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单价限价 |
单项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立式加工中心一 |
2(台) |
¥168,500.00 |
¥337,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验收。 |
立式加工中心二 |
3(台) |
¥136,834.00 |
¥410,502.00 |
|
数控车床 |
5(台) |
¥58,333.00 |
¥291,665.00 |
|
锯床 |
1(台) |
¥34,833.00 |
¥34,833.00 |
采购包1(智能制造系(数控加工)重点专业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项目货物交付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出具的与当次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出具的与当次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注: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起各期合同金额结算手续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出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2、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
验收要求 |
1期: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溯源,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中标人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中标人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中标人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2、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退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3、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8‰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包装要求 |
1、中标人运输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 3、凡由于中标人在合同供货设备就位前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中标人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
|
2 |
售后服务 |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各设备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设备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到位检修,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将在72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原使用等级的备用设备给客户免费使用。质保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五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将无偿更换新设备。在超出质保期后,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人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均按市场最低价格供应。经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产品,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每次维修,中标人均须签订维修单,确认维修事项,否则视为未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
|
3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应对所投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中标后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3、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必须注明所用关键材料的材质、参数等。 4、供应商应提供投标设备的产品简介、宣传彩页等说明资料。 5、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供应商完全接受。 6、投标报价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教学仪器 |
立式加工中心一 |
台 |
2.00 |
168,500.00 |
337,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
教学仪器 |
立式加工中心二 |
台 |
3.00 |
136,834.00 |
410,502.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 |
3 |
|
教学仪器 |
数控车床 |
台 |
5.00 |
58,333.00 |
291,665.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三 |
4 |
|
教学仪器 |
锯床 |
台 |
1.00 |
34,833.00 |
34,833.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四 |
附表一:立式加工中心一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机床总体布局: |
|
2 |
2、数控系统功能要求: |
|
3 |
3、拖动系统: |
|
4 |
4、主轴组: |
|
5 |
5、刀库:采用≥16把机械手高速自动换刀刀库。 |
|
6 |
6、切削冷却系统: |
|
7 |
7、气动系统: |
|
8 |
8、机床防护: |
|
9 |
9、润滑系统: |
|
10 |
10、排屑系统: |
|
11 |
11、机床工作条件: |
|
12 |
12、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
|
13 |
13、附件要求:机械说明书、合格证明书、电气说明书各一份。 |
|
14 |
14、配套教学资源(1套50节点): |
▲ |
15 |
(4)▲教学课程展示形式(需提供该功能的演示视频): |
▲ |
16 |
(5)▲考核测评(需提供该功能的演示视频): |
▲ |
17 |
(6)▲教学管理(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18 |
(7)系统开放性(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
19 |
(9)▲需提供该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
|
20 |
配套工业级多轴数控加工仿真软件(1套(1节点)): |
▲ |
21 |
▲3.虚拟机床软件含有标准控制系统库,包括但不限于:SIEMENS系列、Fanuc系列、Heidenhain系列、Mazak系列、NUM系列、AB系列等,用户也可以在标准库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配置控制系统;(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22 |
4.虚拟机床软件包含有模型分析工具,能对仿真后的零件模型进行各种测量,如:毛坯厚度、体积、材料去除率、深度、间隙、距离、角度、孔径、转角半径、刀痕间的残留高度等; 5.用户能够自定义各种形状的参数化刀具,构造真实刀具形状、各种标准和非标刀具,如:整体刀具、镶齿刀具,以及非标机床附件头; 6.能够实现零件的实体加工仿真,能够平移、缩放、翻转及旋转切削模型,可在任何方向作剖面视图,查看那些原本无法看到的区域(例如钻孔的截面),并且零件模型局部放大时不失真; 7.对于较长的刀位文件,能够加快模拟速度,同时不影响仿真精度; 8.能够将IGES文件转换为STL数据或其它模型文件(定义铸造毛坯、夹具、设计模型等)。能从STL文件生成实体模型,能够修复表面质量不好的STL模型; |
▲ |
23 |
▲9.能够精确地检查加工中发生的各种错误。只需点击发生错误的地方,就可知道相应的程序语句(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24 |
10.虚拟机床软件支持各种编程方式,如:预知三维刀具补偿、刀尖虚拟机床软件支持各种编程方式,如:预知三维刀具补偿、刀尖点编程或刀具长度补偿、主轴转动点编程、封闭循环和夹具偏置、加工坐标系旋转、平移、RTCP编程; |
▲ |
25 |
▲16.具备特征捕捉功能,测量信息全面,测量圆弧一键操作,不仅提供半径、直径尺寸,同时还要提供加工的刀具信息、NC程序代码信息、轴向、圆心位置、加工该特征的程序名、程序行号、刀具号、进给速度等信息(需提供该功能的演示视频); |
|
26 |
17.在虚拟机床软件里用户能够自定义检测报告格式; |
▲ |
27 |
▲19.可以设定切削极限参数,比如轴向深度、径向宽度、加工进给极限(最大、最小)、主轴转速(最大、最小)、体积去除率、削厚、曲面速度、斜向下刀角度等,如果模拟过程中发现切削超过设定极限值,系统将会提示错误报警(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28 |
20.支持多腔平面的高度一致性判断测量; |
▲ |
29 |
▲28.支持任意组件(包含子组件)间的碰撞、干涉检查,并可以设置任意组件间的安全距离(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30 |
29.支持铣削、钻孔、车削、磨削 及线切割机床的仿真; |
▲ |
31 |
▲31.仿真后的零件模型与设计原型自动比较过切和欠切,通过不同的颜色直观地看到过切和残余部分,比较精度能够自定义(需提供该功能的演示视频); |
|
32 |
32.能够自动形成比较结果,便于编程人员直观识别需修改内容; |
▲ |
33 |
▲33.自动比较功能支持实体、曲面、轮廓和点等多种比较模式,自动比较功能对于大型零件,能够提供某个特定区域的自动比较,只比较零件某个部位的过切或残留(需提供该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
34 |
34.提供精确的过切或残留量的数值报告;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立式加工中心二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机床总体布局: |
|
2 |
2、数控系统功能要求: |
|
3 |
3、拖动系统: |
|
4 |
4、主轴组: |
|
5 |
5、刀库:采用≥16把机械手高速自动换刀刀库。 |
|
6 |
6、切削冷却系统: |
|
7 |
7、气动系统: |
|
8 |
8、机床防护: |
|
9 |
9、润滑系统: |
|
10 |
10、排屑系统: |
|
11 |
11、机床工作条件: |
|
12 |
12、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
|
13 |
13、附件要求:机械说明书、合格证明书、电气说明书各一份。 |
|
14 |
14、配套教学资源(1套50节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三:数控车床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本机床为纵(Z)、横(X)两座标控制的数控卧式车床。能够对各种轴类和盘类零件自动完成内外圆柱面、圆锥面、圆弧面、端面、切槽、倒角等工序的切削加工,并能车削公制直螺纹、端面螺纹及英制直螺纹和锥螺纹等各种车削加工。 |
|
2 |
2、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
|
3 |
3、数控系统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四:锯床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全自动液压锯床;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