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尽快建立适应WTO规则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引导城乡环卫工作的健康发展,增强环卫管理与服务的活力。根据市、局、街道的有关精神,决定对福田街道办事处辖区的物华社区清扫保洁服务业务进行市场化运作承包。
福田街道物华社区范围内(西城路--环城北路--老省道--天宝路闭合区域)除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扫保洁的、农田、河道外的所有区域保洁等共计清扫保洁面积为252530㎡(包括龙岗路13584㎡、物华路9000㎡、天宝路5616㎡),空闲地、绿化带保洁面积77100平方米,以及该辖区范围内除物业公司负责外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保洁、管理和“牛皮癣”(楼道除外)、杂草清除等工作,并负责标段内除正在装修的建筑垃圾、工厂内的工业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清运处理。并负责标段内除正在装修的建筑垃圾、工厂内的工业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及无主大件垃圾清运处理。每天洒水不少于一次,5个两定四分点位管理,两定四分点位的水电费、常用设施维护费由保洁公司负责,付款时由社区注明水电费用,并扣回。
说明:
(1) 未列出但属于所投标段行政范围内的区域也应列入清扫、保洁、清运范围,并将费用列入投标总价中。
(2) 所有垃圾均运至垃圾中转站、分拣中心等指定点。
三、服务内容
(1)主要道路每天洒水1次以上,房前屋后道路每周洒水2次,人行道每周清洗1次,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取水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清扫保洁范围包括主干道、绿化带、边沟、路肩、人行道及视线范围内垃圾,清除墙面、电线杆等处的各类牛皮癣广告,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房和果壳箱、垃圾桶的保洁管理工作。
(3)所负责的夜市每星期应用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效果应达到采购人街道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表中未列出但属于物华社区管理的道路、新建或延伸的道路也应列入清扫、保洁、清运范围,并将费用列入投标总价中。
(5)除正在作业的建筑垃圾、工厂内的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均由保洁公司进行清运;所有清运车辆必须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机动三轮车;如偷到的工业垃圾,由保洁公司直运至焚烧场或运送至工业垃圾分拣中心,所有费用由保洁公司负责。保洁公司有义务将有建筑垃圾堆放的地点通知给网格工作人员。
(6)进行旧城改造的小区按旧城改造进度由业主方确认后派驻保洁人员,派驻的保洁人员不足招标要求的人数时,当月的承包款应按人数比例相应扣除。
(7)中标公司所有投入使用的车辆全部安装GPS,费用由保洁公司承担。
(8)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指定清运范围的垃圾每天及时清运、保洁,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清运时必须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和运输车辆的覆盖工作,桶车对接,防止垃圾沿途抛洒。
(9)垃圾运输车辆在保养、修理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及时组织清运车辆,顶替负责垃圾清运工作,不得因此造成清运延误。
四、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各单位根据清扫保洁范围及区域特点提供清扫保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数量、负责区域、轮班方式等内容。
车辆配置规定:
(1)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洒水车、机扫车、荷载≥2吨桶车对接式压缩收集车及荷载≥8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各一辆投入到本项目的运营,以上车辆须登记在中标人名下,若未能满足车辆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上车辆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修理费、油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五、参照标准
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投标人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1)《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年2月3日建设部建城[1997]21号。
(2)义乌市政府以及福田街道办事处和城乡垃圾一体化文明卫生要求的规定。
2.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规定。
3.投标人遵守不限于以上标准及规定时,应向采购人及时解释清楚。
4.根据义乌市福田街道清扫保洁运作质量要求及督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一)适用范围
清扫清运保洁作业承包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扫到沿街店面房为止)、绿化带的清扫清运保洁,空闲地废弃物清理、袋装化垃圾的收集、“牛皮癣”和零星废弃物的清除、果壳箱、垃圾房(桶)的清洗保洁、协助清理工业垃圾。
(二)质量要求
1.普扫质量要求
(1)按规定完成清扫保洁任务。二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6:30前结束,下午普扫应在15:00前结束。一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7:00前结束,下午普扫应在17:00前结束,并做到每天不少于2遍的普扫 (包括机动车道两个或四个边、非机动车道两个边以及人行道所有需清扫的面积),普扫后应不间断地巡回保洁。清扫保洁时间详见清扫保洁一日作业表。
清扫保洁一日作业表
保洁类别 |
时间段 |
主 要 内 容 |
备 注 |
二 班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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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6:30 |
普遍清扫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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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11:30 |
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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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8:00 |
普遍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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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0:30 |
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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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班 制 |
5:30--8:00 |
普遍清扫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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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
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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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30 |
普遍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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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00 |
