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靖边县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主要为确保核磁共振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医疗安全,对设备进行为期三年的维修及全保养,详细内容根据采购参数及实际发生为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服务要求:
3.1MR保修范围:整机质保(包含磁体,冷头,液氦,压缩机吸附器)不包含其他厂家设备,如水冷机,精密空调等产品;
3.2供应商需要是该设备原厂或者原厂授权维修机构(有授权证明文件);
3.3在线支持:24小时*365天的热线服务。拨打维修热线后安排原厂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即时诊断机器故障,制定维修方案;
3.4现场检修: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派遣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到现场维修设备;
3.5配件更换:提供维修设备所需的所有配件,且必须是原厂原件。承担相应的人工费、运输费、交通费、安装调试费用等;
3.6工作站:提供工作站的保修;
3.7定期维护: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提供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预防性维护,提供原厂优质保养耗材,并定期清理设备过滤网。维护范围包括:安全性、图像质量、系统性能方面的检测、调试及校准,电气环境监测、必要的机械检查和设备清洁等,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标准来维修;
3.8配合相关质检部门和医院的检测达标工作;
3.9*开机率保证:保证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天计算)
3.10合法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
3.11提供数字化远程诊断与维修服务,对设备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并提前预防故障发生。
3.12保修时间:三年。
备注:供应商必须对上述条款进行响应并满足要求,带*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否决其响应文件。
5.合同价款
5.1响应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的所有费用。
5.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6.款项结算
6.1付款方式:每年度支付一次费用,其中包含交通费、劳务费、耗材配件费、定制费、安装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具体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7.验收
7.1、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
7.2、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
7.3、验收依据: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
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3、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
八、违约责任
8.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8.2、乙方履约延误
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执行合同,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