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无线电通讯新业务、新技术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线电管理、无线电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是发挥监测站监测职能,支撑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必要前提和技术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无线电监测设施管理,保障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发挥无线电监测设施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需要做好各类无线电监测站点的维护、保养及关键技术指标核查,检查无线电监测站点测试验证工作落实情况,排除故障隐患,及时做好故障维修。从而确保各类无线电监测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保证日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无线电监测机房运行维护规范》
2.《无线电监测车运行维护规范》
3.《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
4.《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平台架构》
5.《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设计》
6.《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设备操作服务》
7.《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 SOAP报文结构补充说明》
8.《浙江省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制度》
本项目运行维护范围为无线电监测中心(包括省本级和九个地市监测站)已建成的各类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可搬移式监测系统、移动监测站、便携式监测系统、管制设备、检测设备、地市监测站相关核心网络设备、边缘控制服务器等共计约345套。具体以实际为准,组成大概情况见下表:
固定 监测站 |
移动 监测车 |
可搬移 监测系统 |
便携式 监测系统 |
检测 设备 |
管制 设备 |
网络设备和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 |
合计 |
96 |
18 |
34 |
49 |
85 |
9 |
54 |
345 |
(一)无线电固定监测站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无线电固定监测站96个。维护范围: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监测测向软件、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电源系统、设备连接、遥控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信号分析与识别系统、防雷接地系统、铁塔养护、环境监控系统等。
目前省监测中心本级及9个地市监测站共计无线电固定监测站96个。
固定监测站的明细如下:
序号 |
区域 |
固定监测设施 |
类型 |
1 |
省中心 |
省德雅站 |
一类站 |
2 |
省中心 |
省联通大楼站 |
二类站 |
3 |
温州 |
乐清小型站 |
四类站 |
4 |
温州 |
文成小型站 |
四类站 |
5 |
温州 |
龙岗山站 |
二类站 |
6 |
温州 |
机场站 |
二类站 |
7 |
温州 |
温州大罗山站 |
二类站 |
8 |
温州 |
大过寺站 |
三类站 |
9 |
温州 |
国信大厦站 |
二类站 |
10 |
温州 |
泰顺小型站 |
四类站 |
11 |
温州 |
洞头站 |
二类站 |
12 |
温州 |
永嘉小型站 |
四类站 |
13 |
温州 |
瑞安小型站 |
四类站 |
14 |
温州 |
苍南小型站 |
四类站 |
15 |
嘉兴 |
嘉兴固定站 |
二类站 |
16 |
嘉兴 |
海盐固定站 |
二类站 |
17 |
嘉兴 |
乌镇固定站 |
一类站 |
18 |
嘉兴 |
桐乡小型站 |
四类站 |
19 |
嘉兴 |
桐乡固定站 |
三类站 |
20 |
嘉兴 |
平湖小型站 |
四类站 |
21 |
嘉兴 |
海宁固定站 |
二类站 |
22 |
嘉兴 |
嘉善固定站 |
二类站 |
23 |
嘉兴 |
滨海小型站 |
四类站 |
24 |
嘉兴 |
嘉兴主城区站 |
二类站 |
25 |
湖州 |
美欣大厦站 |
二类站 |
26 |
湖州 |
莫干山站 |
二类站 |
27 |
湖州 |
南浔站 |
四类站 |
28 |
湖州 |
武康站 |
四类站 |
29 |
湖州 |
长兴站 |
四类站 |
30 |
湖州 |
安吉站 |
四类站 |
31 |
湖州 |
长兴洪桥站 |
二类站 |
32 |
湖州 |
湖州二中站 |
四类站 |
33 |
湖州 |
湖州信息工程学校站 |
四类站 |
34 |
绍兴 |
豆腐尖固定监测站 |
二类站 |
35 |
绍兴 |
上虞小型监测站 |
四类站 |
36 |
绍兴 |
诸暨小型监测站 |
四类站 |
37 |
绍兴 |
嵊州小型监测站 |
四类站 |
38 |
绍兴 |
绍兴市小型站(现代大厦站) |
二类站 |
39 |
绍兴 |
驼峰山固定监测站 |
二类站 |
40 |
绍兴 |
新昌小型站 |
四类站 |
41 |
绍兴 |
柯桥钱清小型站 |
四类站 |
42 |
绍兴 |
越城滨海小型站 |
四类站 |
43 |
金华 |
金华一品大厦固定站 |
一类站 |
44 |
金华 |
义乌五峰山固定站 |
三类站 |
45 |
金华 |
浦江小型站 |
四类站 |
46 |
金华 |
东阳小型站 |
四类站 |
47 |
金华 |
永康小型站 |
四类站 |
48 |
金华 |
武义小型站 |
四类站 |
49 |
金华 |
兰溪新湖固定站 |
二类站 |
50 |
金华 |
义乌民航小型站 |
四类站 |
51 |
金华 |
磐安小型站 |
四类站 |
52 |
金华 |
金义都市小型站 |
四类站 |
53 |
金华 |
北山站 |
四类站 |
54 |
金华 |
义乌工商学院小型站 |
四类站 |
55 |
金华 |
义乌机电学院小型站 |
四类站 |
56 |
衢州 |
西区站 |
二类站 |
57 |
衢州 |
乌石山站 |
二类站 |
58 |
衢州 |
江山站 |
四类站 |
59 |
衢州 |
常山站 |
四类站 |
60 |
衢州 |
开化站 |
四类站 |
61 |
衢州 |
衢江站 |
二类站 |
62 |
衢州 |
民航站 |
四类站 |
63 |
衢州 |
巨化站 |
四类站 |
64 |
衢州 |
龙游鸡鸣山站 |
二类站 |
65 |
衢州 |
华埠高铁站 |
四类站 |
66 |
舟山 |
定海舟山大厦站 |
二类站 |
67 |
舟山 |
新城站 |
二类站 |
68 |
舟山 |
桃花站 |
二类站 |
69 |
舟山 |
金塘小型站 |
三类站 |
70 |
舟山 |
嵊泗站 |