巡回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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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定四分点位监督员 |
06:00—21:00 |
监督、宣传垃圾分类,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清洗点位及周边、垃圾桶卫生。维护厅内设施。 |
作业期间可安排时间用餐,通常为07:00--07:30、11:45--12:30、17:45--18:30 |
注:(1)该作业表随街道办事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作业时间执行。
(2)每次垃圾清运后、每天上岗、下岗前必须清理和清洗点位及周边、垃圾桶卫生。
(3)达到 “五无五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垃圾堆积;路面干净、绿化树、电线杆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4)绿化带、空闲地无零星垃圾、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等其他杂物。
(5)清扫保洁路段范围内无“牛皮癣”。
(6)清扫保洁人员应将路面、公共区域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清运。
(7)路边花箱、果壳箱、路牌每天擦洗不少于1次。
2.量化质量标准
(1)二班制保洁道路完成普扫后路面所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克,人行道完成普扫后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2克;一班制保洁道路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5克。
(2)路段内随机一点前后5米(共10米)距离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至沿街店面房为止)“牛皮癣”数量不得超过2处(包括纸贴、喷印和手绘等)。
(3)路段内随机一点为中心1000平方米范围内,一级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8张(个)和绿化带、空闲地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3张(个),且必须在25分钟内及时清理;主要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14张(个)和绿化带、空闲地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5张(个),且必须在30分钟内及时清理;次要及以下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19张(个)和绿化带、空闲地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8张(个),且必须在50分钟内及时清理。
(4)垃圾桶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加盖。
(5)垃圾分类专用收集车辆应保持整洁,无污迹、无抛洒、无垃圾混装现象。
(6)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其他废弃杂物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符合市相关要求。
(三)福田街道办事处卫生清扫保洁项目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和办法。
实地查看,组织考核组,每月对各保洁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开展考评。考核内容分为路面保洁、绿化带保洁、牛皮癣清理、垃圾桶卫生、摆放、上盖及垃圾清运,分四大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核组对各保洁区域进行实地查看,其中,主干道200米、背街小巷200米,绿化带200米。
平时工作。当月街道及各部门督办问题的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方面被上级督办、新闻媒体曝光的,在相关区域月考核分数中视情况扣分。每次考核完成后,对各保洁区域的考核排名情况和考核通报,抄送各保洁公司。
2、考核奖惩制度。
(1)评比将组织街道纪委、组织、宣传、城管办、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单位及各工作片、社区和“两代表一委员”、市民代表参与。
(2)街道每月检查扣款按当月考核得分计算,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不扣款;90分以下的,每扣一分扣除当月保洁款的1%,以此类推。
(3)当月的处罚金额累计超过5000元时;因卫生差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二次以上(含二次)或年度内处罚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包括考核不合格扣除的金额);被市里考核评上黄旗小区的(甲方根据考核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列入街道黑名单,同时三年内不得参与本街道招投标。
3、检查扣款:街道创建办、社区、网格、可按照《福田街道办事处卫生清扫清运保洁考核细则》进行扣款。
4、承包人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未发工资时(次月20日前)街道有权扣除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予清扫保洁人员工资。
5、其他
1.本考核办法作为签订清扫清运保洁合同的依据之一。
2.本考核办法由义乌市福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1.建有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具体的保洁标准。
2.岗位分工明确,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清扫保洁工作。
3.有严格的巡查制度、考核和奖惩办法。
4.主动做好责任范围的环境保洁服务工作,确保市(村)容、道路整洁,自觉接受有关各方监管。
5.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清扫和动态保养相结合。
6.员工不得在垃圾房(筒)内拾荒,禁止焚烧垃圾、杂物。
7.公开监督电话。
8.员工着装规范。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有正常的工作能力。
2.思想进步,无犯罪记录。
3.管理人员要求在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年龄18-55周岁。
4.遵守法纪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采购人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2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
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报价要求
1.1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14条,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2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2.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条;费用凭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
3.违约责任
3.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合同执行的,采购人向中标单位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的30%违约金。
3.2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3当月的处罚金额累计超过5000元时;因卫生差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二次以上(含二次)或年度内处罚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包括考核不合格扣除的金额);被市里考核评上黄旗小区的(甲方根据考核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列入街道黑名单,同时三年内不得参与本街道招投标。
3.4中标单位擅自转包或发包所承包的区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3.5在中标单位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时(次月30日前),采购人有权用中标单位的承包款代为支付中标单位职工的工资,并终止合同。
1.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