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第十一届北京电视书法大赛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北京书法家协会成立40周年。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书法家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扛起打造新时代全国文化中心的使命担当,以生动的笔墨书写记录新时代的火热实践,努力挖掘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书法人才,奋力谱写首都“文艺先行”的书法新篇章,定于2023年在北京举办第十一届北京电视书法大赛,以襄其盛。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3年,北京。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合同总价的70%;本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度和资金保障需求,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总价的20%;活动结束,经甲方对乙方工作绩效考核合格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总价的10%。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大赛分青少组和成人组两个组别。内容包括主题策划、大赛宣传、作品征集、作品初评、现场复赛、决赛前培训、决赛现场录制、颁奖晚会、论坛、后期制作、大赛播出,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将对复赛进行部分录播,对决赛进行全程录播。
1.2、赛制及评委:大赛设成人组和青少组两个组别。评审分初评、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评委由全国知名书法名家组成,承办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开展评委的邀请工作。
1.3、录制播出:复赛场地、决赛录制场地的租赁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录制播出平台由国内独家从事书画艺术领域的专业电视频道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录制播出。
1.4、时间计划:初步拟定于2023年11月在北京举办“第十一届北京电视书法大赛”的决赛录制工作。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提供与大赛实施相关的文案,如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及录制方案等。
2.2、组建针对本项目的工作团队,负责大赛的全过程服务相关工作。
2.3、场地:复赛场地、决赛录制场地租赁。
2.4、作品:征集作品,对来稿按组别和书体,分别进行分类、编号,作品作者相关信息录入等。
2.5、评审:负责组织召集专家评委对初评、复赛和决赛进行评审工作。
2.6、宣传:负责大赛启动前期、中期和后期等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能够使大赛产生较大较好的舆论效果。
2.7、组织:负责派驻专业团队协助书协工作人员进行大赛选手召集、观众组织;复赛考场布置、笔墨纸砚;决赛现场布置、笔墨纸砚等。同时针对复赛决赛应提供应急及安保预案。
2.8、制作:负责各类证件、请柬、证书、奖杯、光盘、纪念品,以及与活动实施相关的制作。
2.9、负责为荣获一等奖选手发放奖金、奖杯、获奖证书及光盘;为二、三等奖选手发放获奖证书及光盘。
2.10、绩效:编制大赛绩效考核报告,配合后续政府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大赛相关材料等。
2.11、项目具体实施以采购人要求为最终标准。
3.验收标准
在项目服务期完成前,甲方依据招标文件和服务合同中服务质量等相关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组织验收。
4.供应商要求:
4.1、供应商应对书法借助电视媒介推广有必要的了解。
4.2、供应商须充分把握本次大赛的主旨。
4.3、供应商应制订出客观合理、完善、可行的策划、实施、服务、录制方案等。
4.4、同等条件下,供应商具备承办书画评选、电视大赛活动的筹备经验者优先。
4.5、供应商要能够有序、规范、适时地推进活动,有序、规范、适时、适用地提交各种申报、评选、录制、宣传等所需的工作文本。
4.6、供应商要在预算内组织活动,要合理、有效、合规地使用资金,达到资金效益最大化。
注:就相关活动细节须经北京市文联及北京书协认可后方可确定为最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