一类站 |
71 |
舟山 |
枸杞站 |
一类站 |
72 |
舟山 |
普陀站 |
二类站 |
73 |
舟山 |
六横小型站 |
四类站 |
75 |
舟山 |
岱山站 |
三类站 |
74 |
舟山 |
南洞站 |
一类站 |
76 |
舟山 |
长涂站 |
一类站 |
77 |
台州 |
路桥马腰山固定站 |
一类站 |
78 |
台州 |
椒江白云山固定站 |
三类站 |
79 |
台州 |
临海靖江花城固定站 |
三类站 |
80 |
台州 |
温岭北山固定站 |
二类站 |
81 |
台州 |
路桥机场小型站 |
四类站 |
82 |
台州 |
三门湖塘悦色小型站 |
四类站 |
83 |
台州 |
玉环鲜迭山固定站 |
一类站 |
84 |
台州 |
天台龙湾小型站 |
四类站 |
85 |
台州 |
仙居紫荆花城小型站 |
四类站 |
86 |
台州 |
黄岩区区府大楼小型站 |
四类站 |
87 |
丽水 |
丽水兴业大厦站 |
二类站 |
88 |
丽水 |
丽水白云山站 |
一类站 |
89 |
丽水 |
丽水云和站 |
三类站 |
90 |
丽水 |
丽水龙泉站 |
三类站 |
91 |
丽水 |
丽水松阳站 |
三类站 |
92 |
丽水 |
丽水庆元站 |
四类站 |
93 |
丽水 |
丽水遂昌站 |
三类站 |
94 |
丽水 |
丽水景宁站 |
四类站 |
95 |
丽水 |
丽水青田站 |
四类站 |
96 |
丽水 |
丽水缙云小型站 |
四类站 |
(二)无线电可搬移监测系统
包括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可搬移监测系统34套。维护范围: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监测测向软件、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电源系统、设备连接、遥控系统、信号分析与识别系统等。
序号 |
区域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厂家 |
1 |
省中心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2 |
省中心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B+EBD195(德国R&S) |
3 |
温州 |
搬移式无线电混合测向系统 |
UMS300(德国R&S) |
4 |
温州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5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DDF007(德国R&S) |
6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B500(德国R&S) |
7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B500(德国R&S) |
8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E(德国R&S) |
9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E(德国R&S) |
10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E(德国R&S) |
11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E(德国R&S) |
12 |
嘉兴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M100XT(德国R&S) |
13 |
湖州 |
搬移式无线电混合测向系统 |
UMS300(深圳嵘兴) |
14 |
湖州 |
搬移式一体化电磁环境测试系统(不含接收机) |
DC7000ATS(深圳嵘兴) |
15 |
湖州 |
便携式测向机 |
DDF007(德国R&S) |
16 |
绍兴 |
便携式测向机 |
DDF007(德国R&S) |
17 |
绍兴 |
TSR5001可搬移式监测测向系统 |
TSR5001(同方电子) |
18 |
金华 |
搬移式无线电混合测向系统 |
UMS300(德国R&S) |
19 |
金华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20 |
金华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B500(R&S) |
21 |
金华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HRS61A(成都华日) |
22 |
衢州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23 |
衢州 |
低空监测测向系统 |
MR3360(成都零点) |
24 |
衢州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B500(德国R&S) |
25 |
衢州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B(德国R&S) |
26 |
衢州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黑鸟(安捷伦) |
27 |
舟山 |
可搬移式监测测向系统 |
YTR-012(九华圆通) |
28 |
舟山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29 |
台州 |
搬移式无线电混合测向系统 |
JN1410(中电三十六所) |
30 |
台州 |
便携式可搬移站 |
DDF007(德国R&S) |
31 |
台州 |
可搬移监测系统 |
ESMB+EBD195 |
32 |
台州 |
搬移式一体化电磁环境测试系统 |
DC7000SW1 |
33 |
丽水 |
可搬移监测测向系统 |
JN4107(中电三十六所) |
34 |
丽水 |
可搬移监测测向系统 |
DDF007(德国R&S) |
(三)移动监测站
包括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移动监测站18台。维护范围: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监测测向软件、控制系统、网络连接、电源系统、设备连接、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信号分析与识别系统、移动监测站等。
序号 |
区域 |
移动监测站车型 |
设备厂家 |
设备型号 |
1 |
省中心 |
丰田陆地巡洋舰 (浙A83301) |
德国R&S |
ESMB+EBD060 |
2 |
省中心 |
丰田陆地巡洋舰 (浙APK106) |
德国R&S |
ESMB+DDF EHT770 |
3 |
温州 |
丰田普拉多 (浙C6CF12) |
美国TCI |
TCI535 |
4 |
温州 |
依维柯 (浙CA36Z5) |
德国R&S |
DDF550、HRS61C |
5 |
嘉兴 |
丰田陆地巡洋舰 (浙F90094) |
德国R&S |
EM550、EBD195 |
6 |
嘉兴 |
丰田陆地巡洋舰 (浙FJ077S) |
德国R&S |
DDF550 |
7 |
湖州 |
