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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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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080000600095 发布时间:2023-06-08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项目
  • 商务、技术要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项目;

2、项目编号:JCZC2023-0310 

3、预算金额:6047000元。

4、服务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成全部工作

5、项目概况

(1)工作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我市为全国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试点城市之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晋城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自然资发【2021】171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需全面完成县域内林权数据整合、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持续规范林权确权登记、推进林权登记和管理信息化等项工作任务,建立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推动林权登记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2)工作目标

以“整合林权登记存量数据”为主线,以“解决林地与耕地等地类冲突、权属重叠问题”为重点,以“林权类不动产权籍勘验调查程序”为保障,对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深入摸底调查,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规范,为日常不动产林权登记提供数据支撑。

  • 二、服务要求

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涉及全县12镇3乡406个村,集体林地85.95万亩(其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发证7.4万亩,未发证78.55万亩)。通过利用阳城县现有林权数据基础,通过开展准备工作、数据收集与分析、存量数据标准化及规范化整理、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工作,实现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实现林权登记数据成果入库及汇交,调查软件及调查设备采购,林权登记业务流程定制开发及查询共享上报系统建设,为日常不动产林权登记提供支撑。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对阳城县林权登记数据、林权登记业务数据、林权档案资料等数据情况现状调研, 收集现有数据成果资料,对现有数据对比分析检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数据整合技术方案、数据整合建库质量控制方案,技术培训等。

2、数据收集与分析

收集林权发证相关数据,对收集的原始图形数据进行基本分析,分析基础数据覆盖完整性、电子数据与图形的关联、分析业务数据与档案数据的关联、分析图形属性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关联。主要包括:林业基础地形数据、林权小斑等电子图形数据、林权纸质图形数据、林权电子数据、林权档案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库、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确权调查成果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开发整理、退耕还林等数据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初始影像和统一时点影像、最新遥感影像等相关成果。

3、存量数据标准化、规范化整理

分别对林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原有林权权利类型转换分析、原林权证书结构转换分析、现势数据与历史数据衔接分析、冗余及缺失数据分析、图形数据拓扑关系分析等。

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底板,对林权登记数据开展规范化整理,主要包括:

(1)已登记林权电子档案整理

已登记林权电子档案数据整理的工作主要有:对已有电子登记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并进行挂接入库,通过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档案号与林权宗地登记发证业务数据建立关联进行管理。

(2)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空间数据整理

主要包括纸质空间数据整理或矢量空间数据整理:利用现有登记资料及收集到的影像数据,开展图形范围勾绘及核对,对各项空间数据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对图形数据进行拓扑问题处理、冗余图形清理和碎面处理,解决在一个具体的地理范围内空间参考不一致的问题,实现相同比例尺下同一地理范围内空间参考一致。

(3)林权登记属性数据整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及国家、省厅要求,对已登记的林权数据及登记信息进行数据规范化梳理及数据整理工作。

4、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1)权属重叠问题清理

与其他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可调整进行调整,不可调整形成台账。主要包括:比对分析林权宗地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库(以下简称“三调”)、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土地征收等数据的空间关系,同时参照第三次国土调查初始影像、和统一时点影像、最新遥感影像等影像数据,可技术性调整的进行内业调整,不可调整的形成问题台账或问题清单。

(2)地类冲突问题清理

利用“三调”、最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农转用数据、土地开发整理数据、退耕还林数据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组织开展林地使用权范围内地类进行比对分析,对于可技术调整的进行调整,不能调整的形成问题清单

5、林权地籍调查及测绘

(1)未发证的林权调查、测绘

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到户,通过利用1:2000正摄影像进行外业核查和实地调绘工作,核查每块林地土地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同意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为建立县级林权信息数据库做准备。整合辖区范围内林权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林权土地空间数据信息,核实林权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后期实现林权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和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做好数据基础。

(2)未发证林权属性数据整理

对林权属性数据进行整理、对林地权属及权利信息进行整理,核对纸质调查档案资料,对属性数据进行查漏补缺。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农村承包经营权成果进行衔接,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进行图、数、系统信息对接。

(3)未发证林权空间数据整理

对林权空间数据成果进行整理,对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进行检查和整理,并对整理成果编制不动产单元号,保持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对应关系。

