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郴州市北湖区统计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技术服务
2、采购预算:950000.00元
3、项目概况: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郴州市北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两年半。
6、服务标准: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郴州市北湖区统计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业务内容。
7、详细需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采购项目内容
1、具体采购要求
郴州市北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培训、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库维护、资料归档等工作。
2、报送和审查规定
甲方对项目进行审查,乙方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介绍。经甲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将问题、处理办法等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三、其他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2、本次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项目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四、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报价,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磋商供应商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要求包括此次磋商采购的所有费用。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磋商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及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采用、分析、维护、处理、培训、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还应包括所有人员工资、劳务支出、配套费用、保险、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为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季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按季支付,每季度初支付年度合同款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