三菱帕杰罗 (浙EN0573) |
泰雷兹 |
DDF255 |
8 |
湖州 |
莱茵旅行者(浙EB169K) |
德国R&S |
XEDVU、MRE XE |
9 |
绍兴 |
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浙D60121) |
德国R&S |
EM550、EBD195 |
10 |
绍兴 |
丰田普拉多 (浙DU79F6) |
德国R&S |
DDF550 |
11 |
金华 |
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浙G92G31) |
德国R&S |
DDF550 |
12 |
金华 |
丰田陆地巡洋舰4000(浙G28056) |
德国R&S |
ESMB、EBD195 |
13 |
衢州 |
三菱帕杰罗 (浙H80130) |
德国R&S |
DDF255 |
14 |
舟山 |
三菱帕杰罗 (浙L63007) |
德国R&S |
DDF255 |
15 |
台州 |
丰田普拉多 (浙J00103) |
美国TCI |
5093 |
16 |
台州 |
莱茵旅行者 (浙AJ7R16) |
德国R&S |
德辰MR3300B和RS DDF550 |
17 |
丽水 |
丰田陆地巡洋舰 (浙K00048) |
德国R&S |
EM550、EBD195 |
18 |
丽水 |
莱茵旅行者 (浙AZ7C19) |
德国R&S |
德辰MR3300B和RS DDF550 |
(四)便携式监测系统、管制设备、检测设备
包括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便携式监测系统49套,管制设备9套、检测设备85套。便携式监测设备维护范围:接收机、频谱仪。管制设备维护范围:天馈系统、监测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监测测向软件、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电源系统、设备连接、遥控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管制车、便携式管制设备等。检测设备维护范围:频谱分析仪、综合测试仪、网络分析仪、矢量信号分析仪、功率计、频率计、信号发生器、电磁辐射测量仪及其他附属设备。
地市 |
便携式监测系统 |
管制设备 |
检测设备 |
省中心 |
5 |
/ |
16 |
温州 |
6 |
1 |
10 |
嘉兴 |
5 |
1 |
5 |
湖州 |
4 |
1 |
8 |
绍兴 |
4 |
2 |
3 |
金华 |
3 |
1 |
7 |
衢州 |
8 |
3 |
12 |
舟山 |
5 |
/ |
7 |
台州 |
6 |
/ |
13 |
丽水 |
3 |
/ |
5 |
合计 |
49 |
9 |
85 |
(五)网络设备和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
网络设备主要省无线电监测中心(9个地市监测站)的核心网络设备,以及近年来在各固定监测站部署的边缘控制服务器,设备总量为54台。
序号 |
区域 |
设备类型 |
数量 |
1 |
9个地市 |
核心交换机 |
9 |
2 |
9个地市 |
边缘服务器 |
45 |
(六)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运维
为保障无线电监测指挥中心的日常和重大活动期间正常运行,需要对地市监测站的控制中心的相关软件、应急及配套设施(包括大屏)和机房配件(网线、配线和电源插座等)内容等进行运行维护。
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规范的运维体系,及时的应急保障,完成省监测中心(包括本级和九个地市监测站)已建成各类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可搬移式监测系统、移动监测站、便携式监测系统、管制设备、检测设备、空中监测系统、网络设备和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在运行维护服务中应做好监测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填写《无线电监测设施日常检查工作记录表》。
日常检查工作包括:
①监测设备、工控机、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的运行情况;
②检查监测设备侧原子服务的运行情况;
③测试固定监测设施网络、系统间连通及数据传输情况。
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不同类型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日常检查项目。
投标人需要制定一套针对日常检查的操作规范,从监测设备开始,到工控机,到设备侧原子服务,到接入网络情况的各项内容进行运维,由专业运维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常规化实施,保证设施功能日常可用。
日常检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定期对运维范围内的设备和技术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保持环境整洁。减少严重故障造成的设备停机,保障设备季度完好率85%及以上和一体化平台设备月度在线率90%及以上。在用户控制中心,定期(每周)对维护范围的固定监测站定期远程登录,进行常规检查和功能测试。并对比标志性信号,及时发现设备性能指标的变化。移动和搬移设备定期开机检查和电源充放电保养;移动监测车定期车辆启动和车载设备开机检查;便携设备定期开机检查和电池充放电保养;管制类设备定期开机功能检查。每月向采购方提交月度维护报告和月度故障处置率统计分析报表,作为运维考核的依据。
投标人需对日常检查的故障及时进行定位,并根据故障等级、故障类型、故障原因,并通过标准化作业及时排除故障。如遇设备故障需要厂家维修,投标人需要第一时间联系采购方相关负责人和设备厂家,同时全程跟踪维修进展和详细情况。
①对于质保期期内的设备,原则上维修工作由该项目承建商完成,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全流程参与,协助做好拆卸、送修、跟进维修进度、维修完成后安装调试,并配合承建商做好系统恢复等工作。设备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该项目承建商承担。
②对于质保期期外的设备,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设备检测、诊断、维修、拆卸、运输和安装等全流程工作,直至故障消除,设备正常运行,指标满足相关要求。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日常检查日报
投标人运维人员根据日常检查、故障定位、故障排除等情况形成日常检查日报,并及时报告给采购人。
4、定期报告
除了日常日报之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无线电监测设施设备运维的月报、各阶段报告、半年报及年报,并从监测设施、集成厂商、故障率、故障原因等维度,对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概述、统计和说明。
