其
中:压覆122b类矿石量1486.13万吨,压覆333类矿石量387.99万吨。压覆采矿权面积0.1571平方千米,占采矿权总面积的27.1%。
(3)压覆“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该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由原青阳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证号为C3417232017067130144636,采矿权人为安徽凯鑫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40万立方
米/年,矿区面积为0.1764平方千米,开采深度为+373.1米至+250米,
有效期限为2017年6月2日-2020年6月2日。2019年11月,经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矿山正处于基建阶段,尚未开采。
2014年5月,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该报告经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原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池青矿储备字〔2014〕
03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及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333类)矿石量303.76万立方米。
拟建工程的DK39-DK41段从采矿权范围内的东北部通过,按论证的
露天爆破开采安全保护带宽度480米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压覆
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矿(333类)矿石量303.76万立方米,采
矿权内资源储量全部被压覆。压覆采矿权面积0.1764平方千米,占采矿
权总面积的100%.
(4)压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合兴银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
权
该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证号为T34320090203025352,探矿权人为池州市贵池区青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面积为0.28平方千米,有效期限为2017年10月22日至2019
年10月22日。
2017年6月,池州市贵池区青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合兴银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地质报告》,该报告经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原池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池国土资储备字〔2017〕6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探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及保有银铅锌矿(333类)总矿石量23.27万吨,其中:银矿矿石量
11.47万吨,银金属量17.48吨,伴生铅金属量417.58吨,伴生锌金属量478.00吨;铅锌银矿矿石量11.80万吨,铅金属量1349.42吨,锌金属量2117.74吨,共生银金属量16.63吨。矿体估算标高为+62.14~-516.30米。
根据探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探矿权内累计投入资金412.41万元,其
中:地质勘查投入353.63万元、其他相关费用50万元、探矿权拍卖费
8万元、探矿权使用费0.78万元。
拟建工程的DK14-DK16段从探矿权范围内的北部通过,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最近距离约875米,按地下开采方式进行评估计算得出安全保护带宽度为330.86米,以此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不压覆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部分压覆探矿权范围,压覆探矿权面积0.078平方千米,占探矿权总面积的27.86%
(5)压覆“安徽省贵池区桥头铁多金属矿地质勘探(探矿权保留)”探矿权
该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证号为T34120080502008535,探矿权人为池州市池珑君悦矿业有限公司,勘查面积为0.35平方千米,有效期限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20年
11月19日。
2016年12月,池州市恒泰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桥头铜多金属矿勘探报告》,该报告经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原池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池国土资储备字〔2017〕
4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探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及保有铜铅锌铝
矿(331+332+333类)总矿石量5.19万吨,其中:铜金属量595.97吨,
铅金属量50.39吨,锌金属量69.48吨,共生银金属量419.66千克,钥
金属量30.38吨,伴生银金属量728.43千克,伴生金金属量4.06千克,
伴生硫元素量602.93吨。矿体估算标高为+17.50--196.00米。
根据探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探矿权内累计投入资金7840.79万元,
其中:地质勘查投入465.66万元、综合研究及资料费用48.7万元、探
矿权转让费6374万元、探矿权使用费0.33万元、其他相关费用952.1
万元。
拟建工程的DK16-DK18段从探矿权范围内的北部通过,按地下开采方式进行评估计算,则:拟建工程压覆探矿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其中:
①直接压覆
压覆铜矿(331+333类)矿石量0.78万吨,铜金属量228.24吨,
共生银金属量264.52千克,其中:压覆331类矿石量0.22万吨,铜金
属量58.78吨;压覆333类矿石量0.56万吨,铜金属量169.46吨,共
生银金属量264.52千克。
压覆钥矿(333类)矿石量0.45万吨,钥金属量13.24吨
②间接压覆
压覆铜矿(331+332+333类)矿石量2.72万吨,铜金属量367.70
吨,其中:压覆331类矿石量0.65万吨,铜金属量86.67吨;压覆332
类矿石量0.41万吨,铜金属量47.94吨;压覆333类矿石量1.66万吨,
铜金属量233.09吨。
压覆铅锌矿(333类)矿石量0.19万吨,铅金属量50.39吨,锌金
属量69.48吨,共生银金属量155.14千克。
压覆探矿权面积0.159平方千米(其中:直接压覆面积0.143平方千米、间接压覆面积0.016平方千米),占探矿权总面积的45.43%。
(6)压覆“安徽省青阳县老屋山石灰岩(白云岩)矿详查(探矿权保留)”探矿权
该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由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证号为T34420090903034727,探矿权人为池州黎明矿业有限公司,勘查
面积为1.91平方千米,勘查单位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
有效期限为2017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4年7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老屋山熔剂用白云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地质报告》,该报告经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矿储备字〔2014〕11。号”予以备案。共评审确认了探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及保有熔剂用白云岩矿(332+333类)矿石量3744.35万吨,累计
查明及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类)矿石量1526.86万立方米。
根据探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探矿权内累计投入资金7808万元,其中:
地质勘查投入294万元、探矿权转让费7500万元、探矿权使用费0.9125
万元、年检费4.70万元、延续费3.10万元。
拟建工程的DK26-DK28段从探矿权范围内的西南部通过,按论证的露天爆破开采安全保护带宽度480米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压覆探矿权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类)矿石量566.39万立方米。压覆探矿权面积0.9625平方千米,占探矿权总面积的50.4%。
(7)压覆“安徽省青阳县金加店铜多金属矿、方解石矿、白云石矿详查”探矿权
该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由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证号为T34120090802033398,探矿权人为池州鑫富矿业有限公司,勘查面积为4.42平方千米,勘查单位为池州市恒泰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有效
期限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7年9月21日。
2016年7月,池州市恒泰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
金加店铜多金属矿、白云石矿、方解石矿详查报告》,该报告未经评审备案。
根据探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探矿权内累计投入资金851.14万元。拟建工程的DK27-DK29段从探矿权范围内的东北部通过,按论证的
露天爆破开采安全保护带宽度480米划定压覆范围,则:拟建工程不压覆探矿权范围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部分压覆探矿权范围,压覆探矿权面积0.1741平方千米,占探矿权总面积的3.94%。
2、服务要求
池黄高铁池州段压覆采矿权3宗、探矿权4宗。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池黄高铁池州段压覆矿补偿工作,评估报告作为压覆矿补偿依据,评估费用从池黄铁路征拆经费中列支。要求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出具报告。
3、服务标准
主要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5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调查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试行)》(2004年3月)、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解决大型工程压覆矿产资源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4〕16号)。
4、人员要求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配备,必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人员并且相对固定(提供人员配备表)。若后期所提供的专业人员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必须无条件增加人员,直至满足项目需求为止。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包括勘探、管理费、食宿费、驻点服务费、办公费、人工费、保险费、评审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按照现行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执行。
2.投标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未勘察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供应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