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是由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主办,北京广播电视台承办。自 2014 年以来,北京市持续开展北京榜样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了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广大市民举荐的身边榜样已达 46 万人,被评选表彰为北京榜样周榜、月榜和年榜人物突破 1100 余人。北京榜样评选活动已经打造成为首都地区各类先进人物的蓄水池、典型库,成为首都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闪亮称号。
“2023 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推广阶段,重点对“2022 北京榜样”进行学习宣传;推荐上榜阶段,重点开展“2023 北京榜样”选树张榜; 为点赞表彰阶段,重点开展礼赞榜样、表彰榜样活动。
首先坚持常态化选树“北京榜样”,选树的身边榜样要具有“崇德向善 奋发向上”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的道德品质,积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持续扩大“北京榜样”传播力影响力,要广泛开展向“北京榜样”、道德模范学习活动,营造崇尚榜样、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求扎实开展“北京榜样”学习实践活动,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策划开展“学榜样我行动”主题实践特色活动;要根据榜样人物的理想愿望、事迹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为榜样人物策划设计适宜开展的活动,开展“为榜样圆梦” 公益行动;要主动研究制定关爱榜样、礼遇榜样、激励榜样的措施,帮助榜样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榜样人物的关心关爱,实施“关爱礼遇北京榜样”系列活动。
2、 “学榜样我行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开展“学榜样我行动”主题实践特色活动,既要组织榜样开展全市层面的有影响的大型重点活动,又要用好其他榜样人物资源,结合榜样个人意愿, 因地制宜在基层广泛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少于 4 场。每场“学榜样我行动”活动邀请历年北京榜样参与,每场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参与人员不少于 150 人。每场配合活动方案策划等其他物料设计制作。宣传媒体包括平面媒体、新媒体等,总数量不少于 10 家媒体。特殊时期活动需按照国家规定举行举办,不得违反特殊时期国家相关规定。
3、 “为榜样圆梦”系列活动组织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要根据榜样人物的理想愿望、事迹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为榜样人物策划设计适宜开展的活动,开展“为榜样圆梦”公益行动,通过“为榜样圆梦”活动更好地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传递榜样的善行义举,传承圆梦正能量,扩大圆梦活动影响力。不少于 3 场。每场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参与人员不少于 100 人,宣传媒体包括平面媒体、新媒体等,总数量不少于 10 家媒体。特殊时期活动需按照国家规定举行举办,不得违反特殊时期国家相关规定。
6、 北京榜样活动宣传推广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广播剧、十大人物专题纪录片、主题曲 MV 等形式,做好“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宣传,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形成宣传报道亮点。及时报道“学榜样我行动”系列活动、“为榜样圆梦”系列活动、“关爱礼遇北京榜样”系列活动,实时更新活动进展。邀请不低于 10 家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等对活动进行报道。在活动执行期间,持续进行宣传推广。
7、 北京榜样评选活动宣传推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日常维护北京榜样官方微博、微信,专人维护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定期发布
“北京榜样”周榜、月榜榜单;以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事迹材料为基础,对上榜人物进行深入报道。在活动执行期间,持续进行宣传推广。
8、 北京榜样网络宣传推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地区网络媒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网络宣传的策划与推广,开设网络专题,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使“北京榜样”在网上形成强大的正能量。具体宣传方案由首都文明办制定并组织实施。在活动执行期间,持续进行宣传推广。
9、 宣传物料制作:根据活动推广需要,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纪念画册、宣传折页、人物事迹纪念 U 盘、奖杯、奖牌、证书、绶带等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