1、为保障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巡检要求对所有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可搬移式监测系统、移动监测站、便携式监测系统、管制设备、检测设备开展现场巡检工作,对以上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开展不少于4轮次现场巡检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轮次)。
投标人需制定一套针对定期巡检的操作规范并编制巡检计划,对巡检计划制定、巡检过程记录、流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规范巡检程序和记录文档,并为每个站点设施建立完整的、标准化的、可回溯的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档案、巡检记录和巡检档案。年度巡检计划、季度巡检计划等,在开始实施前,均需要提交省监测中心及地市监测站负责人,经同意后实施。
在定期巡检工作中,须按照《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规定的巡检内容和《全省无线电监测站点巡检制度》等相关要求,对机房环境、设备运行、铁塔天馈、配电防雷、空调效果、消防安防、监测系统、数据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设备故障和各类异常情况。巡检项目参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巡检项目总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开展检查。
定期巡检工作中,投标人巡检人员需要按照《固定站运行维护定期巡检记录表》、《可搬移监测站运行维护定期巡检记录表》、《移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定期巡检记录表》、《便携式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定期巡检记录表》、《管制设备运行维护定期巡检记录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开展检查,对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拍照留存,在地市监测站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巡检结束后还需填写《无线电监测站点巡检登记表》。
投标人需对巡检工作程序给出详细描述,尤其在监测系统接收精度检查和测向系统测向精度、灵敏度检查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巡检测试方案说明。
定期巡检提交的各类记录表、登记表需打印纸质相关的报告和记录文件备案。
2、范围内各类监测设施定期巡检内容如下:
一类固定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声音转文字识别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二类固定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声音转文字识别系统(可选)、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三类固定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四类固定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可选)、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一类可搬移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二类可搬移站,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可选)、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可选)、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4)移动监测站
一类移动站,巡检项目包括: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二类移动站,巡检项目包括: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三类移动站,巡检项目包括: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5)便携式监测系统
便携式监测系统巡检项目包括:便携式监测接收机和便携式频谱分析仪的保养和维护。
(6)管制设备
固定式管制设备,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信号监测和自检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可搬移式管制设备,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系统、信号监测和自检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便携式管制设备,巡检项目包括:天馈线、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7)网络设备和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
网络设备,巡检项目包括:硬件检查、连通性检查。
监测站边缘控制服务器,巡检项目包括:硬件检查、连通性检查、操作系统检查、系统安全检查、内部软件检查。
在执行应急及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任务时,投标人应提前制定应急及重大活动运行维护预案,切实做好任务期间无线电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任务结束后填写《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运维记录表》。
具体实施方案:涉及重大活动保障的无线电监测站点,应在活动正式开始前安排巡检。遇有台风、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巡检。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投标人安排技术人员,对重大活动保障需要使用的或自然灾害将涉及到的监测测向站点、系统进行巡检的技术支撑。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运维与定期巡检工作内容相同。
特殊巡检完成后提交的各类记录表、登记表不仅需要打印纸质相关的报告和记录文件备案。
除以上运维服务内容外,在杭州亚运会期间投标人需升级运维服务标准,提供技术保障及技术协助工作,包括:
①协助用户方制定重大活动保障预案。
