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其主要采购内容为城区部分区域及经开区含城西园区的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其他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乡镇的市容管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包含歙县经开区、城西园区及歙县城区部分区域(新安路、平安路、紫云路、百花路、歙州大道中段西段及新汽车站周边、艺术品市场、披云路、新安中心市场及周边、印象徽州、富资路、清凉路、宾虹大道、紫阳路、新区片老旧小区区域范围)店面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乱堆乱放, 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停放、乱晾晒、露天烧烤、摊点疏导点(早点摊、小百货、各种维修等)、应急任务等工作,若遇其他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活动,中标人须听从招标人安排人员调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占道经营、占道作业:服务人员要对跨门经营和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劝阻,并负责整改到位。
(2)乱堆乱放:占道堆物,影响行人行走,主要是经营户门前堆物,销售、修理的非机动车停放门前等,要劝导处理,保持道路通畅。
(3)流动摊点:劝导、劝阻流动摊点至疏导点,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4)乱搭乱建:服务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违建处置,服从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安排,协助拆除道路两侧、物业小区、安置区内的乱搭乱建。
(5)乱停放:服务人员劝导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对停放有困难的,服务人员协助停放好。
(6)乱晾晒、乱拉挂:对未按规定的各种晾晒,如树树之间、电线杆之间、绿化带上、市政设施上等乱晾晒现象,以及乱拉各种横幅,主要是场地出租、开张庆典、商业促销等未经审批的,服务人员要进行劝导,对有碍市容观瞻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清理到位。
(7)乱张贴:为了宣传自己的商品和销售手段张贴的宣传广告,服务人员都要进行取缔。清除乱张贴,应不破坏材质原貌,不留痕迹,及时清理遗留物,不得污染、破坏周边的环境、不得破坏周边绿化、植物。
(8)露天烧烤: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妨碍交通、占用人行道影响市容的露天烧烤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9)摊点疏导点:包括早点摊、小百货、各种修理等,要按照各自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10)路面污染: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要在 60 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 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11)按城市容貌标准辖区内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服务人员对占道装潢、乱堆放物料、装修敲除承重墙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具有发现、报告、制止、管理到位的职责。
2、辅助性执法
协助县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活动。
3、应急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置协助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4、临时性事务的临时处置
5、遇有重大保障任务或重点中心工作,上岗人数及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6、中标人需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每人需配备专门手机终端,用于手机上报和接受处理城市管理问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服务人员需利用无线数据采集系统将现场案件及时上报到监督中心,可以实时接收来自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或核查任务并进行任务回复。
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及装备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人员配备 |
总人数 38 人。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所有人员须 50 周岁以下,所有人员具备保安人员上岗证。 |
投标时提供拟派出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上岗证书及身份证明上传到电子标书内,花名册上 注明管理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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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团队中若有退伍军人及从事城市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55 周岁。 2、周六、周日和假期期间仍需要正常完成日常巡查和信息收集工作等,人员排班及工作安排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但须保证每日不少 于 28 人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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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每日巡查时间为:7:30—22:00 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7:30 —11:30 下午:14:00—18:00, |
(每日其余时间及遇到节假日或其他重大活动由中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
装备要求 |
夏季服装 2 套、春秋服装 2 套、 冬季服装 2 套、多功能大衣 1 件;头盔、执法记录仪、防刺背心、防刺手套、对讲机、各类工作标志等;劳防保护用品:手套、雨衣、雨鞋等。 |
执法记录仪及对讲机装备配备 率须达到总人数的 80%,其它装备配备率须达到总人数的 100%。 |
车辆要求 |
投标人需承诺服务期间,需免费为本项目配备一辆巡逻皮卡车或轻型货车。 |
投标时需将承诺函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三)、市容管理标准
1.辖区范围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无停车线的,禁止停放。无占用盲道现象。
2.辖区范围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现象(含洗车、修车等)。各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进行,以墙面为界。店外无煤炉、拖把等摆放、堆放物。
3.辖区范围无乱贴乱画现象(含沿街店面玻璃门上)。严禁在城市绿化树木、电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4.辖区范围无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临时许可的摊点(群)应在指定的地段、时段规范摆放。无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擦鞋卖艺等。
5.辖区范围在建工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车辆按照许可的路线行驶,无抛洒、滴漏。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应在60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6.人行道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堆放垃圾、废弃物,无乱倒污水行为。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无饲养(含圈养)家禽,空隙地无种菜现象。
7.无未经许可的占道装潢行为。沿街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文明施工,无乱堆放物料现象。
8.无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已许可的应与现场商业促销行为相符。
9.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户外广告改造路段标准,无破损、无缺字、无错别字等现象;布幔、条幅悬挂有序美观。
10.无毁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现象。对损绿、毁绿(包括砍树、伐枝、撞坏树木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11.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街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
12.着装规范,无违反着装规定现象。队容队纪严谨,文明劝导,无暴力管理行为。
四)考核评定机制
附件1:
歙县城区部分区域及县经开区城市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办法为提高歙县市容管理社会化运行服务标准,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检查考评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工作职责
对照《歙县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管理标准》,对中标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2、考核办法
(1)、歙县市容管理社会化运行服务的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中队、政策法规股各占40%,局办公室(上级反馈问题)、局领导各占10%。
(2)、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每月考核一次,被考核单位签字。得分作为当月服务费支付依据。
(3)、考核分为4个等级,当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当月服务费全额支付,月考核得分在80(含)-90(不含)每扣一分扣除中标方100元服务费;月考核得分在70(含)-80(不含)每扣一分扣除中标方200元服务费;月考核得分在60(含)-70(不含)每扣一分扣除中标方300元服务费;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费并约谈,若服务期内有三次
得分60分以下,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赔偿招标人为本项目支付的相关费用。
(4)、各部门考核基准分、考核标准、扣分原则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