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机构及地点
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市肥乡区
二、依据的标准及规定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
2、《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的PPP项目应当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
三、团队人员配置
绩效考核咨询机构每次考核工作团队不低于三人。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具备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备类似项目经验。
四、分年度工作内容和安排
1、服务期第一年:编制绩效考核方案,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完善考核细则。组织聘请专家组成绩效考核工作组,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每季度一次,包含出具相应考核监测报告)。
2、服务期第二年:根据肥乡区景观水系及路网工程PPP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对具备条件的子项目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每季度一次,包含出具相应考核监测报告)。
3、服务期第三年:根据肥乡区景观水系及路网工程PPP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对具备条件的子项目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每季度一次,包含出具相应考核监测报告)。
4、考核结果须经项目实施机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