②根据用户方的需要,安排维护方技术人员直接参与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③提供软件/硬件维护人员驻守,随时提供技术保障工作。
④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完成后,提交保障活动技术工作总结。
⑤加强亚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设施的备品备件储备,提高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的及时性。
1、投标人需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无线电监测设施进行故障处理,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电话,当系统或者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响应。
当无线电监测设施出现技术故障,投标人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判定故障等级,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对设施故障进行了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不同等级故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处理,并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故障等级 |
故障内容 |
处理时限 |
一级故障 |
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出现瘫痪,监测测向功能丧失、设施运行中断或关键业务数据丢失,导致监测业务不能正常开展,且情况紧急。 |
30分钟内响应,业务恢复时限24小时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二级故障 |
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部分功能出现故障、系统性能下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监测测向结果出现较大误差,以及可能造成设施瘫痪或监测业务中断的重大隐患。 |
2小时内响应,业务恢复时限48小时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三级故障 |
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部分功能和性能受影响,但监测业务及其他主要功能仍可正常运行的情况 |
4小时内响应,业务恢复时限72小时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当在定期巡检和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运维过程中发现主设备或配套设备故障,能够现场排除的,由巡检人员现场排除,处理过程中完成《故障处理记录表》,并由地市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不能现场排除的则走维修流程。
★2、投标人需承诺,在服务周期内产生的各类故障,在服务期满后如有遗留故障,投标人将继续提供服务,直至完成遗留故障的处理。
★(五)设备维修
(1)主设备维修
主设备维修范围包括:
①固定监测站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②可搬移监测系统、检测设备及管制设备;
③移动监测站;
④便携式监测系统;
⑤网络设备及边缘服务器等;
⑥地市监测站的控制中心相关硬件、软件配套设备等。
维护范围内的站点设备和系统大多数已经过了保修期,但也有部分系统还在保修期内。“在保”和“过保”这两种情况的站点和设备在出现故障时,维护维修方式有所区别:
1)对于质保期期内的设备,原则上维修工作由该项目承建商完成,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全流程参与,协助做好拆卸、送修、跟进维修进度、维修完成后安装调试,并配合承建商做好系统恢复等工作。设备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该项目承建商承担。
2)对于质保期期外的设备,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设备检测、诊断、维修、拆卸、运输和安装等全流程工作,直至故障消除,设备正常运行,指标满足相关要求。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对于质保期外,且属于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遗留的故障设备,原则上维修工作由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的承担方完成。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全流程参与,协助开展设备故障判断,协助做好拆卸、送修、跟进维修进度、维修完成后安装调试,并配合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承担方做好系统恢复等工作。设备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承担方承担。
(2)机房配套设备维修
配套设备维修范围包括:
①塔桅包括接地系统改造(不含出具专业检测报告)、构件增补更换、构件防腐除锈、螺栓紧固等的维修;
②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主设备和机房内线路的维修;
③电源系统包括配电箱、空开、UPS主机、UPS电池等的维修;
④空调系统包括空调主设备、外机支架等的维修;
⑤消防:更换、增补灭火器。(不含消防其他设施的维修、检测工作)
“在保”和“过保”这两种情况的站点和设备在出现故障时,维护维修方式有所区别:
1)对于质保期期内的设备,原则上维修工作由该项目承建商完成,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全流程参与,协助做好拆卸、送修、跟进维修进度、维修完成后安装调试,并配合承建商做好系统恢复等工作。设备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该项目承建商承担。
2)对于质保期期外的设备,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设备检测、诊断、维修、拆卸、运输和安装等全流程工作,直至故障消除,设备正常运行,指标满足相关要求。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对于质保期外,且属于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遗留的故障设备,原则上维修工作由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的承担方完成。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全流程参与,协助开展设备故障判断,协助做好拆卸、送修、跟进维修进度、维修完成后安装调试,并配合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承担方做好系统恢复等工作。设备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上一个运维服务周期承担方承担。