(4)宗地图成果编制

根据最新影像资料,利用权属调查成果,编制权属界线宗地成果图;并按出图比例尺打印输出宗地成果图。

(5)未发证档案资料档案扫描、整理及挂接

林权宗地调查测绘完成后,按宗为单位进行规范化扫描、整理、登记信息。

6、数据检查入库及汇交

(1)数据检查

对数据整理成果进行过程及整体数据质检,包括对属性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对空间数据的唯一性、拓扑关系进行检查,对电子档案资料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提交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对于历史问题造成的问题数据与业主单位商讨处理。

(2)数据建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对行政区、地籍区(子区)、林权宗地、登记数据、档案成果等数据整合,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设不动产登记标准数据库,进行林权基础数据库建库工作及相应文字报告编制工作。

(3)数据汇交

汇交内容包括:空间矢量、影像图、属性表格和其他数据等,根据具体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案(试行)》、《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及《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形成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成果的标准汇交包,并进行质量检查及相应文字报告编制。

7、林权登记调查软件及调查设备采购

(1)林权登记调查软件

为满足后续林权登记调查及更新工作,按乡镇进行调查软件采购,给乡镇调查管理部门提供日常使用。

(2)调查设备

为满足后续林权登记调查及更新工作,按乡镇进行调查平板设备采购,给乡镇调查管理部门提供日常使用。

8、林权登记业务流程定制开发及查询共享上报系统建设

(1)林权登记业务流程定制开发

根据最新林权登记业务需求,对当前流程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证书模板调整、审核字段优化、业务流程定制化开发。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林权的首次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流转)、注销登记等,保障林权登记业务正常开展。

(2)信息共享与查询统计分析、数据上报系统

包括林权登记数据上报、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通过接口方式实现与林业部门的数据共通,数据交换内容包括:存量数据变更、新增数据交换、发证信息推送、审核状态推送等功能。

  • 三、技术要求

(一)空间数据清理整合技术要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和《晋城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整合林权数据,建设基于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不动产林权登记数据库。具体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素;空间要素包含不动产单元(林权宗地、其他定着物)。

1、空间参考系要求

坐标系统: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 3 度分带。

2、属性数据处理要求

属性结构按省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整合处理,对要素代码、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宗地特征码、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权属状态、自然幢号等用于建立关联关系、标明权属及状态的信息需查档补录,用途等属性值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要求整理。

3、空间拓扑关系处理要求

对已发证的各类权属空间数据,按照求同存异、保持现状的工作原则,在保证不改变已发各类权属空间范围不变前提下,对空间拓扑关系进行处理,解决权利叠加、界线不吻合等问题。

(二)非空间数据清理整合

非空间数据清理整合主要对当前林权登记成果数据进行整合,包括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用于信息关联的必要信息)、信息关联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属性数据库表中。

1、完整性

数据表齐全,如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无信息,必须保留空表,并且属性结构不得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冲突。

2、属性数据结构一致性

在数据库属性结构表中,属性项的定义应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保持一致,必选属性项的描述应采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的描述,可以适当扩展,但不得冲突。

3、代码一致性

有明确命名规则、编码规则和数据字典的属性项,应严格执行编码方法,保持编码语义一致。

4、数值范围符合性

属性项的值域应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中相关值域的要求。

5、表内逻辑一致性检查

对数据表中的关联主键进行检查,保证关联关系正确;相关联的属性项之间没有逻辑错误。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实施工期要求

根据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在 2024年12月以前完成全县林权不动产地籍调查、据库建设工作,正式交付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并完成项目相关总结工作。

(二)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专人维护、常设 7 天×24 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五、提交成果要求

完成阳城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验收后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汇交。

1、数据成果

(1)林权登记数据成果;

(2)林权档案成果;

2、文档成果

(1)工作方案;

(2)技术方案;

(3)工作总结报告;

(4)技术总结报告;

(5)数据库建设报告;

(6)质量检查报告。

六、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通过采购人(或其上级部门)组织或委托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七、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根据作业单位申请,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八、其他工作要求

投标人应按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九、保密要求

1、项目进场前,需签署保密协议。

2、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采购人的纸质文档、声像文档、程序代码以及信息数据文件等,中标人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中标人同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方式协助采购人保证数据安全和保守数据秘密。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采购人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中标人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接触到的任何属于采购人的档案相关材料,以保证其秘密性。

十、其他事项要求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付款方式:按工作进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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