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但投标人的产品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中的技术要求。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如有货物产品,且货物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标 采购预算: 4874940元(其中: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级41.66万平方千米卫星遥感影像的采购预算为2874540.00元,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33.34万平方千米卫星遥感影像的采购预算为2000400.00元。)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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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服务 |
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级卫星遥感影像 |
416600平方千米 |
▲一、服务内容 为了实现广西全域卫星影像每2个月一覆盖、全年6次覆盖,弥补国家推送的优于2米级分辨率卫星影像以及商业采购的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存在的漏洞,同时满足自治区应对突发事件、重点工作开展对卫星影像的需求,需采购不低于41.66万平方千米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级的商业卫星遥感影像(高分系列卫星、资源系列卫星除外)以及剩余困难区域33.34万平方千米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的卫星遥感影像用于漏洞补充、突发事件应对和重点工作保障。漏洞补充为事后采购补充,例如:1-2月2米级和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广西全域覆盖情况统计完成后,无影像覆盖的漏洞区域,需要采购1-2月的1.5米级分辨率影像或3米级分辨率影像进行补充;针对突发事件、重点工作需求的采购可以为突发事件或重点工作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特定时间的卫星影像。 二、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技术要求 ▲1、原始数据要求。 (1)优于或等于1.5米级卫星遥感影像原始数据要求为由同时相的全色数据和多光谱数据组成的四波段捆绑数据,其空间分辨率要求全色数据星下点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 (2)优于或等于3米级卫星遥感影像原始数据要求为由同时相的多光谱数据组成的四波段捆绑数据,其空间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 ▲2、数据格式要求:需提供满足正射纠正的卫星轨道参数或RPC参数等文件,数据格式为TIF等通用标准格式。 ▲3、每景原始数据云雪雾覆盖量小于10%,且云、雪不得覆盖在重点区域(主要指主城区、房屋密集区域、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若原始数据有云雪雾覆盖量超过10%,须重采数据。 ▲4、卫星遥感影像原始数据无以下现象: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5、卫星遥感影像接收的数据要求相邻条带之间原则上有不少于10%的重叠区,同条带相邻两景最低不低于4%的重叠区,以保证成图范围内无缝拼接。 ▲6、边界覆盖:影像范围保证覆盖摄区,相邻数据有不小于10%的重叠区,任务区边界数据须向外延伸不少于3千米。 ▲7、卫星遥感影像原始影像数据拍摄侧视角:一般情况侧摆角≤15°(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少量难以获取的区域,后期补缝隙补漏洞时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5°)。 ▲8、卫星遥感影像全色及多光谱遥感影像必须提供全部的星历参数或其他有关参数,使用严格物理模型、以确保正射校正的精度。 ▲9、数据时相要求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或甲方提出突发事件、重点工作需求改变数据时相的,经甲方确认后,可适当延后数据时相要求。 三、成果提供 ▲1、必须提供原始的全色、多光谱数据(*.tif格式) 及遥感数据相关文件。 ▲2、提交介质为U盘或移动硬盘。 ▲四、项目验收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成果后五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十日内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向中标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中标人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申请验收,验收所涉及到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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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卫星遥感影像 |
333400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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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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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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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
1、成果交付时间: 合同签定之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覆盖区域分批提交项目成果。其中:2023年1月至2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2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2023年3月至4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4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2023年5月至6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6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2023年7月至8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8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2023年9月至10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10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2023年11月至12月影像范围和数量待2023年12月底采购人统计后确定。中标人需在每次收到采购人需求范围和数量确定指令后2日内交付完毕,特殊情况提交成果时间不应超过上述时间要求的5日。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或采购人提出突发事件、重点工作需求改变数据时相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延后数据时相要求。 2、成果交付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相关数据文件及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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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付款;后续合同款支付,采购人依据中标人交付的经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的实际数量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年度支付限额为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项目预算额度,若采购人当年财政预算资金支付额度用完后,待下一年度再支付中标人合同款。中标人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正规发票给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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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备品备件、工具、人工费、差旅费、材料、实施、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数据更新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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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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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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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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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
“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级”是指,分辨率的值小于1.5米级,如分辨率1米、1.5米等均属于“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5米”。“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是指,分辨率的值小于或等于3米级,如分辨率1米、2.5米、3.2米等均属于“分辨率优于或等于3米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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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
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中标人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中标人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