★(3)备机方案
在设备维护维修期间,中标人需为用户方提供备机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站点监测功能。站点设备维护维修完成后,拆除备机,恢复站点原设备。备机架设、拆除等全部工作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其他要求
在运维期间,本项目中标人即成为保证整个无线电监测网络正常运行的第一责任方,承担协调、组织、配合相关各方工作的责任,无论是何原因出现故障需要设备维修,无论“在保”或“过保”的设备维护维修,均以优先保证整个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最高目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维护方作为第一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项目的维护维修工作中,中标人应保证完成以下几点工作内容:
①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包括现场维修维护和设备运至中标人或其他供应商维修。现场维修时,中标人运维人员携带备品备件完成维修维护工作,或维护方协调、组织设备供应商维修。设备需要运至中标人或其他供应商维修的,由维护方负责安排设备往返的物流运输和设备的安全。
②投标人提供无次数限制,保证监测网络正常运行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③国产监测、测向设备要求原厂维修。
(六)档案管理
在运行维护过程中投标人需做好所有文档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服务总结、工作汇报及技术方案等,提交给省监测中心相关部门确认。服务期结束后装订成册作为服务验收依据。
投标人还需通过为每个监测站建立维护档案,详细记录站点设备构成、运行状况、技术指标、巡检维护记录、维修历史情况并支持相关报表的导出,完成“一站一档”。
★(七)服务考核
服务考核参照《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监测设施代维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主要对运维方的工作规范性、日常检查、定期巡检、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设备运维、故障处理响应、设备维修、总体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
维护期内,要求接入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固定站点每月平均在线率高于90%,单月在线率低于90%的扣合同总价的0.5%,并依次累加,并在支付尾款时统一体现。
维护期内,季度设备完好率85%及以上,不达标的扣合同总价0.5%,在支付尾款时统一体现。
维护期内,故障响应、故障处理时限如超过“故障处理”中处理时限,每次扣除合同总价的0.5%,并依次累加,并在支付尾款时统一体现。
设施巡检项目总表,遵循《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巡检包括机房环境、设备运行、铁塔天馈、配电防雷、空调效果、消防安防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设备故障和各类异常情况。巡检项目参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巡检项目总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开展检查。
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巡检项目总表
序号 |
巡检设备 |
巡检项目 |
1 |
固定监测站 |
一类固定站: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声音转文字识别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二类固定站: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声音转文字识别系统(可选)、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
三类固定站: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
四类固定站: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可选)、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
2 |
移动监测站 |
一类移动站: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
二类移动站: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
||
三类移动站:监测、测向、定位、监听、控制、天馈、视频图像监视、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信息记录等系统,以及通信、电源等辅助系统。 |
||
3 |
可搬移监测站 |
一类可搬移站:天馈系统、监测系统、测向系统、信号分析及文字识别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二类可搬移站:天馈系统(可选)、监测系统、测向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可选)、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可选)、其他附属设备(可选)。 |
||
4 |
便携式监测设备 |
便携式监测接收机和便携式频谱分析仪的保养和维护。 |
5 |
管制设备 |
固定式:天馈系统、信号监测和自检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
可搬移式:天馈系统、信号监测和自检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
||
车载式:天馈系统、信号监测和自检系统、语音插播系统、亚音系统、控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和存储系统、电源系统、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无线电管制车辆及其他附属设备。 |
||
便携式:天馈线、信号发生器、监测接收机、功率放大器及其他附属设备。 |
||
6 |
检测设备 |
