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2023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城市管理维护 |
1项 |
无主垃圾清扫清运及道路除尘降尘 |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2.1项目背景
根据新村街道辖区火车站施工、附近小区拆迁和环境提升、相关道路大修等特点,辖区范围内卫生死角较多,易产生无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周边空气质量较差。2022年共发现问题案件1602件,同时也接到12345热线涉及环境卫生投诉28件,严重影响街道环境秩序。现需进行辖区内无主垃圾清扫清运、降尘除尘,提升整体空气质量
2.2项目概述
葛村西里、刘家村、华富苑、樊家村、丰台东路二郎庙、丰台东路公厕拆迁原址、纪家庙、鸿业兴园等点位安排5吨车进行无主垃圾的清运;丰台南路、丰台东路、芳菲路、造甲街、万华街、樊羊路、丰桥路、康平路、桥安西路、三兴汽车厂等重点区域安排大型机扫吸尘车辆进行机扫吸尘工作、安排12m³大型洒水车进行降尘保洁。
二、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协议总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明细表,结算费用。其中,无主垃圾清扫清运实际结算金额超出100万元的,最终结算金额以100万元计。
三、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1服务内容
(1)无主垃圾清扫清运:服务范围为街道辖区除环卫部门清扫保洁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主要集中在葛村西里、刘家村、华富苑、樊家村、丰台东路二郎庙、丰台东路公厕拆迁原址、纪家庙、鸿业兴园等点位,服务内容为无主垃圾的清扫清运。
(2)道路除尘降尘:服务范围为丰台南路、丰台东路、芳菲路、造甲街、万华街、樊羊路、丰桥路、康平路、桥安西路、三兴汽车厂等重点区域。服务内容为:一是安排大型机扫吸尘车辆对重点区域进行机扫吸尘工作,预计每周1次,重点改善丰台东路、芳菲路、樊羊路道路积尘严重现象,并保障辖区全硬化道路积尘负荷评价结果为良以上(0.45g/㎡以下)。二是安排12m³大型洒水车对重点区域进行降尘保洁,预计每日1车次,并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天气增加对重点路段的降尘保洁服务次数。
1.2服务要求:
1.2.1垃圾清扫清运
(1)供应商应服从采购方及清运现场的调度安排,及时清运不积压,节假日不休。合同履行期间,应遵守环保要求及消纳要求,转运完毕及时清理现场。
(2)供应商还需按照采购方的环境工作进度、计划和重点时期、重点工作的要求,及时清运无主垃圾。
(3)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混装混运,不得超限超载,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车辆遗撒、泄漏。按要求如实记录处置情况。
(4)供应商每次至清运现场装运后要与现场工作人员核签装运清单。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如若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一切责任及处罚由供应商承担。
1.2.2降尘除尘
(1)参与洒水降尘作业的服务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夜间穿带反光衣进行作业。
(2)作业车辆必须配齐警示三角架、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完善突发事件的防护措施。
(3)作业期间必须遵章守规,文明作业,确保安全。
(4)如有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时,需完善报备相关工作。
(5)洒水降尘作业须按要求实施,灵活运用,实时监测
1.3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配置至少2名驾驶员:提供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复印件) ,驾驶员年龄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无精神类疾病史,工作人员须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2)供应商须对员工进行管理,负责服务人员的食宿、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负责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负责员工安全管理。所有雇佣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无劳务合同等雇佣关系,供应商应按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垃圾清运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工伤等事故以及供应商在清运、运输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采购人无权承担其赔偿责任。
(3)供应商应保证工作人员按时出勤,如果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负责协调补足工作人员。
(4)服务方应提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人员配置数量和基本情况(岗位、性别、年龄等)。
1.4采购标的的其他商务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需要具备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2)供应商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与技术服务支持,并有成功案例。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须提供不少于2辆5吨的无主垃圾清运车辆、不少于1辆吸尘车辆、不少于1辆容积为12m³的大型洒水车。(注:供应商需提供所拟投入车辆的相关证件。若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的发票;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分类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教育,禁止分类员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5)供应商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6)供应商应备专业的管理服务队伍,服务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遇特殊保障任务,合同约定人员无法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在保证原有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需要成交人另外组织人员成立支援队伍开展工作的。
(8)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及时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保费用及福利等,不得违反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因发生劳务纠纷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招标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以采购方无关。
(9)供应商拟派人员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意外伤害、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因病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招标人负责,以采购方无关。
(10)供应商承担拟派人员的食宿,采购人不承担此项费用。
1.5作业安全要求
(1)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影响市区通行,不得噪音扰民,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和民用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及周边环境安全和人员及财产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
(4)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警示、安全标志及其他有关防护措施。
(5)必须密切关注设备的性能状况,及时维护、维修,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6)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或其它违禁品。
(7)加强安全生产,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投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6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且满足洒水降尘全部作业条件后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作业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始实施洒水降尘作业。
(2)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服务质量管理,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可能进行的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应急洒水降尘作业。
(3)供应商必须做好工作量、用水量台账,以及每月度工作情况及服务期满后服务情况报告,按时提交采购人审核。
(4)在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挂靠,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1.7服务承诺
供应商须提供有垃圾消纳能力,遵守环保要求及消纳要求的承诺。
1.5洒水降尘线路图
3. 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人要求现场验收。
4.关于报价的要求:
(1)该项目费用主要包括无主垃圾清扫清运、道路除尘降尘两项。其中,无主垃圾清扫清运费用主要包括无主垃圾清扫保洁、装车、运输及消纳费用,此项预算为100.00万元,道路除尘降尘费用主要包括机扫清尘及降尘保洁费用,预算费用为30.00万元,
(2)无主垃圾清扫清运费用,供应商须按单价(元/车)报价,单价限额为800元/车,结算以最终实际发生次数为准,但最终结算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3)道路除尘降尘包含机械洗地费用和洒水降尘费用两部分,机械洗地费用供应商须按单价(车/台班)报价,单价限额为2600元/台班,结算以最终实际发生次数为准,据实结算;洒水降尘费用供应商须按单价(元/车)报价,单价限额为880元/车,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天气增加对重点路段的降尘保洁服务次数,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