频谱分析仪、综合测试仪、网络分析仪、矢量信号分析仪、功率计、频率计、信号发生器、电磁辐射测量仪、屏蔽室及其他附属设备 |
六、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七、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022301业务连续性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具备不少于1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无线电监测设施运维相关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关键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 投标人具备不少于2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参与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荣誉或感谢信,提供荣誉证书材料的扫描件。
4.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逐条响应。
5.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5.1根据项目需求,对本项目运行维护范围内的移动监测站主设备、固定监测站站址和当前的站址服务租赁情况现状了解、情况熟悉程度进行阐述;
5.2根据项目需求,对本项目运维资源配置充足、合理,能够有效保障运维工作开展;
5.3根据项目需求,对本项目运行维护范围内的技术设施设备具体情况现状了解、情况熟悉程度进行阐述;
5.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日常检查方案。要求对日常检查工作程序给出详细描述,对监测设备、工控机、原子服务功能进行每日检查的方案方面进行详细描述;
5.5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定期巡检方案。要求对巡检工作程序给出详细描述,在监测系统接收精度检查和测向系统测向精度检查方面进行详细的巡检测试方案说明;需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和系统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出具巡检和系统运行情况报告;建立服务档案和解决方案资料库等工作台帐;
5.6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设备运维方案。要求对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设备运维工作程序给出详细描述;要求建立运行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建立在维保服务期间巡检、故障处理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等;
5.7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设备维修方案。要求对主设备、配套设备、备机等方案进行详细描述;要求提供备机清单和备品备件清单;
5.8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及响应时间承诺;
5.9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原子服务维护方案。要求对运行维护范围内固定监测站和移动监测站的原子服务和服务集成厂商非常了解,并且对原子服务维护方案描述详实、可行性强;
★5.10投标人应提供服务人员保障支持,随投标文件明确服务团队,现场技术支持团队,远程支持团队,并根据本项目需要建立应急支持团队和相应预案。
项目经理要求成功主持完成过不小于2个无线电监测系统运维相关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有无线电监测设施运维工作经验;提供团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1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项目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要求具备规范的实施流程、操作流程;
5.12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括后续服务承诺及措施;
5.1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合理可行的验收方案。
6. 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并非采购人之雇员,中标人有义务为其支付工资、办理保险并保障其人身安全。若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因不可直接归责于采购人故意的原因造成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中标人的追偿。
7.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期变更或延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8.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1周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计划,该计划将作为本项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考核标准。
八、验收
项目执行周期完成后,由甲方组织进行最终验收,依据运维相关标准、合同、招标文件.维护手册、维护计划和运维报告等资料,对运维效果进行评定。并将验收结论作为支付尾款的依据。。
九、付款方式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面向大型企业收取合同金额的1% ,面向中小企业免收。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
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
2. 付款
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款;
第二笔付款为初步验收付款:完成2轮次定期巡检并召开服务中期交流会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含税)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合同款。
第三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含税)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合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